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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宪让人重新思考如何面对中国崛起

最近中国事务的热门话题无疑是修宪。舆论界反响最大的是取消主席任期限制的做法,因为它最直观地预示了“帝制复辟”的可能。但修宪,无论是条文变化本身,还是修宪的提出过程,是一个总体,只有一并考察,才能更好地理解之。

中国的宪法并不稳定

从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制以来,修宪频繁是中国特色。从1949年到1982年,短短30多年,中共已经制定了四部宪法(1954、1975、1978、1982)。1954年宪法废除了建制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抛弃了“新民主主义”而实行“社会主义”。

1975年宪法产生于文化大革命,与其说是宪法,还不如说是党章。1978年宪法减轻了75宪法的文革气息,但在“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影响下,仍带有浓厚的文革色彩。1982年宪法才是“拨乱反正”的成果,沿用至今。

虽然1982年宪法相对稳定,但此后修宪仍频。1988(允许私营经济,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1993(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加入“邓小平理论”)、2004(加入“三个代表”)都曾修宪。

这些修宪都有重大意义,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见证者。当然,对比以往那种重新制宪,1982年宪法总体稳定,但大约5~6年就修宪一次,也堪称频繁。这些修宪也说明,在中国修宪是正常的,2004到1918年之间跨度14年都没有修宪,反而是少见的。因此,2018年修宪,不令人意外。

2018修宪的内容大部分不出意料

除了修宪这个举动不出意料之外,修宪的内容也没有太大意外。中共中央向中国人大提出的修宪建议主要有四个重要内容。第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也把其“思想”的重点如“和谐”“环保”等插入不同的条文中。第二,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到宪法第一条中。第三,在制度上加入“国家监察委员会”,把它提升到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列的地位。第四,删除宪法中有关中国主席与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

先撇开最具争议的任期问题,其他三个改动都符合预期。

把中共领导人的标志性思想写入宪法是中国长期以来的做法。1999修宪加入邓小平理论,2004年修宪加入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太“废”,所以“科学发展观”不能在卸任前后入宪应该被视为特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去年中共十九大已经写入党章,入宪是迟早的事。

如果考察标志性思想入宪的时间。邓小平理论入宪是在他逝世之后,应被视为肯定了他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做出的贡献。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入宪,是他卸任之时,乃保证其“历史地位”与延续其下台后政治影响力的措施。

总体而言,这两次修宪都是在他们的时代基本结束后才入宪。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入宪更是这次才“搭便车”。相形之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却在习近平当政的第一个任期结束时就“强势插入”,还是显示了不一般的强势。但这也与公认“习近平是毛泽东之后最强势领导人”相符。

中国1982年宪法中只有序言中出现中国共产党的字样。宪法序言是否宪法正式和有效的一部分,一直是法律学者的争议点。1978年宪法中第二条有“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到了1982年宪法中,就把中国共产党从正文中删去。

这是邓小平主政时期,力主“党政分开”的成果。最后党政没有分开,但至少在形式上,党与国家还是不同的。但习近平主张“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又重新强调文革期间的“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的口号。自然觉得在宪法正文中没有共产党不“名正言顺”,是不可接受的。

习近平主张的“依法治国”,不是说要“按法律办事”,而本末倒置为“按办事修改法律”,把一直在做的不符合法律的事,通过修改法律来合法化。于是加上这句也就顺理成章了。

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实际是把这几年势力空前庞大的中央纪律委员会(中纪委)的权力扩增“正规化”与“合法化”。

原先,中国监察系统中,中纪委与国务院核下的监察部其实是一套班子两块牌。通常做法是,中纪委用“家法”对“违纪党员官员”进行双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党外官员则由监察部的名义根据《行政监察法》进行“双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在此前体制下,中纪委与监察部在国务院的管理下。但从这几年的发展看,国务院已经罩不住监察部了。无论出于“反腐”需要,还是出于歼灭政敌,习近平都需要给“御史大夫”或“东厂”一个更高的名分。中国历史上,御史大夫与宰相同属“三公”,孙中山的五权结构中,监察权与行政权并列。因此,把监察委员会提升到与国务院平级,虽然有背后的政治考虑,也不能说没有依据。

此外,双规的法律依据一直备受争议。首先,共产党员首先也是公民,党内条例不能逾越法律;其次“双规”把调查对象“非法禁锢”在某地,仅凭共产党的内部条例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同时,还时有刑讯逼供,甚至死于非命的传闻。宪法上加入监察委员会之后,另外会为此立法规定其权限,到时就再次“按办事修改法律”,名正言顺了。

取消任期限制等于终身制

现在可以谈一下引起哗然的取消任期限制。应该说,在去年中共十九大之后,习近平要打破传统,连任多于两届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当时我认为担任到第四任也是非常可能的,这样他就会掌权20年,2033年任满时已经79岁。

根据中共与香港吹捧手的说法,由于党章上没有总书记与中央军委主席的限期,宪法中没有国家军委主席(其实就是中央军委主席的另一块牌子)的限期,因此在“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中,如果国家主席有任期限制,就是“没有理顺”关系。又说废除任期限制不等于终身制。因此这个修法是正确的。

这种说法固然不是全无道理,但它忽视了任期限制是防止“终身制”乃至“帝制”的最后一道屏障。

首先,取消终身制是邓小平时代的最主要政治改革成果。邓小平等元老意识到,终身制是发生“文革悲剧”的重要原因。于是,1982年,中共通过老干部退休的规定,又设立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过渡方案。

邓小平自己在1981年就任中央军委主席,在1989年与1990年,分别辞去中央军委主席与国家军委主席的职务。1992年,中顾委取消,中共元老全部退下。此后江泽民、胡锦涛都在担任两届国家主席之后就退下。

