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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承认了就可以轻判吗

天一的二审庭审录像看完了,一共两小时出头,私自总结一下我对这个二审庭审录像的个人理解,主要异议集中在以下四点:

1、没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涉案‌‌“非法出版物‌‌”的册数有七千册,能够切实证实的只有四千余册,并没有达到犯罪情节严重的红线。

2、一审认定的十五万元获利是没有刨除成本的销售金额,实际获利一定低于十五万元,同样没有达到犯罪情节严重的红线。

3、关于鉴定《攻占》属于淫秽色情的鉴定书,其鉴定责任人根本不具备鉴定淫秽色情小说的资质。

4、控方并不能举出切实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几人所被控告的罪名,且取证过程中存在跟踪偷拍等可能违法的行为,涉嫌违反程序正义。

天一的代理律师逻辑思路非常清晰,说话不卑不亢,重点抓得很准。

公诉人就真的除了态度非常强硬还是态度非常强硬了。对于辩方提出‌‌“并没有切实证据能够支持一审认定的七千册这个数量,实际能够证实的册数只有四千余册‌‌”、‌‌“淫秽色情鉴定的鉴定责任人根本不具备鉴定资质‌‌”等异议,公诉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有证据反驳,只是在反复强调七千册是当事人曾经认可过的数量、鉴定书是警方接到上级(全国扫黄打非办)线索从工作室的淘宝店购买样本后送去鉴定的之类。

那当事人(天一)为什么曾经认可过七千册这个数额?天一在最后陈词里也说了,因为当时所有人都在哄她‌‌“没多大事,你全部承认就可以了,你承认就能轻判‌‌”。这里的‌‌“所有人‌‌”都是谁,这样的被告‌‌“认可‌‌”属于什么性质,我无权做结论,我愿意相信我国司法能够给出公正的结论。至于围观群众,就自由心证吧。

看完这两个小时的庭审录像,我个人感觉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倾向,既没有偏向控方,也没有偏向辩方,至少从当庭的态度表现上还是公正中立的。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之下能够在法庭上提出抗辩的点,辩方律师也基本都提到了。而公诉人虽然态度强硬但其实并没能给出有力(重点是有实证的)反驳。所以我个人目前还是倾向于持积极关注态度。希望最终的二审判决能够真正体现我国法治的公平正义,不要让期待法治进步的中国公民对我国法治的公信力失去信念。

以上纯属个人观感,不排除理解错误导致的误读和记忆误差,大家辩证看待独立思考不要盲目相信我。

阅读链接:

@紫膺Yuliya:多年前,我采访过一起非法出版物案件。一部反映三门峡库区移民的纪实文学《大迁徙》,以杂志社增刊的形式出版,作者将自费出版的一万多本书送到当地,被当地警方以非法经营罪抓捕。警方认为,杂志社增刊没有报批,因此是非法出版物。此为‌‌“渭南书案‌‌”。

在渭南城里,我吃了非常好吃的陕西莱,见了当年要求作者写这部报告文学的农民们。三门峡库区移民是一个非常大的群体,他们对当年的移民有很多的疑问和不满,但诉求不能抵达天听,因此才要求这位作家帮他们写一部书。为首的农民头脑特别清楚,非常有组织力,和他交流了半日,我明白了,警方真正的恐惧是什么。

此案的当事人是前《检察日报》的前记者,后来被取保候审,很大的原因是最高检过问。

我记得,写稿时我查阅法律条文时,冷汗淋漓。一本书内容被认定违法,或者审批程序有问题,都属于非法出版物。这样的出版物不管是册数到达了一定数量,还是卖的钱到达了一定数额,非法经营罪就在前面等着你。出版界以书代刊,以刊代书,都行走在这个灰色的边缘地带。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人冶你,而是想不想治你,卖盗版书不一定被查,你搞几本内容敏感的书试试。以这一条入罪,不异于用寻衅滋事、偷税漏税来治人。简单、直接、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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