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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化(3/5)

五、毛泽东宣传思想的党性原则

毛泽东的宣传思想的原则,最核心的就是“党性”原则。1942年延安的《解放日报》改版前夕,他指示:“关于改进《解放日报》已有讨论,使之增强党性与反映群众。”同年他还说:“务使通讯社及报纸的宣传完全符合于党的政策,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1957年反右时,他批判右派分子“否定报纸的党性和阶级性”,也再次强调宣传的党性。

所谓宣传的党性原则就是务必要使宣传服从党的纪律,符合党的政策,要做党的喉舌,要做党的耳目,党的利益大于一切。

党性原则其实就是党派意识。但在中国是绝不承认共产党也有党派意识的,因为中国把党神圣化了、圣洁化的了;党自己也一直在宣传自己是最大公无私的,是最能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是除了人民利益之外就再也没有本党私利的。这样的说法很有宣传效果,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且不说党所领导的历次政治运动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损害,就以近年以来在党内揭露出那么多级别之高、数额之大、令人咋舌的贪污腐化分子而言,就充分表明共产党也并非神圣得玉洁冰清,一尘不染!目前已经揭露出的党的贪官污吏仅是冰山一角,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揭露、不能揭露的还不知多少。即便如此,中国已经被国际组织列为贪污大国,在世界各国名列前茅,排在前十名之内。

任何一个政党从来就是部分地“代表”着某一阶层的利益,不可能“最广大”。“代表”了农民的利益,就不可能“代表”地主利益;“代表”了工人的利益,就不可能“代表”资本家利益;“代表”了左派的利益,就不可能“代表”右派利益;“代表”了官僚的利益,就不可能“代表”人民利益。就像国家一样,每个国家都是代表自己国家利益,这是国家意识。你说某个国家代表其他国家的利益,那不成了卖国贼?可是在一个国家之内倒有可能使得国家本身代表着本国的人民利益,但这个国家必须是代表了各个阶层利益的各个政党经过公平竞选而执政的民主国家,绝不是一党专政的国家。放眼世界,有哪个独裁国家的政党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是过去的前苏联?还是当今的北朝鲜?没一个!难道就中国大不同、独一处?而且一个政党自己说自己“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也有点自说自话,自作多情。试问:谁委托你“代表”了?谁授权你“代表”了?通过什么法律程序确立了这种“代表”地位?是国民公投了?还是议会表决了?政党充其量也只能说自己承认和尊重人民的利益,不可妄言“代表”人民利益。如果是专制独裁的党,让他代表人民利益,能放心吗?还真担心它把人民利益吞噬了哩!

宣传上的党性原则也是一样,党性和人民性不可能完全一致,党的喉舌和人民的喉舌不是一码事。

其实党报、党刊、党的媒体本应该作为党的喉舌和耳目,理所当然,并不奇怪。世界各国任何政党的媒体都这样。传播学家施拉姆说:“政党与其他特殊利益团体并不需要持有公正而严格独立立场的报纸,他们需要的是一些能帮助他们赢取胜利,影响立法与欺蒙老百姓的报纸。”问题在于中国的党就是国,国就是党,党国不分,党政不分。中国没有独立于党之外的国家媒体,更没有独立于党之外的民众媒体,国、民、党三者一体,所有的媒体都是党的媒体,所有的媒体都是党的喉舌。1998年10月7日,朱镕基总理前往中央电视台视察,特意为《焦点访谈》赠言:“群众喉舌,舆论监督,政府镜鉴,改革尖兵。”陪同视察的中宣部长连忙修正朱镕基的赠言,把“群众喉舌”改为“党的喉舌”。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事件。事后这位宣传部长还辩解,说:“群众喉舌和党的喉舌是一致的。”就像宣传党性和人民性一致一样,既然一致,何必更改?

当今中国没有群众喉舌。1975年4月,辽宁一名普通的女共产党员张志新以思想获罪,被判死刑,临刑前怕她在刑场呼唤“反动”口号,竟残忍地割断她的喉管。1999年12月,山西岚县裴家村年仅20岁的农民李绿松,因不断上访揭露腐败,被干警严刑拷打,李绿松始终不服,骂声不绝,以致舌头被恶警所切。一个喉管被割,一个舌头被切,这两起令人发指酷刑,极为象征地表明广大被称之为人民的人,喉舌已被割切,是不能发出自己声音的!

