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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土派人士以暴动罪被严判入狱

梁天琦2018年6月11日被押往法院接受判决(路透社)

香港一名主张脱离中国大陆统治的本土派人士被香港高等法院以暴动罪和袭警罪判处六年监禁。据信这是多年来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遭遇的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27岁的梁天琦因跟2016年2月在旺角发生的警民大冲突有关早前被法院判定触犯了暴动罪。此外,他曾承认在事件中袭击警察。另外两名被告卢建民和黄家驹也被分别判处七年和三年半刑期。

在那次警民冲突中,本土派人士向警察投掷砖块、焚烧垃圾桶,以表达对北京侵蚀香港自主和自由的强烈不满。

高等法院法官星期一(2018年6月11日)在宣布刑期时说,虽然本案涉及政治,但是任何人不得因为政治诉求而使用暴力。

这项判决被认为是当局对香港年轻激进分子发出的警告。

稍早前,香港法院判定两名支持香港自决的前当选立法会议员触犯非法集结罪,并判处他们一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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