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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联合国提人权共赢 挨批“睁眼瞎话”

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女士2013年9月14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期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直至2014年2月19日昏迷才被送医,后不治身亡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3月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上,中国代表提出“坚持合作共赢共促人权发展”的主张。遭到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批评是“睁眼瞎话”。

中国在日内瓦提出的这份临时决议案,要国际别把“人权当作整人的工具,根据自己的好恶对他国人权实践说三道四”,应以“合作共赢的方式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不再把人权当成“攻击他国的工具”、不再“主观评价不同人权保障模式的高低”。

对于如何合作共赢,中国提出了“发展促人权”,称“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及“安全促人权”,强调国家人权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国内环境,应“支持各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作促人权”则是要国际“摒弃人权政治化和‘点名羞辱’”,合作推进国际人权事业;最后一点为“公平促人权”,称应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中国提出的这些主张,字句中不断表明要国际上别再批评中国的人权,并将打压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法轮功信仰人士、地下教会、藏人、维族人等行径,套上“安全”作借口。

置于首要位置的“发展促人权”,更是中共当局长年提出的。但在“发展才是硬道理”之下,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和环境恶化都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人权更是被严重践踏。而中共当局现今时常秀出的“脱贫”政绩,也被视为是为了掩饰压迫人权。

这项以人权做包装的临时决议案,遭人权观察驻日内瓦办事处主任约翰・费雪(John Fisher)批评是“睁眼瞎话”、“背道而驰”。

他在文章〈中国提“共赢”决议是睁眼瞎话〉中指出,若仅强调政府间对话,而非实际人权侵犯或问责,中国无疑可成为“赢”的一方,却看不出谁能与之“共赢”。

文中称,中共的“共赢”对象不会是酷刑、任意拘押和强迫失踪的受害者。也不会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中国虽自称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但这些国家的政府在中国政经影响力之下,使国内许多社群遭受破坏性、甚至致命的打击。更不会是联合国人权体系,因其是中国近年来努力削弱的目标。

真正的“共赢”是释放无辜囚犯,例如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遗孀刘霞、西藏母语权利倡导者扎西文色、维吾尔经济学者伊力哈木等人,或是尊重维吾尔人、西藏人的宗教自由权。

费雪表示,中国念念不忘国际合作,特别是在联合国内部,但最好的合作方式应包括:立即邀请已提出请求的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前往视察,保证让独立公民社会团体参与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UPR)而不必担心报复,允许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访华。中国也可以充分有效配合即将到来的条约机构审议,及公开承诺不再阻挠批评中国的人士参与联合国。

文章又指出,中国的决议草案不承认人权理事会应负责“处理侵犯人权的情况,包括严重和系统的侵犯行为”,也没有说明拒绝合作的国家应承担什么后果。

对这份“共赢”主张,人权观察直言:“中国的决议案是为自己独赢而量身订做的,一旦获得通过,将使任何关注中国与世界人权的国家损失惨重。”

然而,中共当局持续无视中国境内人权惨况,例如关押说真话、批评政府及依法维权的人,残酷驱赶官方口中的“低端人口”,未停止活摘器官的罪行等等,中共驻联代表俞建华在理事会演讲中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中国始终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始终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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