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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汇往事:山迁叔与益万叔

侨汇是1949年后中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中国非贸易外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西方世界对大陆政权的经济封锁,因此五六十年代侨汇的数额可以说直接影响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多少,侨汇在当时整个中国外汇收入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面对当时的国际紧张形势而言,侨汇所能发挥的重要政治作用更是其他经济领域所不能相比的。正因为如此,政府把争取侨汇作为侨务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制定出很多有利于争取侨汇的政策,也专门成立机构来统一管理侨汇工作。

虽然如此,但在对于一直以来视西方世界为洪水猛兽和强调公有否定私有的社会主义政权之下,侨汇本身就不可避免地有着天然的短板,侨汇的收入的多少就要视政府执行的路线而定了。虽然海外华侨抱着拳拳爱国之心,积极支持大陆的经济建设,但在某些时候汇给大陆亲友的侨汇会给这些亲人惹上麻烦,因此在极左路线盛行的运动时期,土地改革、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侨汇收入都会收到较大的影响,以至于影响到整个中国的外汇储备。从利益角度出发,每次侨汇收入下降严重,政府都会出台一些政策来挽救侨汇,195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1957年开始的根据侨汇额核发一定比例的物资购销凭证——侨汇券的使用等等都是为争取更多的侨汇而采取的措施。

从历史的数据上看,1962年是侨汇收入最低的一年。“1962年国家计划安排使用的侨汇为6000万美圆,但上半年全国实际仅收到侨汇2000多万美圆,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以上,是解放以来最低的一年。江苏省1962年上半年的侨汇收入只有39万美圆,仅为上年同期的78%。经过分析,侨务部门认为,侨汇收入保持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国内物资供应依然紧张,凭侨汇证增加供应的物资不能满足侨汇户的需要,同时侨汇物资供应还存在着品种少、质量差、花色不全、货源没有保证等问题。”(转自杨世红《新中国侨汇工作的历史考察(1949-1966年)》)其中的原因主要还是受到大跃进后遗症的影响。

为了扭转侨汇急剧下降的状况,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比如大幅度提高凭侨汇证增加物资供应的标准,同时增加供应物资的品种,提高供应物资的质量等等,除此之外,还在其他各个方面来做好侨汇工作。笔者收藏到一份1963年11月由中央侨汇工作小组发出的《关于加强指导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写好家信的通知》,这份通知可以反映出当时的政府在积极争取增加侨汇收入方面所做的努力,甚至连如何给海外华侨写家信都要发文加以指导,同时从这份文件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海外华侨为了国内的亲属生活条件的提高和拳拳爱国之情,克服重重阻碍,不顾人身安危,一直汇款给国内的真挚之情。全文如下:

【中央侨汇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指导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写好家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汇工作小组:

今年以来,由于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了党的侨汇政策,争取侨汇的人多了,侨汇收入也逐步上升,这种情况是可喜的。但是,据有关单位反映,有些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在写给国外亲人到家信中,不区别侨居地的具体情况,公开谈论侨汇问题,或者是哟个的暗语、代号不够妥当,引起侨居地政府的注意,甚至有的汇款人和当地侨批局收到迫害,这一情况,对争取侨汇是极为不利的。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继续发生,现将各地有关情况和经验,加以综合,请你们转发有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通过那里的行政和党团组织,指导他们写好家信。此外,还发现有的禁汇和限汇的侨居地政府,利用使馆和留学生在我国内搜集甚至刺探侨汇情况,因此,必须注意教育归侨、侨眷、归侨学生收到禁汇和限汇地区的汇款后,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对汇款人不利,影响安全。

请各地将上述问题,有关情况和经验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研究推广。

1963年11月6日】

【关于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在写家信、回批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华侨汇款回国赡养家属,是他们正当的权益。但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华侨汇款回国采取了限制或禁止的措施。华侨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要汇款回国必须进行反限制的斗争。国内多数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写给国外亲友的家信和回批,在谈到国内情况和侨汇问题时,都能根据侨居国的具体情况,注意技巧,使用的暗语、代号也较妥当,避免了侨居地政府从中找到岔子,迫害华侨。但也有些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缺乏经验,他们在写家信和回批时,没有区分侨居地点具体情况,公开谈到汇款或者使用的暗语、代号不够妥当,以致引起侨居地政府追究和迫害华侨。例如:有些侨眷常用“已收到邮寄若干斤大米”、“若干码布”、“若干奎宁丸、鱼肝油丸”等代号来掩护侨汇,有些使用的代号物品是侨居地政府禁止出口的物资,因此,这类代号存有漏洞易被侨居地政府发觉;有些所用的暗语藏头露尾,牵强附会,如某侨眷收到了一百元侨汇,在给国外回信中写道:“接到照片一张(指一百元),家中房屋破烂必须修理,请再寄四、五张(指再寄四、五百元)以便进行修理”,有的写“寄白丸子若干粒收到,已存银行”,有的写“此次家中增产,收入小麦一百升(指一百元),甚为欢喜,望按月捷寄”等等。

上述情况在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以致有的华侨因涉及汇款嫌疑而受到侨居地政府审讯、逮捕、监禁、罚款等等,有的牵连到当地侨批局的生存,甚至影响到两国关系。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侨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侨眷、归侨和归侨学生的思想教育,经常向他们介绍有关侨居地的情况,指明哪些地区限汇和禁汇,哪些地区在通信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宣传当和国家的侨务、侨汇政策,说明写好家信回批的重要性,帮助或指导他们总结交流写好家信和回批的经验,并有意识的培养一支代写家信和回批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根据侨居国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掌握通信内容和写法。

