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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说狗:中国名家笔下的狗

张贤亮:《大话狗儿》

20多年前访问北欧,头一次出国,听瑞典人说你们中国人父母妻子子女是一个家庭,在我们瑞典,一个人和他的狗也可组成家庭。他们把狗看作家庭成员之一,当时颇感新鲜,回来后还写了篇游记专谈此事。确实,在‌‌“世味年来薄似纱‌‌”的社会,听过老婆嫌丈夫无能、丈夫移情别恋而离婚的,听过子女嫌家庭贫穷离家出走或是在同学面前羞于开口叫爸爸妈妈的,却从来没听过哪家的狗怨主人不喂它进口狗粮不辞而别。

‌‌“儿不嫌母丑‌‌”好像并不确切了,‌‌“狗不嫌家贫‌‌”倒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确实,狗、马、牛、鸡、羊等等,都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但唯有狗会和人类建立家人般的感情。有偷马、偷牛、偷鸡、偷羊的贼,就没有听说有偷狗的。马、牛、鸡、羊偷来了如果不吃掉都可以再驯养,但狗就不行,成年狗已经和原主人有了牢不可破的亲情,即使喂它进口狗粮,它也要挣扎着跑回老家。狗比父母妻子还亲,与狗结为家庭的牢固程度超过血缘关系,瑞典人比咱中国人看的透。

感悟:如今世事凉薄,人心易变,狗却不减忠心与真诚。所以,喜欢狗的人才会越来越多了吧。

周建人:《讲狗》

世界上各处的居人,除却南海群岛之外,都养狗,因为狗有各种用处。猎人必须养狗,它替他找寻野味,捕捉野兽。又狗极警觉,猎人夜间如宿在帐篷里,有狗在旁,可以免除或减少被猛兽袭击的危险。爱司基摩人叫狗拉雪车。呵华特说有些地方的人又叫狗捉鱼。它会把鱼赶到浅滩上,从水里捉起它们来。遇到战争时,救护员常须带狗,叫它去找寻伤兵,此外还有别种用途。狗的形状并不怎样美好,它的叫声也并不佳妙,自从远古时代养下来,今日凡有人烟之处,几乎无不养狗,可见大有原因了。

感悟: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已经陪伴人们走过了数千年的历史。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凡是有人烟的地方,都有狗的身影。就像树与藤蔓,相依相生。

老舍:《狗》

中国狗恐怕是世界上最可怜最难看的狗。此处之‌‌“难看‌‌”并不指狗种而言,而是与‌‌“可怜‌‌”密切相关。无论狗的模样身材如何,只要喂养得好,它便会长得肥肥胖胖的,看着顺眼。中国人穷。人且吃不饱,狗就更提不到了。因此,中国狗最难看;不是因为它长得不体面,而是因为它骨瘦如柴,终年夹着尾巴。

每逢我看见被遗弃的小野狗在街上寻找粪吃,我便要落泪。我并非是爱作伤感的人,动不动就要哭一鼻子。我看见小狗的可怜,也就是感到人民的贫穷。民富而后猫狗肥。

中国人动不动就说:我们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说,我们不用着急呀,我们有的是东西,永远吃不完喝不尽哪!哼,请看看你们的狗吧!

狗虽那么摸不着吃,那么随便就被人踢两脚,打两棍,可是它们还照旧的替人们服务。尽管它们饿成皮包着骨,尽管它们刚被主人踹了两脚,它们还是极忠诚的去尽看门守夜的责任狗永远不嫌主人穷。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的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我为狗喊冤叫屈!

感悟:民富而后猫狗肥。但在老舍的时代,人吃不饱,狗更是吃不饱的。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位置,尽好看门人的职责,狗不嫌家贫,实在是可赞可叹。

季羡林:《一条老狗》

临离开那一座破房子时,我一眼就看到那一条老狗仍然忠诚地趴在篱笆门口,见了我,它似乎预感到我要离开了,它站了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腿上擦来擦去,对着我尾巴直摇。我一下子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是我们的永别,我俯下身,抱住了它的头,亲了一口。我很想把它抱回济南,但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我只好一步三回首地离开了那里,眼泪向肚子里流。

