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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不是美国人

香港特区立“国歌法”,西方理性思维,与中国人的情绪发生撞击,引发纷争。

香特“国歌法”,首先以刑事罪禁止不喜欢中国的香港人发出侵扰性的嘘声。这一点倒问题不大。发嘘声的多半是年轻人,或思想不太成熟者。若受过一点教育,有点修养,即使你厌恶津巴布韦这个黑人暴君穆加贝的政权,在世界运动会,听见津巴布韦的国旗升起,奏出其国歌,也不会发出嘘声。

但“国歌法”要求公众场合的香港人听见此曲要肃立,执行就会乱套。不错,立法者口口声声参照“美国先例”(中国只在这种管束人的地方才会抬出“美国”这两个字来唬吓,美国的先例是议会普选和新闻自由,中国和香特则一句不提),美国容易执行,香港很困难。

因为一旦听见美国国歌而自然肃立的美国公民,特别是亿万富豪,口袋里并无藏有另一国家的护照,特别是绝不会藏有与美国价值观敌对的其他国家如古巴和北韩的国籍护照。在这方面,美国人很纯朴,也很真诚,没有中国人那么多鸡肚小肠为自己利益计算的坏心眼。

在香港立“国歌法”,要求肃立,有这个人人皆见的严重效忠冲突。当然,掌权的中国人,个个会假装没有冲突,但坏在台下面的,个个知道台上的人口袋里有本美加护照、英国人赐予的居英权,在装模作样。这一点,你可以模仿美国人的国歌法仪式,但你不可能模仿到美国人闻国歌肃立右手按胸膛的真诚,而真诚(Authenticity),像司法公正一样,要让人看得到(Has to be seen authentic)。因为人人都知道,在台上装样子的,声称中华儿女者,只要时机变幻,都会变成王立军、令完成、谷开来和她的儿子、赖昌星、郭文贵,其实都会逃往英国和美国。

还有,台下的香港人,黄皮肤而若持有美加澳护照者,包括黄皮白心的香蕉人ABC,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要不要肃立?在香港出生的印巴南亚裔又是否应由印巴领事馆出面向林郑月娥申请豁免?中巴、中印、中日混血者若不肃立,是否问罪,还是一半中国人血统,立一半、坐一半亦可?

肃立之外,是否要跟随镜头前的董建华和梁振英,嘴部一开一合,显示出在唱国歌的样子?如果合嘴不唱、但旁边的人唱,感情不足;要不要劳烦回警局解释一下还是将来对法官解释。中国人办事上马,过程粗糙,不理细节,像建三峡大坝,以后麻烦不断。此一基因,戒不掉的,所以必有不断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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