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709案模式:余文生被“煽颠” 移交江苏疑为公安部指令

余文生尽管被剥夺了自己的执业执照,却试图捍卫王全璋。(ABC NEWS)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大批便衣当着北京人权律师余文生年仅13岁孩子的面,将他强行带走后,余律师的罪名从“妨害公务罪”变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在徐州监视居住,案件改由江苏警方接手处理。这被认为又是一个遁709案模式的节奏,余律师的处境引发外界关注与担忧,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这案件应来自公安部的指令。

在余文生的妻子许艳于29日对外发布的通报显示,27日晚上约9点,住家突然停电,她和孩子准备下楼去物业买电,刚走到电梯附近,侧面楼栋就突然出来很多人,把她和孩子的手机拿走,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她进行传换。

来自江苏徐州铜山区警察和北京石景山国宝队长,共约20多人对余律师的住家和办公室进行搜查。期间,江苏徐州的警察给她余律师的指定监视居住决定书,罪名已变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搜查后,许艳被带到石景山广宁派出所问话,并于28日下午再被押到住家中搜查。许艳在通报中表示,余文生律师很多信仰案件的材料被带走,而她则在28日下午约4点获释。 

余文生的辩护律师黄汉中向博谈网记者指出,余律师的案件应是由公安部指定,而许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换,可能与她接受外媒采访有关。

黄汉中律师透露,北京警方日前提出禁止律师会见的理由,是因余文生被指控“袭警”,石景山公安分局作为“妨害公务罪”的相对人,官媒报导被余律师打伤的2名警员皆属石景山公安分局,因此该分局不适合作为余文生的承办单位,所以案件移交其他机关办理,律师不能会见。

黄汉中律师指出,当时在余文生还在石景山看守所的情况下,不能因为案件移交,而拒绝律师会见。

当局选择与余文生案件无关的江苏徐州铜山公安分局接手,判断此案是由公安部直接指定。黄律师解释,从法律规定来讲,余律师被控涉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主要是他最近几年在办案过程中控告、举报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在网上发表修宪建议,而这些行为所在地都在北京石景山。要移交其他办案机关,应由上级机关,即北京市公安局指定,但北京市公安局只能指定在北京内的公安分局,而非江苏省,因此可见是由更高层级的公安部所指定。

而目前手机被警方扣押,受到很大精神压力的许艳,黄汉中律师透露,她在27日晚间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换后,警方不给吃饭、不给喝水,不断追问她在丈夫被拘留期间,接受什么样的境外媒体采访。黄律师认为,她被追问的问题与她被传换的罪名有关。许艳在26日的通报中表示,当局威胁恐吓她不要发声,重复的说“抓一个总比抓二个好”之类的话。

长年为中国弱势群体维权、代理多起法轮功信仰案件、为王全璋律师辩护、声援709案、发表修宪建议的余文生律师,多次受到当局的打压,并在不久前被吊销律师证。但他曾向本网记者表示,没有律师证,对他更没有束缚,他将在法律范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因为人权律师的武器就是法律,虽然这个武器可能伤到自己,但能透过法律这武器,去推动中国法律进步。

现在,有多位律师不畏当局打压,以法律作武器,为余文生律师辩护。黄汉中律师表示,愿意为余文生辩护的律师很多,已经参与的起码有5、6位,很多人确实被约谈,收到电话警示。而他所属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其主任律师燕薪更收到司法局、律协等不同机关的多次电话警告,要求他加强管理,对承办此案的律师进行“管理、教育”。

黄汉中律师称,他本人目前暂时没有收到明确的警示。但他苦笑的表示,也许是他的工作不是那么出色,所以有关部门暂时没找他,或者只是轮流。

余文生律师的案件呈现709案模式的走向,尽管案件的后果仍无法预测,但黄汉中律师提出呼吁,希望江苏公安机关能严格依造法律规定,不要同天津公安机关、湖南公安机关办理709案时,对被关押的律师严重刑讯逼供,剥夺被告获得律师帮助、辩护的权利。他希望江苏公安能保障余文生律师的诉讼权利,特别是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