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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空间零容忍与被代表被违法

继张晓明在北京重申对港独零容忍后,王志民昨日对港独又加上零空间的限定。他声称,中国960万平方公里领土乃至全球、全世界,港独都是零空间,包括700多万港人在内的“全体国人”对港独都是零容忍,因此港独是“绝不可能”。谁都知道,在可见的很长时间内,港独是绝不可能的,但是,港独在全世界是零空间吗?全体国人对港独是零容忍吗?如果是这样,北京、西环还有必要反港独吗?为什么还要反港独?

中共以宇宙真理反港独

中共官员动辄代表全中国人民、全香港同胞并不稀奇。只不过,张晓明、王志民也能代表香港极少数主张港独、要求港独的人士吗?这些人不只容忍港独,更主张港独,何来700多万港人都是零容忍?他们就不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吗?这种逻辑上的错误,对“伟光正”的中共来说,当然不是错误,否则也不致于狂言“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

至于港独零空间,可说是中共反港独的第二条宇宙真理。现阶段的港独无非是讲独,基本上未超越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界限,因此港府难以提出刑事检控,因此连一些反对港独的学者、政治人物、媒体都反对剥夺讲独的空间。何况,港独即使没有领土的空间,但可以有心灵的空间,这也是中共无法剥夺的空间,是中共越打压越扩张的空间。

王志民还说,港独违反了《基本法》第一条,“《基本法》的9章160条,那就全部都违反了,这难道不是严重违法吗?”这是中共反港独的第三条宇宙真理:违反了《基本法》第一条,就违反了《基本法》全部160条。依此推论,如果触犯了《刑事罪行条例》第一条,就犯下了全部罪行,包括煽动罪、海盗罪、性罪行、爆炸品罪等,足以判处终身监禁,甚至“杀无赦”了。然而,不要忘了,在实施普通法的国家和地区,违宪言论并不等于必然构成刑事犯罪。林郑月娥紧跟党中央的指示,声言要以法治处理港独,但律政司早在梁振英时代已宣布循四个方向研究港独触犯香港法例问题,但何曾找到检控理据?

破窗效应始于中共毁诺

中共的零容忍、零空间就是港人被代表、被违法,有人以犯罪学的“破窗效应”(Broken windows theory)观之,认为中共这是为了制止港独的仿效效应,有其合理性、必要性。这种认知和说辞的危害,不能低估。其一,“破窗效应”对降低犯罪率的效用已被质疑夸大,执法上的零容忍更引伸出严重的警察滥权问题。其二,“破窗效应”绝对不适用于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用之必然引爆侵犯人权问题。其三,香港《基本法》的“破窗效应”不是始于港独声音,而是始于中共毁弃普选承诺、随意解释《基本法》、抛弃《中英联合声明》。

归根究柢,中共之所以对港独零容忍、零空间,明面上的理由是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实际上是打着反港独的旗号,打着代表14亿中国人、700万香港人、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旗号,全面干涉香港事务,方便中共权贵集团插手香港事务、瓜分香港的政经利益。所谓不走样不变形的一国两制,早已变成网友所讥讽的“你制我唔制”;所谓50年不变的承诺,已同《中英联合声明》一样成为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所谓零容忍零空间,如果不是自欺欺人,就是要扩大破窗效应,刺激港独言论,再铁腕镇压,以遂其香港利益回归中共权贵之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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