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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田风暴问林郑

东京成田机场爆发二百名中国游客“战狼II式”抗争风暴,因不满一班廉航风雪遇阻,喧哗抓狂,并高唱中国国歌,弘扬民族正气,可惜遭到日本警方当场依法制裁。因为酿成中国人形象问题之外交事件,中国驻日使馆发表严正声明。

此事属于基本法规定之“国防外交”,本来与香港人无关。但当中国游客在东京机场一唱起中国国歌来,就可能与香港人有关了。

因为香港的林郑特府,正在草写“国歌法”,规定香港人闻国歌奏唱之际,必须人人起立,以示尊敬。

用中文之为法理的思维工具,往往效果粗疏,譬如,“闻奏唱国歌时必须起立”,何谓“奏唱”?何人在何处奏唱?“国歌法”在香港正展开所谓的咨询,“成田机场事件”,可能成为香港立法之有机参考。

我想请教林郑:首先,身为香港特区护照(SAR Passport)持有人,若不幸当日也在东京成田机场,看见此二百名中国游客高唱中国国歌时,是否亦应跟随中国游客,即放下手上几大包冰鲜花蟹杯面等行李手信,即刻站起,右手按胸,跟随肃立,并仿效特区班子之出席升旗礼,嘴唇开合,貌似诵唱歌词?

如果没有起立,而即场遭到中国战狼游客之喝骂为何不起立,定性为汉奸之后,在国歌唱毕后,遭到中国游客掌掴,日本警察进一步将打人之暴徒拘捕,但其他中国游客更为愤怒,手机拍照,大陆网传,呼吁全国制裁香港人、香港影视等,林郑政府将有何应对,以捍卫香港之利益及安全?

若在外国机场遇到类似冲突(随着中国国力强大,一带一路深化,成田国歌事件必不止一宗,将来伦敦巴黎多伦多还会上演),香港人是否可在混乱中获得闻唱奏国歌不必起立,以免被外国警方误认一齐抓捕之豁免权?

若只限于“正式场合奏国歌时”必须闻曲起立,则何谓“正式”?东京国际机场,亦国际场合,而且中国网民,比林郑特府更有权利和底气,定义何谓正式场合。凡有三十名以上之中国人聚合处,我认为,已经算“正式”。若只限于“奏国歌”,众唱不包括,则成田机场当日若有人拉二胡或吹口琴伴奏,亦算“奏国歌”。

当然,我明白,持有加拿大英美澳护照的香港人,若当日在成田机场,绝对不须起立,还可以外国人之中立身份,结合华裔优势,协助日本警察辨认并捉拿中国滋事者。但持特区护照之香港人,若不幸也在场,则难以享受到此一优惠,这一点,林郑宜及早向港人就“国歌法”立法交代,至于BNO,在现场又应如何表现?出事时何方营救,恐怕要问问英国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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