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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周庭何时被“煽颠”?

1月19日,北京人权律师余文生下楼送孩子上学,十几个警察粗暴地将他抓上警车带走。孩子不是第一次看见父亲当面被拘捕,他的惊恐正是当局给予异议人士的惩罚之一。随后八天,余文生的罪名从“寻衅滋事”改为“妨害公务”再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和几乎所有中国内地的“煽颠犯”一样,余文生没有组建政党,发表政纲,没有上街游行,慷慨演讲,没有竞选公职,实践抱负,而是仅仅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一些言论:他呼吁修改宪法,并控诉最高领导人。

一周以后的1月27日,香港众志常委周庭接到通知,她被取消已报名参选的立法会港岛区补选的参选资格,原因是她所在政党推动民主自决、没有真心及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意图。此事引起舆论震惊,当周末约有两千港人上街游行抗议。

这两件事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是一个前提不容忽视:它们都发生在同一个中央政府的领导之下——也就是该中央政府的官员这些年来反复告诫香港人的意思:比“两制”更重要的是“一国”。

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那么内地人应该对香港人“羡慕嫉妒恨”:在内地,发一条微博就是“寻衅滋事”,发几篇文章就是“煽动颠覆”;以直接的政治诉求名义上街游行?那是连梦里都不会出现的事。

“一国”和“两制”不可并行

香港反对者可能会说:这是中央政府承诺过的“一国两制”,多数抗议者也只是要求它信守承诺。如果是这样,他们应该知道内地人的诉求是什么:写进宪法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

再说,“一国两制”并非针对香港人的首创,早在六十多年前就承诺给藏人了。看看今天西藏的情形,就会再想一想“兑现承诺”意味是什么。甚至,香港抗议者所要求的“独立候选人”,以及在一定区域内的直选,在内地也不新鲜:基层人大代表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法律上早已经认定是“普选”,并且有相当细致的规定。

在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是否可能存在一片真正民主的小天地,这是香港人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如果回避此问题而欲求“一国两制”,难免有些掩耳盗铃,或者缘木求鱼。其实,北京早已经“大大方方”地承认,“一国”和“两制”不可并行。它没有说透的是,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毫不含糊地给出了解决矛盾的方案:“一国”先行,“两制”靠后。

当局持之以恒,循序渐进

“谎言说一千次,就变成了真理。”不用说,掌握强大的宣传机器的中央政府深谙此道。不仅如此,它还企图证明:坏事做一千次,它就显得不那么坏了,甚至可能变成好事。异议人士纷纷被“寻衅滋事”,人权律师大量“失踪”,被秘密关押,身心虐待,甚至强迫吃药。刚开始,舆论震惊。再三再四,已经不再是新闻。假如它抓了一千个无辜者,有一天“开恩”放出八百,倒会一下子成为好事,舆论将去想象它所代表的改革曙光。这八百人被滥刑的黑暗,以及还有两百人的受难,可能只是曙光照耀下的一点阴影。

正因为如此,余文生律师在孩子面前被残暴地抓走,媒体报道只是例行点卯而已。周庭被取消参选资格,尚有机会成为轰动新闻。紧接着,1月30日,就在港人的抗议声中,另一位报名参选者刘颖匡也获知自己被取消资格,其理由更加荒唐:尽管他已经放弃曾经有过的港独主张,但是选委会认为他并不“真诚”。这一次,舆论的声浪已经小了很多。

稍加梳理便知道,自雨伞运动之后,民主派人士被取消参选资格,甚至在当选后被剥夺立法会议席,当局可谓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从不手软。多位民主派候选人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胜出后,全国人大对《基本法》条文做出解释,香港法院遂据此取消两名公开主张港独的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随后,另外四名民主派议员也被取消资格。如今,即便周庭和她所在政党都解释“民主自决”主张“和宣扬独立全然不同”,当局也不能容忍。套用内地一官员向伟大领袖效忠的话:“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

反对者的处境日益恶化,这一点香港和内地并无不同。二者目前仍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差异正在缩小。正如十年前有人说铜锣湾书店的出版人将因为出版禁书遭绑架、内地人权律师会因为主张法定权利而失踪,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一样,今天也很少有人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周庭和她的同侪可能会被“煽颠”。

从内地的目光看过去,这是香港反对者既定的命运。不过,既然周庭被剥夺立法委参选资格还能成为新闻,香港人就有机会改变这道命运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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