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你知道怎么救助别人吗

女孩一家因欠高利贷,一家三口自杀,被抢救回来以后,因为网上太多的攻击和指责再次自杀,这次父女两个都走了。看评论,很多人依然指责他们不还钱。

其他不想说了,对于欠钱该还这件事情上面,说一些这样的情况在美国会怎样。

第一,美国有个法律,就是叫做破产法,就是说当你欠了钱,但无力归还的时候,你可以申请破产。法庭在调查情况以后,确认你是真的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会免去你的债务,同时会留给你一部分的必要的生活资料,以继续生存下去。

但是你这个时候信用会很差,一般七年之内你是不能再借钱啊,或者信用卡透支之类,但是七年以后你又可以重新,申请信用卡,一切恢复正常,所以,永远不会把一个人给逼死,你可以重新来过。

第二,那么你就会问,那我借钱的人是不是很倒霉呢?这里首先一点,美国社会很少个人借贷,一般都是通过专门的机构借款,而他们会评估你的负债能力信用程度,而决定给你借款。我们从信用卡开始累积信用,所以在美国社会信用非常重要。

第三,如果是高利贷的话,违背正常情况高利率的话,是不会被法庭支持的。

第四,那么如果我信用不够好,而我生活遇到问题,我从哪里可以得到救助呢,那美国有非常丰富的社会慈善机构,所有的教堂,基本上都可以得到一些帮助,还有食品银行,福利机构,都会提供基本的帮助,所以很少会有人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所以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有一个机制,有容错率的,我们可以跌倒,我们可以重来,我们可以得到社会的救助,弱者是有机会再站起来的。

最后,任何人真的不要太把陌生人的话当真,这世界,就是这么一回事,内心强大一点。

延伸阅读:

@王志安:强介入式救助暗含这样一种逻辑,你应该按照我理解的方式去生活,或者你的孩子应该受到怎样的关爱。这种逻辑本身是一种积极自由,现代国家在推进积极自由时全都同时匹配完善的社会制度,使得个人在做决策时不会出于经济选择。比如,教育变成一种义务的前提,一定是国家包下来全部的学费,甚至包括上学的一切费用,比如校车费,书本费。否则这种义务就是一种单方面的强制,因为他拒绝了一个家庭基于经济约束做趋利避害的选择。

儿童救助也是一样的。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救助‌‌”,这个理念要想从口号变成社会实践,不是指责家人重男轻女,没有倾家荡产卖房卖车去救治,而是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让一个家庭不需要考虑经济约束而做决策。事实上,‌‌“尽最大努力‌‌”仅仅是个主观尺度,没有区分价值。

但是,覆盖孩童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这个社会足够有钱,需要漫长的过程,我们正处于走向这个过程之中。还有,所有微博群体,包括救助群体,都是幸运地生活在城市的族群,你今天的经济地位,虽然和你的努力分不开,但也和户籍制度带来的教育资源倾斜,就业机会不均分不开,我们每一个城里人,或多或少都是受益者。

我从来不认为弱者就有理,但就城乡二元制度下制造的个体悲剧,我觉得我们应该多一份同理心。你认为的最大努力,未见得对方就做得到。但是,你未见得就比他们高尚。如果将你置身于那样的环境,你不一定就做的比对方好。

柏林在《两种自由》里阐述这样一个道理,一旦过分追求积极自由,那等待人们的,一定是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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