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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引刀自宫

新香港法庭窜改立法会民选结果之后,立法会在朝派乘民主派议席大减,由主席梁君彦率领,开会才三十六小时,就把监督政府的百年成规废尽。从此,议员拉布、调查行政奸弊等权力大削。行政长官郑月娥见立法会引刀自宫,欣然称善。

这个自宫故事,使人想起《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序言:汉明帝以后,宦官获君主倚重,“委用渐大”,不少更获赐爵封侯。于是奸佞之徒“腐身熏子(或自宫,或阉割儿子)”,求为宦官。他们既以富贵为务,自然“剥割萌黎(百姓),竞恣奢欲,构害明贤,专树党类。汉之纲纪大乱”。

后汉之外,宦官权势,以明朝最盛。正德皇重用宦官刘瑾等“八虎”,于是有人“尽阉其子孙以图富贵,有一村至数百人者”。明末权臣魏忠贤就是凭自宫而得为宦官,而得“毒痡(病)海内”(《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明史》卷三零五)。后汉、朱明这两段历史,立法会在朝派三十九位议员现在重演了一次。

当年宦官横行,天下“纲纪大乱”;新香港还有没有纲纪可言,则不妨看看《基本法》第七十五条:“立法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但是,据立法会通过的议事规则修订,全体委员会法定人数由至少三十五人一减而为二十人,使《基本法》的规定顿成虚文。大律师吴霭仪主张由法庭复核这修订,但新香港法庭除了判处民主派议员入狱、革职等,向来“尊重三权分立原则”,怎会逆在朝派旨意行事。吴霭仪应是知其不可为而为者。

今天,遵循纲纪,往往反遭见斥。民主派议员据议事规则拉布,固然被郑月娥斥为“荒谬”,就是市民依法向监警会投诉,也会被监警会斥为“虚假不实,只因被警方控告,而反告警方,藉此上法庭自辩”。有小民郭卓坚求司法复核在朝派乱纲违纪事,申请法律援助,更被法律援助署斥为“滥用法律援助服务,未来三年不准再申请”。总之,保障民权的纲纪,都已变成“要堵塞的法律漏洞”。立法会议事规则之修改,无非“堵塞漏洞”的一例。

而立法会监督行政当局,的确并无必要。郑月娥十二月十二日指出:“有人说,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之后,将无力防止政府损害市民。这说法完全不能成立,因为我们这个政府不会做损害市民的事。”然则立法会不如解散算了。今天,香港楼房价格之高,贫富之悬殊,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之长,都居发达世界第一位,无疑可作“这个政府不会损害市民”的明证。

明朝仁宗皇帝初即位,有长沙府民自宫,求为宦官。仁宗说:“游惰不孝之人,忍自绝于父母,岂可在左右?”把那人发配边疆充军。那是明朝阉党乱政之前的事。新中国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习近平左右,只要腐身熏子之徒,否则梁君彦和在朝派诸君子怎会相率自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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