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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文件严管佛道教 不得烧高香入股上市

图为两名男子在北京一座寺庙里烧香拜佛求神保佑。(AFP)

中国官方日前发文,要求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利用宗教场所收高价门票。有评论认为,中国的佛教、道教沦为敛财工具,与中共对宗教的领导和管理密不可分。

中国国家宗教局网站11月23日公布了国家宗教局、中宣部、国家旅游局、证监会、财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不得设立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

《意见》还要求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严禁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等以任何名义诱导、胁迫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

现在北京的佛教徒胡佳11月24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中国的佛教、道教沦为敛财工具,与中共对宗教的领导和管理密不可分。他说:

“在这方面,我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造成这个恶果的原因,恰恰在共产党的管理体制当中。它今天说了这么多,什么不准这个,不准那个,不准商业性的行为。真正商业行为的,恰恰是它自己弄的有关部门,包括宗教局、旅游局本身,包括地方上各路的税收之类的部门。”

胡佳指出,在中国,一个佛教场所要想获得官方正式批准,需要向宗教局等政府部门缴纳上百万元的费用来打通关系,为从信徒身上收回这些成本并营利,很多寺院收取高价门票、香火费、开光费和做法事的费用。在不少寺院,袈裟已沦为工作服和敛财的工具。

《意见》还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参与经营活动。

胡佳对此评论说,

“有些中共干部,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长春为例吧,他在河南就造过大佛像。因为他为自己仕途,给自己的官位、乌纱帽,给自己的家族祈福。他觉得做这么一件事的话,上天就会保佑他,佛祖会保佑他。佛教造像的问题,可以这么讲,很多的这种情况是当地的地方官员和所谓的高僧大德们,串通在一起干的。”

《意见》还要求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引入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公开。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兴办的经济实体,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进行财会登记核算并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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