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抗拒社会主义改造 默而死鸣而生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一地两检的决定是落实执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也“严重冲击‘一国两制’的实施及法治精神”。其实,中共连番释法立法,改造香港的管治模式,政治背景类似1950年代废弃宪法、推行三大社会主义改造。面对这种系统性的力量碾压,港人零碎的抗争显得无力无奈,但是,默而死、鸣而生,港人要争取国际社会声援、要抗拒社会主义改造,就必须延续舆论抗争、议会抗争、街头抗争并行的传统,莫让中港权贵看笑话。

抗争未触制度改变  力量被消耗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驳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理荒谬,有助市民和国际社会看清楚中共“朕即是法”的心态和玩弄以法治港的无耻。但是,不只中港政府装聋扮哑未予回应,连市民也多继续沉默,不少人对参与元旦游行态度犹豫,哀莫大于心死的疲态毕露。

相对于港人的一事一抗争,不能触发制度的改变,抗争热情、力量被消耗殆尽,中共对在香港推行社会主义改造显然是有系统的筹划和运作,从控制媒体、网站引导舆论,到阉割立法会制衡能力,由此形成名为行政主导、实为党领导一切的基础;从改造《基本法》着手改造香港法例和司法制度,到公然倡导学习中共十九大报告着手改造特首及高官,由此形成司法配合行政、行政服从党委的管治体系;从京官港官分唱红脸白脸,到收起爱党爱港组织,由此形成粉饰修补社会撕裂、碾压抗争的力量。

可以说,一地两检的立法模式只是中共夺取香港全面管治权的一环,类似霸王强上弓的事例,前已有特首普选的五部曲、针对议员宣誓的释法,后将有《国歌法》本地立法、《基本法》23条立法。

中共如此改造《基本法》、改造香港管治制度和管治队伍,堪比当年废弃第一部宪法,推行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中共制订第一部宪法后,毛泽东曾表示,这是一部过渡时期的宪法,可以管15年左右。但社改完成后,中共认定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1957年就废弃了宪法,转而发起反右斗争。

当年社改有荣毅仁  如今有林郑

中共原本承诺一国两制实行50年,但《基本法》实施20年已被改致面目皆非。如今,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中共党章,明年还将列入宪法,香港的社会主义改造或许将成其标志。所不同的,一是当年社改目标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如今香港社改目标名义上是掌握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实际上是要方便中共权贵瓜分香港的政经利益。二是当年社改中,红色资本家荣毅仁把家族商业帝国的财产全部交给中共,保住了家族荣耀、赢得党旗盖棺,如今香港社改制造了梁振英、林郑月娥这样的红色政治家,日后同样可以党旗盖棺。

中共曾得意洋洋地宣称,历史上社会制度的更替都是通过暴力斗争实现的,而三大社改是通过合作、赎买的和平方式实现的,更重要的经验在于制度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这个经验正在香港运用,改造《基本法》、改造香港的立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造林郑月娥、袁国强这样的高官,必将成为中共标榜的香港社改的成功经验。

古人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对今日香港而言,如果听任中共肆无忌惮地释法、立法,听任中共在香港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听任中共权贵掠夺香港的政治经济利益,不要说对不起下一代,恐怕我们这一代就要身受其害。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