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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政储备快要落入北京手中

特区政府有天文数字的财政储备,解决社会问题却是无能为力,也都算了,不外证明一个由北京钦点、由既得利益拥立的行政长官是政治畸胎,为权贵多于为市民服务,但若把这笔纳税人金钱,不由分说也不受监管便送到大陆国企手里,美其名代为投资,香港高度自治将进一步崩坏,现时特区财政隔绝于大陆政府的制度,将打开决口。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近日在网志透露,金融管理局已经与部分中央国企商讨,正物色一些回报稳定的海外项目,以股本投资者的方式参与。换言之,现时交由金管局管理的一万一千亿元财政储备,政府起码动用一部分投资于国企在海外的项目。

连串问题便来了。一是投资项目是否有利可图?中央国企在大陆有权有势,有人脉有政策支持,市场半垄断甚至垄断,商业上大可立于不败之地。他们若发行新股,若时机和价钱得到专业分析的认可,特区政府向公众又有充分的交代的话,入市当然亦无不可。

不过,现时的提议却是另一回事。目前只知投资对象是中央国企的海外项目,却没有交代是些什么项目,甚至涉及哪些央企也讳莫如深,毫无透明度可言。但在商言商,已有稳定回报的项目,不难找到资金支持,甚至上市集资亦可以,除非这些海外项目,由筹办至今,特区政府或金管局一直参与其中,是紧密的商业伙伴,否则何须惠及特区政府?相反,若是风险高的项目,当然希望特区慷慨解囊,但投资就是投资,政府有需要又来“精忠报国”这套吗?

其次是投资的方式。特区政府只求购买公司股本,等待分红。有别于政府现有的投资方式,如股票、外币和债券,可按需要随时在市场买卖,但政府持有某公司的股份,不能说卖就卖,要私下物色买家再议价,又或者须以贱价由大股东购回,程序相对复杂。更根本是,小股东权益有多少保障,端视乎章程规定、公司组织及法律制度。公司赚大钱不等于小股东可以获大量派息,但若事先定明每年派息率,何不购买公司定息债劵,又何须以入股方式投资国企呢?

其三是投资的性质。央企在海外投资繁多,当中有些项目备受争议,如涉及贩卖军火、侵犯版权的活动。这些项目即使能得厚利,特区政府也要三思。一是商业投资除了考虑回报,也有道德底线,不能见钱开眼,正如一些非政府组织也有投资指引,不能涉足一些问题领域,政府也该同样审慎。二是中美贸易战如火如荼,特区政府应尽量避免受到牵连,因此须全面杜绝参与美国指为违反公平贸易的商业活动,甚至与央企保持距离,以确保现有自由关税区的地位。

也许在陈茂波眼中,为财政储备选择投资项目,是金管局的份内事,他们挑选哪些央企去做什么生意,就如挑选哪些股票和债券一样,因此他在网志不作只字交代,看来日后也不打算详细解释。但上述三点疑问,由挑选什么项目、做哪门生意到投资方式,都至为重要,处理不当,不单单损失金钱,更加祸从天降,无端把香港扯入贸易战的漩涡,但特区政府黑箱作业又怎能让人安心?

当然更关键的是,入股央企先例一开,相信日后有更多财政储备会流入大陆央企手中,甚或跟从澳门政府的建议,把部分储备交给广州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管理,换取定息回报。在密不透风的决策程序遮掩下,港人根本无从知悉过万亿财政储备和七千亿金管局盈余的实际去向,也无法理解资金是放到华为在澳洲的5G电讯、还是用在非洲多国开采自然资源,或者在马来西亚兴建“一带一路”港口,以至再进一步,中央认为有需要时,可由央企收取香港储备再交中央集中保管,任意调动,每年发给特区4%回报就是,反正中央永不缺人民币。

当然,如此夸张情况要成事,还需要金管局和特区政府同意。但眼下这个政府,又何曾向中央说个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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