1、对完全禁汇地区,如印尼、缅甸、美国、菲律宾、南越、柬埔寨等侨眷、归侨在与国外通信中不能公开谈到汇款问题。接到或争取侨汇时,一定要用妥善的暗语、代号掩护,以保障国外汇款人的安全。

2、对限汇地区如新马、泰国等,侨居地政府允许华侨在一定限额内汇款赡养国内眷属(新马允许每月每户汇款国内四十五叻币;泰国每人每月一千铢),对这些地区在限额范围内的汇款,家信和回批中可以公开答复汇款人,但超过限额范围的暗汇,仍应以暗语、代号为掩护,避免引起侨居地政府追查。

3、对未与我国建交国家,如新马、泰国、菲律宾、南越、美国等地区,通信中应避免正面谈政治,但可以通过家情、乡情适当透露祖国和家乡建设成就,体现国家政策正确。不要评论侨居地政治情况,不宜使用政治名词、术语,如“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卖国集团”、“蒋介石反动集团”、“美帝国主义”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用印有政治色彩图案的信封、信纸和邮票(如五星红旗、天安门、和平鸽等),有可能可以采用通过香港亲友或侨批局转寄信件的办法。

4、对建交国家如印尼、缅甸、柬埔寨、锡兰等,通信中可以谈祖国建设一般情况和有关侨务政策。但也要注意家信特点和写信人的身份,谈得自然,不要作文章,不要评论侨居地政治。

三、有关侨汇暗语、代号一些技巧问题,据各地经验大致有以下几点:

1、根据不同身份应用代号。如某归侨学生收到家里汇款一百元,写家信回批时可以用“某科成绩较好,考试得一百分”,收到五十元则写“某科成绩较差,才考得五十分,需要今后加倍努力”,有的用义务劳动种植了若干果树等来暗示;在公社、生产队广大侨眷中用“获得若干斤超产粮”、“获得若干劳动工分”以及“养了若干只鸡鸭鹅”等等进行掩护,总之代号要多样化,技巧要灵活。

2、应用亲友名字打掩护。如有的侨眷收到三千元侨汇,要求国外再多汇一万元,向国外去信时写“山迁叔已来,也参加农业劳动,能照顾家庭,希益万叔最好也能回来欢聚”(山迁叔指三千元,益万叔指一万元)。有的写“三伯父昨天来汕,但已离去,希望他能常来汕会”(三伯父指三百元)。

总之,侨汇暗语、代号的应用,应该根据各人的情况,多创造一些妥善的暗语、代号,并且经常变换,既要使收信人领会易懂,又能不引起侨居国政府的怀疑,以保障汇款人的安全。】

对于上述通知内容,笔者还有几点想说的:

首先,华侨们的赤子之心可敬。身在海外的华侨对大陆的历次运动的了解可能更真实些,他们那些在国内背着有海外关系的国内亲属一遇到运动就被审查的遭遇,他们也不会一点不知道,但他们仍然能够冒着《通知》上所说的危险给国内汇钱,就是凭着他们那份深爱故土的感情和让那些被他们牵连的国内亲友生活能够改善一点的想法。

其次,《通知》上所提到的禁汇和限汇国家不能完全理解为对大陆政权的经济封锁,实际上有些国家为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早在1949年前就已经采取了禁汇和限汇的政策,比如缅甸在1948年9月就规定了非经申请许可,不得往外国汇款的规定;菲律宾对于侨批局的限制也是在大陆政权建立之前。东南亚国家的禁汇与限汇,更多的因素应该是出于对自身经济的保护的目的,因为这些地区华侨的经济实力实在是在当地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些国家也需要资金在二战后重建家园,当然如果说不受任何政治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以大陆政权对国内民众一直以来强硬的思想宣传的教育来看,《通知》中要求侨眷们在回信中“不宜使用政治名词、术语,如‘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卖国集团’、‘蒋介石反动集团’、‘美帝国主义’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用印有政治色彩图案的信封、信纸和邮票(如五星红旗、天安门、和平鸽等)”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悖于一个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政权的宗旨,放弃了对生活在“罪恶的资本主义世界”中的同胞不多的“拯救”机会,其目的就是让资本主义肮脏的钱多一些流入到社会主义的口袋。因此,我们只能相信经济的利益要高于政治的目的,即使在伟光正的中国也同样如此。

最后,《通知》通篇都以保护海外华侨的安全为出发点,处处为华侨着想,但海外华侨能够多年源源不断提供侨汇,其内心最期盼的是国内亲友的平安。虽然政府一直以来在经济上对侨眷、归侨的政策较为优待,但具有“海外关系”的他们在政治上一直以来都是被“准专政”的对象,一旦有大的政治运动,受伤害的都少不了他们。1969年10月广东省就出台了《处理有海外关系干部的六条规定》,凡是有港澳、海外关系的干部,不管亲属从事什么职业,如果经过教育,仍然保持政治、经济联系的,要从严处理等等规定;而文革中被抄家的侨眷、归侨家庭更是数不胜数。

《通知》中举的一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大陆的侨汇政策,“山迁叔已来,也参加农业劳动,能照顾家庭,希益万叔最好也能回来欢聚(山迁叔指三千元,益万叔指一万元)”,起草此文件的人不知道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但已能说明问题了:山迁不够,益万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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