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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权恶棍的警示

多年来,不少人或团体发起联署信,呼吁国际社会正视独裁政权对人权的侵害。十天前,“一群受害的香港人”发起联署,致函英国首相、外相、议员等,请求英国政府到国际法院提控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共政府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已有2,000多人签名。

这类联署多少会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但西方执政者要权衡各种政治经济利害,对联署信的建议未必会立刻考虑。至于正在作恶的党和政府或执行的公职人员,联署信对于他们实在是有点不痛不痒。

批评政权或施政,是大围的事,掌权者自己也可以不理;但涉及个人,就与自己利害攸关。美国加关税,是国家大事;美国制裁中国官员李尚福,就是与他个人利益攸关的事:他在美国的财产遭冻结,他不能去美国探望或许在留学的子女,如果他有家属移民或准备移民美国,都会受到制约。

有人估计,中国几乎所有高官在美国都有财产,几乎所有高官都有亲戚在美国。中国官员转移到海外的财产据估计有四万多亿美元。中国官员对于损失多少老百姓的财产可以不当回事,但自己的财产可能被冻结就一定当回事了。

去年底,美国把北京警官高岩列入“人权恶棍”的制裁黑名单,是因为中国维权人士曹顺利2014年在朝阳分局拘留期间被迫害至死,而当时是高岩担任朝阳分局局长。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立即敦促美国停止充当“人权法官”,但美国置若罔闻。

上周五,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讲到新疆“再教育营”时说,会“动用美国和世界的影响力来应对这些对基本人权的挑战”。因此,不只是美国,还会争取全世界的文明力量一起对付这些“人权恶棍”。

李尚福向俄罗斯购买军用设备难道是他自己的主意吗?肯定不是吧,因此违反美国《以制裁反制美国敌人法案》的是中共军委,李尚福只是执行者。但根据1961年以色列对德国纳粹军人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的审判案例,尽管法庭同意他说“我从来没杀过犹太人,也没杀过非犹太人,我从来没有下令杀人”,也同意他说他的一切行为都只是在履行职务,但法庭仍然判他罪名成立并处死。他的罪行,就是学者汉娜·鄂兰(Hannah Arendt)所说的“平庸的邪恶”:自己没有思考、没有是非判断,一切以服从来博取升职,他就必须为他执行一个罪恶的职务负责。

你也可以说,高岩只是执行上级的要求,但受到制裁的是他而不是上级。作为执行者,他就是必须受到惩罚的人权恶棍。

国家对国家的制裁或有较多考虑,但对个人的制裁就不须怎么考虑了。因此,美国对高岩、李尚福的制裁很可能成为针对众多中国人权恶棍的新常态,在中国受害者“广而告之”之下,中共高官大祸临头了。

这是“受害的香港人”值得仿效的办法。比如说:马凯的工作签证不获续期,港府说是入境处长的决定,依惯例不须给予解释;因此,如果有人将入境处长的资料送给美国或英国领事馆,将来这位入境处长被拒绝入境美国、英国,也同样不会有解释。

香港某些执行恶法恶例的社团主任、选举主任,以及用重刑或“溯及既往”裁决判处年轻人的法官,当然包括特首和助纣为虐的高官、议员们,当心有一天被列入“人权恶棍”名单,勿谓不提出警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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