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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平等即文明

——平等刍议之三

人类在过去整个20世纪对平等的追求,主要是指分配平等,而这种追寻的结果,是导致权力和权利的最大不平等。因此,许多人认为追求平等是遥不可及甚至是无意义的事。不错,追求分配平等是灾难;起点平等不存在;但机会平等仍然值得寻求;而规则平等更是文明社会所必须。

机会平等是世界文明国家近几十年最热衷的追求,香港也有平等机会委员会。它是指社会上每个人的发展机会不因种族、出身、贫富、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残疾、性倾向等因素而被歧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少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但近些年在西方国家也有人针对这种对少数的保护,认为是对多数族群的不公平。这种争议,说明绝对的机会平等,确如两百多年前孟德斯鸠所说是“不完全可能”的。

人类能够实现并且在文明社会必须实现的,是规则平等。规则平等的意思是,任何人不论是掌权者或平民、不论贫富、不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社会共同的规则,“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不要认为这是容易做到的事,在人治社会,特权阶层往往不遵守他们自定的规则,又或者常常要变动规则来适应他们因时因地而改变的需要。最重要的规则是宪法与法律,但中共建政后多次修改宪法、变更法律,实际上宪法和法律都是做做样子,掌权者根本视宪法与法律如无物,只凭三不五时改变的政策去施政,大陆老百姓有言:“共产党,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在中国,即使本身是既得利益者,也会想着逃离,至少是财富和家人先移离中国,就是因为不知道现有的政策什么时候又会变。数十年来许多大陆人逃来香港,不是因为这里有什么福利,而是因为香港厉行法治,规则不变,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下可以各显神通。

但即使在法治社会,也常有人觉得规则碍手碍脚而不愿遵守,尤其当规则触及个人利益或喜恶的时候。在电视剧《王冠》中,我们看到英女王也曾经努力想改变一些王室的老规则,但不断受到阻挠。

过去香港发展的主因,就是严格实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而97后的沦落则是动辄在没有充份及正当授权下改变规则。例子俯拾皆是。如行李门案件开审前两个月,保安局暗中修订《航空保安计划》条文,删除“所有手提行李必须与乘客同行同检”,改为覆检时才需同行同检。又如港铁沙中线会展站工程被揭发多个沉降超标,港府竟然宣布从原来以25毫米为沉降停工指标,大幅放宽至90毫米至95毫米不等。撼动整个体制的规则变更,是立法会改议事规则,和赋予行政部门和公务员干预市民的选举权和参选权,使立法机关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庸,颠倒了行政向立法负责的《基本法》所定架构。此外更有迹象显示百多年来确立的司法裁决三原则,即不溯既往、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和维护人权的最后防线的原则,在人大释法的权威下松脱。

这就是被称为“搬龙门”现象的大量出现。而一旦开始了规则不平等,就会大步迈向人治社会。背弃了规则平等,就是背弃文明步向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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