到现在这一幕已经过去了七十年。我总是不时想到这一条老狗。女主人没了,少主人也离开了,它每天到村内找点东西吃,究竟能够找多久呢?我相信,它决不会离开那个篱笆门口的,它会永远趴在那里的,尽管脑袋里也会充满了疑问。它究竟趴了多久,我不知道,也许最终是饿死的。我相信,就是饿死,它也会死在那个破篱笆门口。后面是大坑里透过苇丛闪出来的水光。

我从来不信什么轮回转生;但是,我现在宁愿信上一次。我已经九十岁了,来日苦短了。等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我会在天上或者地下什么地方与母亲相会,趴在她脚下的仍然是这一条老狗。

感悟:季羡林少年外出读书,和母亲聚少离多,近三千个日夜里都是老狗在陪伴着母亲,它日日夜夜趴在篱笆下,守护着女主人,守望着少主人。后来母亲去世,季羡林孑然一身,离开故乡,那条老狗依然趴在篱笆下,继续着它的等待和坚守。

周涛:《藏獒不是宠物》

藏獒现在的名气可是大得很,一夕成名,身价百倍。一只纯种藏獒可以卖到上百万元,比人还贵。如果藏獒有思想,它会怎么想呢?过去,它不过是一种大型土犬,长在草原,处境险恶;外御野兽,内抗饥寒;冰峰冷月,孤独寂寞;凶猛性情,暴怒品格。若与牧民为伴,恪尽职守,吞一些牦牛皮骨,就算美餐。若遇群狼来袭,拼命格斗,受一些轻伤重创,死不回头。

呜呼,藏獒者,西藏高傲之犬也。

人今以重金购之,作宠物贵之,置于江南温柔乡、花柳繁华地,不闻狼群熊罴之吼,耳听丝竹管弦之乐,日以牛奶牛肉、羊心羊肝饱食之,居则高厦别墅,暖气空调,行则宝马香车、草坪花径。一日一沐浴。三日一美容,五日一体检,藏獒其乐乎?

感悟:人有千面,狗有千种。对于哈士奇、金毛、萨摩耶自然可以作为宠物狗。但是有些狗是不能当宠物的,它们本以凶性著称,花园洋房不是它们的归宿,恶劣的草原,才见藏獒风骨。人有时候,也得懂得尊重狗,尊重它们本身的特质。

杜白:狗跟主人的关系,像是传统而古板的婚姻关系,沒有一丝一毫分居离婚的念头,从一而终。狗不懂背叛、欺骗与怀疑。

感悟:人们之所以愿意跟狗相处,是因为狗从来不会骗你,从来不会背叛你,日子无论生动还是枯燥,它永远会陪在你身边。

西方名家笔下的狗

马克·吐温:如果你收养了一只饥饿可怜的狗,并且让它舒适顺利,它将不会咬你,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只狗之间最主要的差别。

感悟:狗懂得知恩图报,人有时候却会恩将仇报。这方面,狗比人的信誉度要高的多。

史考特:有时我会思索狗为什么这么短命的真正原因,我想那必定是因为它们体恤人类,因为如果只认识一只狗十年或十二年,失去它就让我们这么痛苦,那么假如狗的寿命再加一倍,怎么得了!

感悟:电影《山河故人里》,女主的丈夫和孩子长期住在国外,陪伴她的只有狗。它和人一起分担着寂寞与孤独。在点滴的岁月里,这些共同的守候化为共生的血肉,死亡是永别,也是鲜血淋淋的割舍。十年尚可承受,再长,就要伤筋动骨了。

杰佛瑞麦森: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

感悟: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人也经常说永远,但是很少能做到。

拜伦:对狗的赞美埋在这片土地下的遗体,生前美丽却不虚荣,强壮却不傲慢,勇敢却不凶残,具备人类一切的美德,却毫无人性的缺点。这段话若铭刻在任何一个人的骨灰上,必为毫无意义的谀词;然而对波兹旺恩,一只狗,却是最公正的谢辞。

感悟:拜伦,一个浪子,却对狗给予如此高的评价,实在是难得。如他所言,狗拥有人类一切美好的品质,却没有人性的缺点。这让人赞叹,也让人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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