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大家误会了 香港和中国没有不一样

“香港是法治社会”——那只是两代殖民者合谋延续的幻象

远的欧美日韩,近的台湾、东南亚一带,都认为香港与中国不一样。谓香港虽无民主制度,但讲究法治。一些独立或国家评级机构,都打高分,认为香港有独立司法体制。

外国人说得多了,香港人自己也相信了,觉得虽然中国已经大军压境,鬼子就在城里,民主自然是没有,《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多次跳票,现在政改已经停顿,民主无望,但香港还有司法制度,还有法治,所以还是“有险可守”。

香港的“法治”是工具

但这其实也是幻象,是一个迷思和神话,一个myth。英治到中治年代,香港的法治是工具性的,为了日常事务而架设的神台。在香港,关于商业以及各式各样现代社会涉及的法律规范,的确执行得比世界很多地方要精密和精良,大致上也是公正的,因此很多公司和机构来香港设立支部甚至总部,也成为一些争议的仲裁方,当然主要也是涉及金融和商业方面。

但只要一涉及政治,就是另一回事。近月香港法庭开始审理两年前的旺角骚乱案,审讯除了旷日持久,也出现了三宗中国人在法庭里违规摄录,但香港法庭没有果断严惩,反而是一再轻判。

陪审团被中国人多次恐吓  无后果

为什么摄录是禁止的呢?因为法庭判案的除了法官,还有由普通市民组成的陪审团,他们主要会判定被告的控罪是否成立,责任重大。因此陪审团成员身份受到保护,不会向外透露,以免他们受到任何舆论压力,而阻碍其独立判案。

但是前两次,犯案者拍摄了陪审团员的样貌,并且上传中国的社交网媒;到了后段,法庭的电子邮箱更收到不明来历的相片,内有法庭内各单位的样貌,恐吓味浓。

前两者,主审法官都是马上放人,辩称中国游客不是有意为之;到了第三次,犯案者是一个叫唐琳玲的中国女人,她被拘捕后被控“藐视法庭”。这个人装癫扮傻,警方上门拘捕时,发现她虚报工作地点及住址,要由法庭发出通缉令,强行缉拿归案。

然后在审讯期间,唐又自称与耶稣对话、“事件已上升到国家层次”,并训导香港法庭应该更有透明度之类……抛开这些有意为之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唐琳玲和之前的中国人都是有意识地恐吓陪审团,令他们判案有压力,担心身份曝光,甚至人身安全受威胁。

卒子过河  冲击香港法庭

有理由相信,中国为了确保法庭重判旺角骚乱案的被告,找了不少间谍来香港恐吓法官、大状(律师)、陪审团。这三次只是冰山一角,当然是冲击香港貌似独立的司法制度,干扰法庭独立判案。但唐琳玲最后却被轻判,藐视法庭罪成,判监七天。

但由于她已经被拘捕超过七天,所以马上释放,遣返中国,并要负担20万讼费。然而马上放人,等于放虎归山,亦没有保护到香港整个司法制度应有的尊严。

而且人已经走了,姓唐的不还钱也是追无可追。这些年也有很多中国人来香港享用急症室服务,即将生仔(怀孕)的中国孕妇故意到香港待产,享用医疗服务后一走了知,不付医疗费的大量坏帐。唐一旦不还钱,这20万讼费根本不算是刑罚,你说罚她20亿也一样。整件事的结果,就是肆意冲击香港法治制度的人,没有得到太大后果,法庭的判决没有阻吓力。

法庭已经再“装不了逼”

是法庭故意轻判吗?然而中国今日等于是香港的宗主国,拥有大量特权。香港法庭真的有能力严惩来自中国的制度破坏者吗?其实他们可能真的没有这个能力。现在香港人引以为傲、国际普遍赞扬的司法制度,沦为中国人轻易蹂躏的玩具,其实只是显示出香港“法治”的真实一面,它就是那么不具尊严,不再独立性,在主人面前,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再“装不了逼”。

因为香港从来不是西方国家真正的权力分立制,司法是超然的,拥有主持公道,解释宪法的权力。香港的“法治”只是用来保障此地大大小小的商业交易,以及市面秩序。法律和法治,并没有任何超越现实的涉及“公义”这个概念的可能。

说实在的,香港在英治和中治之下的法治,都是殖民者用来驯服香港人的统治机器中最精致的一个部件。所以任何一场政治抗争的被捕者,都只会面对最重的刑期。例如像台湾法官考虑到这是一场政治抗争,众人并非因为私利而参与,而判太阳花学运被告全部无罪的事情,是绝不会在香港发生。因为香港并没有主权,法庭的权力最终是来自主权,必要的时候就会“归位”,回复政治工具的本相。

香港司法其实也不算很独立

其实说香港有司法独立,也是一个myth。因为香港的终审权力,其实是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可以透过“释法”来解释法律,修改法律,然后推翻香港最高法院的判决。香港的六个民选议员在2016年至17年间,被剥夺议员资格,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

所以在香港,“法治”并不是真的。对内,它在关键时刻,面临政治和真正冲突的时候,是没有独立位阶去调和争议,它会马上成为专制机器惩治反抗者的鹰犬;对外,“法治”这个花瓶,只是用来骗老外,令世界仍然承认香港有相对独立的状态,去方便中国人以“香港公司”的壳,去得到“非中国”、较优惠的做生意待遇而已。

而事实上老外跟香港发生关系时,也大多数是商业关系,他们自然会觉得香港的法律法制完备、公平公正。

香港的法治神话,两次都是出于殖民者的利益枢纽。香港从开埠至今,都没有法治;虽然有很多律师,有很多法律学生、法学教授,但这里的“法治”是中国式的rule by law,法治没有死,法治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所以如果你听到有人标榜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他不是被蒙蔽了,就是故意说谎。因为这故意的谎言之后,有大量的利益,是维持“人生而不平等”的殖民体制的润滑剂。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