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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已达减刑门槛却被反复移监?台湾表达不满

台湾前民进党党工、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11月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中国法庭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关押在湖南省益阳市赤山监狱。

台湾海基会说,今年10月,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在计划前往探视丈夫时被长沙台协告知,李明哲已经被移送到河北燕城监狱。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李明哲妻子李净瑜11月1日透露,她在10月31日晚又获悉李明哲再次被移监回到湖南赤山监狱,具体原因不明。

这一消息得到了台湾陆委会的证实。发言人邱垂正说,经海基会与长沙和北京的台协沟通确认,李明哲曾经被移监到河北燕城监狱,但又被移回赤山监狱,原因还在了解中。

邱垂正说,大陆方面移监李明哲一事,并没有向台方通报,海基会、陆委会已经向中国大陆方面表达不满和遗憾。他说:“陆方应落实李明哲权益保障、落实家属探视权,尽快释放李明哲”。

海基会发言人管安露星期三(10月31日)说,海基会今年3月建立李明哲的探视渠道之后,几乎每个月都派人陪同李净瑜前往探监。

管安露说: “大陆方面一直表达他们重视家属探视的权利,但是在这次10月19日临时——本来李女士10月22号到23号第六次要赴陆探监的时候,我们突然接获讯息,说李明哲已经被移到河北省的燕城监狱,这在事前,大陆方面并没有任何通报,我们也是在出发前三天才知道这个消息。这个消息也不是陆方正式发出通知,是我们从长沙台协当地所转知的。”

管安露说,希望大陆方面尽快告知李明哲家属今后能够寻求探视的程序和方法 。

她说: “我们还是呼吁陆方尊重家属探视的权利,尽速通知海基会或是通知家属目前正确的关押地点、如何探视、探视的程序和方法,以便海基会协助李净瑜女士能够再次探视,我想这是基本人权的保障,我希望陆方能够正视这个问题,也希望能尽速有所回应。”

根据中国最高法院有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对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罪犯 ,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李明哲此次移监消息传出的时间点正值一年六个月之际,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减刑门槛。但规定同时说,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两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也该“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海基会发言人管安露说,李明哲已经达到减刑门槛:“不过减刑的部分,这必须要受刑人他自己来申请。我们应当会适当传达这个讯息,他如果有这个讯息的话,应该他自己会向大陆方面的狱方提出申请。目前我们无法得知是不是因为已经符合减刑的要件才有这个移监的消息传出。”

燕城监狱是中国司法部唯一直属的中央监狱。被判以重刑的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和妻子薄谷开来也被关押在这里。燕城监狱关押三类囚犯:普通刑事罪犯、外国籍囚犯和职务囚犯,被认为是与秦城监狱并列的中国中央级别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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