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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政府支持亚裔控告哈佛“种族平衡”录取政策

美国司法部星期四说,政府在一项亚裔学生控告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的案件中支持原告。美联社说,这是特朗普政府鼓励在新生录取过程中实行种族中立政策的最新努力。

司法部在其递交法院的“利益声明”(Statement of Interest)中说,“哈佛大学未能证明在录取决定过程中没有非法地歧视亚裔美国人。”

司法部长塞申斯说,“没有美国人应该由于种族原因而被学校拒绝录取。作为纳税人资金的接受者,哈佛大学有责任使用符合法律要求的录取标准,而非种族歧视,来落实其录取政策。”

塞申斯说,“司法部有责任保护美国人的公民权利。”并说,“这一案件很重要,因为我们学院和大学的录取政策至关重要,必须合法。”

这一“利益声明”是针对2014年“大学生公平入学”组织状告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者一案的。该组织指控哈佛大学使用“种族平衡”录取政策,将很多成绩优于其它族裔申请人的亚裔申请人,以他们性格评分低为由,排除在录取范围外。

司法部的声明说,作为每年接受数百万美元纳税人资金的条件,哈佛大学同意在其录取决定中不对种族加以歧视。

声明说,提起诉讼的学生和家长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哈佛使用了对亚裔美国人的种族歧视。司法部通过今天的声明,“敦促法院授予原告在审判时证明这些主张的机会。”此案定于10月在波士顿联邦法院开庭。

美联社的报道说,哈佛大学没有立即对此作出回应。但纽约时报报道,之前哈佛大学称,校方专家的分析显示并无歧视,而追求多元化是学生录取的重要一环。

美国最高法院允许学院和大学在作出录取决定时考虑种族因素,但说这种考虑必须是以狭窄限定的方式来促进多元化,并应该在时间上有所限制。大学还必须有义务显示为什么其种族考虑是适当的。

司法部的声明认为,哈佛大学在这一案件中没有解释是如何在录取过程中使用了种族考虑的,也没有采用限制使用种族考虑的有意义的标准。声明说:

“虽然哈佛大学承认在其录取过程中使用了种族因素,但没有提供任何解释说明在衡量一个申请者的申请中,种族因素在与其它因素比较时的分量。”

此外,由证据显示,哈佛大学使用了可能对亚裔美国人有偏见的“性格评分”。声明说:“仅仅给予对申请人文件的审议,哈佛大学就根据‘主观’因素来对申请者打分,例如‘好感度’和成为具有‘人性’的‘好人’等。哈佛大学承认,平均而言,对亚裔申请者的‘性格评分’低于其他族裔的申请者。”

声明还指责哈佛大学“一直监督和操纵新生年级的种族构成”,声明说“最高法院曾称这种学生组成的”种族平衡“做法是‘公然违宪的’。”

最后,司法部已经决定,哈佛大学虽然在录取决定中使用种族因素超过45年,却从未严肃考虑其它种族中立的途径来构成其学生组成,而这是现行法律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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