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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在欧盟注册商标被判属利用苹果声誉

欧盟法院本周二宣判小米在欧盟境内注册Mi Pad商标被认为利用苹果公司名声一事当中,小米败诉。

欧盟法院认为,小米在欧盟境内申请注册Mi Pad有利用苹果iPad声誉之嫌。虽然本次欧盟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暂时停止小米行为的强制力,但如果小米继续在欧盟28个成员国当中商品化Mi Pad,将会面临各成员国各自对其的法律追责。目前小米可以前往卢森堡提出上诉。

小米此前预计在2018年在香港上市。2016年,欧盟知识产权署在一份公告中表示,小米与苹果在“具有冲突性质的产品上存在重大相似点。”小米因此向欧盟法院提出诉讼,但后者本周二拒绝取消知识产权署的决定,并称:“法院确定,基于已经进行的比较,两个品牌的产品与服务具有相似性,知识产权署已经正确地得出了公众对相关产品产生混淆的可能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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