宣传上的党性原则,从来就和思想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相对立。党性原则就是要绝对服从党的利益,而思想言论、新闻出版自由遵从的是客观真理,重视的是个人表达;对新闻来说,就是尊重事实。这一冲突不可调和。所以一些执政的共产党国家都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甚至连新闻出版法也不制定。中国也一样,早在1956年李慎之先生鉴于波匈事件的教训,就曾通过毛泽东的秘书林克建议“开放新闻自由”。毛泽东说:“他们主张新闻自由实际上与上大街没什么不同。”所谓“上大街”就是毛泽东所反对的“大民主”,他认为那是敌对的,是反党的,万万使不得。所以最早提出开放新闻自由的李慎之便被打成中国最早的右派。中宣部主管新闻的副部长曾说:“新闻立法对党和国家不利。苏联东欧搞新闻法,搞得国家一片混乱。搞新闻法,还要宣传部干什么!”

其实,中国共产党也不是没主张过新闻出版自由;主张过,而且还曾竭力主张过,但那是在国民党执政期间。1999年广东汕头出版社出版了《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一书,内中收集了上一世纪40年代重庆《新华日报》和延安《解放日报》上的社论和评论。这两家报纸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一些社论和评论直接出自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董必武之笔,其中一些社评是严厉批评国民党的舆论管制和呼吁新闻出版自由的,比如:“考察新闻自由的三位使者28日到了重庆。但在中国提起新闻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统计,国民党政府为了管制报纸、通讯社、新闻记者及图书杂志出版事业、书店、印刷所和戏剧电影,颁布了29种特别法规……其中规定的禁载标准12条中第一项:‘违背我们立国之最高原则者’……而‘立国之最高原则’就是党治。在这种情况下,主张民主的中国报纸,就厄运重重,动辄得咎。”(《新华日报》1945年3月31日)“悲愤的是……有消息不能报导,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过,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遗。”(《新华日报》1945年9月1日时评)“欧美报章报导抨击中国检查制度的文章,不绝于书。……连法西斯的阿根廷、战败的日本都已经取消了检查制度了……而我们呢?对这把扣紧人民咽喉的枷锁还不胜其眷恋之情、惋惜之恋。”(同上)类似文章不胜枚举,大致是一个主题:“向国民党当局要求立即开放言论出版自由……保障记者的人权和言论自由权!”(《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非常令人不解的是这本揭露国民党专制独裁、呼吁民主自由的书,竟然被禁,但它不是被现在的台湾所禁,而是被现在的中国大陆所禁!这不是国民党写的书,这是共产党写的书;说的不是国民党的话,说的全部是共产党的话,为什么也被“我党”所禁?难道自己说过的话也害怕听?怕什么呢?

钟沛章先生曾任中宣部新闻局局长,他最近撰文说到中国的“一个高级权威”曾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广东政协刊物《同舟共进》2003年2月号)这段话也见诸于其他一些回忆文章,也都知道这位“高级权威”就是陈云。

陈云如此坦诚,毫不遮掩出示底牌,确实令人吃惊。这张底牌表明当初共产党主张新闻自由是策略,是钻空子、抓辫子,是和国民党进行合法斗争。一旦自己取得政权,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以前还有空子可钻,如今已是无“空”可入;以前还有个新闻法,如今干脆无法无天,“想怎么控制就怎么控制”。所以说,以前新闻自由是多少的问题,现在新闻自由是有无的问题。《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的被禁,怕的就是拿过去说过的话打现在的耳光,要求兑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兑现曾向国民党呼吁过的新闻自由。

2000年9月初中国国家主席访美,曾接受美国记者华莱士的采访。华莱士说:“中国没有新闻自由。”中国国家主席回答说:“新闻自由不过是新闻界为使自己不受任何限制地攫取利润而制造出来的一个图腾,仅此而已。”又说:“所谓言论自由,本质上是一个博奕论难题,没有正确的解。”他比陈云干脆,根本就不承认有什么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这是虚无的图腾,是无解的难题。但他又说:“由于美国的干预,中国还处于分裂状况,内战状况,中国的国家政治还无法进入现代国家的常态运行。一旦中国完成统一,结束内战,中国的民主就指日可待了。所以,是美国阻碍和干扰了中国的民主和自由,并且把罪名强加在我们头上。我把对克林顿总统说的话再对你并通过你向美国公众说一遍:请还给我们统一以让我们早日获得民主和自由吧,恳求你们了。”这和国民党当年阻挠新闻自由的理由一样,国民党说是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因为全民抗战的非常时期,所以要进行言论管制,控制新闻自由。但有一点不同,国民党并没有把新闻不自由的责任推给日本,而中国国家主席却把新闻不自由的责任推给了美国。

新闻自由是民主自由的基石,是走向共和的阶梯,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不管对民主的理解有何不同,而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任何形式的民主,只有专制。前不久,无疆界记者组织发表了一份全球新闻自由排名表,在总括139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表上,改革开放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中国,居然和至今仍然固守极权制度的朝鲜为伍,分别列于第138和139位。这是耻辱还是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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