在这个过程中,不少默认的规则得以建立,比如在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年龄“七上八下”的限制,比如在完成国家主席任期后就一并辞去总书记与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领导人当两任已经成为中国绝大部分人的普遍认识。

其次,伴随废除终身制的是建立领导集体的分权制。在80年代,中国国家主席、总书记、军委主席由不同人担任。军委主席邓小平虽然被认为是最后拍板的人,但他并非权力一把抓,也不干涉一般政务。总书记、主席、总理、人大委员长等都有很大权力。

此外,陈云等中顾委老干部也有很大话语权,据称,在决策层中,陈云享有“否决权”。“三位一体”的制度是在90年代打到“杨家将”之后才开始的。虽然“三位一体”比80年代时权力更集中,但与“三位一体”同时确立的还有分权制。

江泽民与胡锦涛时代,各政治局常委各管一方,俗称“九龙治水”。其中主席与总理权力相近,故又有“江朱体制”、“胡温体制”之称。这种制衡令“三位一体”不至于一人独大。

最后,历史上,鼓动个人崇拜都是权力独大的先声。邓小平深知领袖个人崇拜对中国的祸害,于是在1981年中共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是文革的重要原因,最后得出决议“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是故,虽然拥有巨大威望,邓小平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邓小平理论在他死后才被写入党章与宪法。江泽民与胡锦涛也不搞个人崇拜。

可见,取消终身制、分权、反个人崇拜是一个整体,是防止从“集体的党国体制”滑向“个人专断的党国体制”的一整套制度。值得指出的是,在一整套规则中,大部分都属于潜规则或者中共的家法(党章规定),唯有国家主席任期限制,才是真正写在宪法上的条文。因此,这个任期限制可以视为防止独裁制度的最终保障。

从过去5年可以看到:新闻网站天天头条,媒体歌功颂德,对习近平的个人崇拜已经无以复加;通过建立各种小组并通通自任组长,习近平重演了雍正那套以军机处架空内阁的做法,彻底架空其它常委,一开始的“习李体制”沦为空谈;通过盟友王岐山主持的“反腐”与推行军队改组,习近平大幅清洗“前朝余孽”,大权在握;在十九大上不按照惯例安排培养接班人选,这些已经说明其一步步打破“防止帝制”的藩篱。而国家主席的任期限制,作为唯一写在宪法上的保障,就是最后一个屏障。

事实上,如果习近平不想“帝制”的话,大可两任后不当国家主席,只保持党总书记与军委主席的身份,这样同样可以控制大局。但其他人担任国家主席就多少会分权,这就多少可以防止完全滑向“帝制”。但他没有这么做。

再退一步说,如果他不想“帝制”,也大可选择把任期扩展到三届或者四届,而不是直接取消。这也多少可以减轻别人对其“称帝”的担心。但他同样没有这么做。

上述讨论到的习近平式的“依法治国”,把默认但违法的事情“合法化”而承认之。但在取消任期限制一事上,他又反其道而行之,以前建立起来的默认的与完全合法的程序与制度,又通通不承认了,说根本没有形成制度。可见,是否承认默认的制度,完全取决于其一己喜好。

地下还有暗涌

不得不说,即便这次取消任期引起海外媒体哗然,也不能说毫无预兆。更令人意外的是这次修宪出台过程的遮遮掩掩。不可否认,在中国国内还真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支持习近平“永续”,过去几年习近平的强势有一种“万事皆掌控”的感觉。于是,这种遮遮掩掩给人看到明面下的暗流。

首先,修宪建议应该在一月份的二中全会就决定了,但一直没有公布。

其次,三中全会与二中全会间隔之近,极为罕见;而这个三中全会又在人大会议前召开,显示二中全会上虽然通过议案,但反对声音仍多,需要在人大会议前再次统一党内思想。

第三,修宪需要军队出声表态支持,也极为罕见。

第四,在三中全会前夕才公布修宪议案,距离人大时间甚短,根本没有想给公众讨论的时闲,事实上也封杀了所有的反对声音。

第五,在二中全会到人大会议之间,又出手处理了一些敏感人物,包括安邦主席吴晓辉与李克强的爱将杨晶。显然有敲山震虎的意味。

第六,新华社英文部抢先发放信息,强调取消任期限制,被传“犯了政治失误”。此后,出台要修宪草案全文刊登,不许画重点,不许“标题党”。除了寥寥数文,国内舆论不得把焦点放在任期上。有一种理不直、气不壮,只想低调过关的感觉。

这些都显示取消任期限制意味着推翻了邓小平的政治制度遗产,即便在体制内的反对声音也众多。所以只能采取突然袭击、快刀斩乱麻、霸王硬上弓的方式。但这样的政治风险不小,毕竟邓小平在广大中国人中威信甚高,其政治遗产也是不可轻视的政治力量。如海外评论人胡平所言,以往习近平祭出“反腐”的政治大棒,无人可挡。但此事之后,“如果今后党内发生激烈的权力斗争,反对者很可能举起这面旗帜”。

对西方世界是个很好的警讯

不可否认,现在全球处于“威权政府”(以往叫独裁政府)回归,民主褪色的年代。由于川普下的美国搞民粹主义与逆全球化,放弃“全球领袖”的地位,中国一度被西方国家视为全球化的救星,甚至有隐然成为美国之后的全球领袖之势。

但中国最近展示“锐实力”已经引起西方的警觉。这次修宪,清楚地告诉西方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价值观与它们的还有本质差别。西方媒体纷纷指出“西方看走眼,中国令人失望”。虽然在国际上已经少有国家会发声“干涉中国内政”。但至少西方国家能破除对中国一厢情愿的迷信,重新思考如何面对中国崛起。这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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