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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错了, 错哪儿了?

总结一下#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到目前为止我的个人观点:

1. 贺做错了吗?错了。

2. 错在哪里?至少有三处:

让两个孩子冒了毫无必要的风险,其中一个甚至都没有得到什么收益;

违反了卫生部和科技部关于禁止胚胎编辑植入人体的规范;

还有可能违反了伦理审批的正常流程。

3. 但他不是代表科技进步、大势所趋吗?不是。

根据目前公开资料来看,没有证据表明他有什么技术上的突破。他只是做了别人能做而选择不去做的事情。

技术推广可以给广大人类带来好处,但不意味着为了科技进步就可以违规违法故意伤人。志愿者可以知情同意甘冒风险,胚胎可不能。你既然知道你所做的会给一个具体的人带来伤害而没有任何好处,你为什么还要做?真当自己是灭霸了?

以及,生物医学界和伦理学界这一次是站在一起的,都反对他的此次做法。

4. 那他没有给孩子带来好处吗?远远不够。

其中一个孩子似乎获得了对HIV多种毒株的抗性,但她本来被家人感染的风险就几乎为0,而且还要承受对某些其他疾病更易感的代价;另一个孩子则连抗性都没获得。HIV早已不是绝症,无论预防还是阻断传染还是延长寿命都已经有常规成熟安全的做法,根本不需要这种风险操作。

5. 后果是什么?最大问题不在孩子本身,而在领域。

这两个孩子可能会因此带上更多的突变,其中可能有有害突变;这和诸如高龄父亲的风险没有本质区别,但毕竟也是风险。

其他黑心诊所可能会受此启发也违法开展类似操作,骗钱并带来伤害。

中国科学家的声誉和基因编辑的名声遭到败坏,影响科研进展和应用,让未来其他孩子得不到本来会有的救治。

我不认为这能够得上‌‌‌‌“污染基因库‌‌‌‌”,人类基因库里突变成山成海,不差这一两个。突变不问来源,一样的突变结果就是一样的效果,基因编辑造不出全新种类的突变。

6. 为什么要在乎基因编辑的名声?因为这个技术真的很重要,而且已经在救人性命了。

这次的基因编辑胚胎是它的一个子领域,虽然现在还不足以应用在人身上,但不久的将来应该也能救人性命。

7.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对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等技术更安全,而且能救命的时候。

过去的基因编辑其他子领域,以及过去的很多现代医疗技术,初次在人身上使用都是这样的场景:技术本身相对安全,遇到一个不用这技术就没什么好办法的病人,救治过程里积累经验,再逐步扩展应用领域,最终成为成熟常规手段。

每一个技术都总要有第一次,但既然第一次因为缺乏经验会是最危险的,那显然只应该在不治就会死人的危急场景使用,两害相权取其轻是常识。

8. 现在应该怎么办?应该要求规范和监管。

基因编辑只会直接影响到被编辑的人,所以普通人不会受到影响——只要你别去可疑诊所接受可疑治疗。

受影响的两个女婴是无辜的,她们遭受了大一些的遗传风险,和别的有风险孩子一样对待就可以了,任何更特殊的对待都没有意义。

最大问题依然是可预见的非法行医,以及基因编辑研究受挫。这两个问题都只能用更好的规范和监管来解决。这些事情做起来都很难很繁琐,但没有办法,现实就是如此无趣。贺的结果不是突破,但就算是突破,也从来不是靠它本身改变的世界。世界永远是被一点点改变的,只不过人们永远是猛一回头才突然发现罢了。
 


@Kevin在纽约:其实基因编辑技术不是太新的东西,在美国,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时候,这类研究就变得非常狂热,很多华尔街的风投资金和社会资本都想踊跃参与,但美国国会对此研究持相当谨慎态度。

包括后来CRISPR-CAS9(基因手术刀)技术的发明人,美国生化科学家Jennifer Doudna(图一)也承认,就目前人类对基因的认知和安全把握程度有限,从保护人类进化规律和伦理(Ethical)层面,必须给基因研究划定红线。

于是,美国国会在1996年就颁布法律,禁止联邦政府资助破坏人类胚胎或创造胚胎用于科研的工作,虽然编辑人类生殖细胞的私人资助研究在美国仍是合法的,但美国国会禁止联邦药监局FDA评估或批准涉及基因活胚胎,以及能被用于创造此类胚胎的精子或卵子的临床研究。

所以,去年美国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胚胎细胞和基因治疗中心主任Shoukhrat Mitalipov领导的一个研究团队,精准且高效地修饰了人类胚胎细胞的一个基因缺陷,相关研究以‌‌‌‌“修复人类胚胎中一个致病的基因突变‌‌‌‌”为题,发表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自然》上(图二、图三),但却没有引起美国科学届的兴奋。

Mitalipov主持的这次胚胎实验,是在美国伦理委员会的指导原则下进行的,所以完成编辑的胚胎,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被允许继续发育或打算植入子宫,而是及时进行了销毁。

中国科学家贺建奎的这个用于人类胚胎的研究没有获得批准,并且突破了临床的底线,诞下一对人类双胞胎婴儿,引发科学界的担忧是必然的。

而且,作为最大买点之一,双胞胎婴儿的天然艾滋病免疫能力,如何能够证明?不可能现在就让婴儿接触艾滋病传染,这是有悖伦理道德的。如果他们一生都没有经历过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环境或行为,又如何证明她们天然抵抗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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