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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爆炸案:安徽男拆解销毁非法爆炸物已被捕

造成中国官方通报的2人死亡、4人重伤、15人轻伤、2人失联的浙江省宁波市11月26日的爆炸案今天有了新的调查进展:宁波市公安局在11月28日下午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爆炸中心点有“并不是故意造成的”拆解销毁非法爆炸物的作业活动。

宁波公安对爆炸中心点进行了定点,称爆炸中心点位于宁波江北区庄桥街道李梦小区北侧原李家村外围空地的化粪池位置。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称:“11月25日晚间,在爆炸中心点有拆解销毁非法制造的爆炸物的作业活动,26日上午再次对剩余爆炸物进行了处理。”并引述技术专家评审结果称:“拆解作业过程不慎可引发爆炸,但排除人为故意制造爆炸的可能性。”

有关非法制造的爆炸物,宁波公安表示:“该非法制造的爆炸物含有铝粉和硝酸钡成分,爆炸物由辽宁发到宁波,11月25日15点左右经由一辆小货车运至事发地点存放,于当晚开始拆解。”

该爆炸物从何人之手而来呢?宁波公安称,警方已经锁定了爆炸物属于安徽省阜阳籍的一名33岁的单(扇)姓男子,他已经在今年10月25日因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犯罪,被辽宁铁岭公安局追逃,两天后在湖北省被锁定,于湖北黄石的阳新县白沙镇潘桥村被抓获。这名男子对自己毁灭非法持有的爆炸物、指使家人在宁波对爆炸物进行拆解冲洗销毁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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