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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基础上的安全

在国家安全研讨会上,林郑月娥说:“对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

国家安全是否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并不是“任何国家”。王志民说“没有国家哪有家”,即把“国”置于“家”之上,这是一种国家;按古哲人孟子的说法:“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是国之本,那是先有家,才有国,而不是“没有国哪有家”。

“没有国哪有家”的说法,是根据列宁国家学说的定义,即“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汉语大词典》的“国家”定义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压迫和实施统治的组织”。中共建政后,就以国家作为“统治的工具”,说是对阶级实施压迫,真正施行的却是由打江山取得统治地位的政党,对大多数人民进行压迫。为了“国”,可以家庭破碎,可以夫妻分离,可以父子反目,可以在全国开展人与人之间相互批斗。因为国高于一切,“没有国哪有家”。

国际法根据1933年在乌拉圭签署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国家实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固定的人口;二,既定的国界;三,政府;四,与其他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亦有人简化为国家由“人民、土地、主权”三元素所组成。三元素又以哪一项为先呢?《尚书》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所谓民本思想。《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社稷可以狭义地解作土地,君可以广义地解作主权。三者以人民最重要。现代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民主制度,由人民定期投票选出有一定任期的执政者,这不仅是以民为本的“民本”,而且是以民为主的“民主”了。民主使执政者具有民意授权的合法性,体现“主权在民”,也使最高权力的继承可以和平转移,而不是每次都经过惊心动魄的恶斗。

“主权在民”的国家,国家安全就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以国家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国家安全就是专政集团和特权阶级的安全,是建立在人民对专政集团的恐惧基础上的安全,绝非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

去年底《经济学人》所作的全球城市的安全评级,有讯息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卫生安全、个人安全等共49项指标。讯息安全在网络严控的国家自然不及格;食安问题严重、基础设施常出状况的城市当然也不是安全城市;至于个人安全,美国大学生Otto Warmbier到朝鲜旅游被捕及回美几天后死亡,台湾李明哲纯粹因言论而在中国被判刑,都显示这些国家的国家安全,不仅不等于个人安全,而且是对个人安全的威胁。在全球列出的60个评分城市中,有国家安全立法的中国只有北京和上海入榜,分别排第32、34名,其他城市都不入榜;还没有国家安全立法的香港排名第9。这说明两制在国际标准方面的巨大差异。

王志民说,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没有两制之分,只有一国之责”,显示中共要把以个人安全为先的香港这一制,改变为以国家安全压倒个人安全的中共国那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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