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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斥最高法新规封堵民告官之路

中国最高法院9月14日印发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意见稿后,709妻子王峭岭、李文足翌日再到最高检投诉但遭阻截。709妻子早前多次提起行政诉讼皆无果。(吴亦桐提供,摄于2017年9月15日)

中国最高法院推出行政诉权司法解释文件,声称保护公民合法行政诉权的同时,强调制止滥用诉权、恶意诉讼行为。有维权律师指出文件中僭权之处,批评最高法维护公权,民告官将难上加难。

最高法院周四发表保障公民行使行政诉权的意见稿,要求各级法院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行政诉讼权利。

但该法规随后转向律师的限制内容,强调依法制止滥用诉权、无理缠诉、恶意诉讼等行为。其中第15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为目的,长期反覆提起大量诉讼,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的不予立案;

第16条还特别针对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做出限制性规定,如请求行政机关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对已有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等不予立案。

中国官媒大面积宣传该新规,统一的口径为:切实保障公民诉权,依法规制滥诉。

新规于19大前出台,多位维权律师所在的律所相继被司法局、国保等约谈和警告,但该新规还是难阻维权律师的批评声音。

维权律师程海、余文生以及709大抓捕中的很多律师都曾直接挑战滥权的公权力,针对政府和行政部门提起诉讼或要求信息公开,未来皆可能受到限制。

北京律师彭剑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该文件的第15和16条,司法解释是在限制公民诉权,应属违法和无效条款。但手握强大权力的各级法院很可能在今后,根据第15条、16条等规定,对一些让他们感到威胁公权力的诉讼不予立案,封堵了民告官之路。

彭剑:政府和法院感觉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太多了呗,可能这是一个最主要的导火索,最关键的是第15条、第16条那个认定,他们倒省事了,以后有这个规定他们可以自行认定是不是滥用诉权了,在立案前就给挡住了。这个规定的出台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基层法院有了最高法院这个“尚方宝剑”,在行政诉讼受案方面可以为所欲为了,让司法腐败更加严重,不法官员与立案庭勾兑又要加剧了。

彭剑也指出最高法明显僭越权力属违法和无效法规。

彭剑:司法机关、裁判机关替代立法机关做了解释,这个司法解释的第15条、第16条是一个越权的解释,我个人认为是无效的;但基于你最高法院这么强大的权威,硬推下去,我们想要认定它无效难度是非常大的。

河南维权律师马连顺也认为,在中共当局的授意下,司法机关成为权力傀儡,最高法的新规显示中国法治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比较,皆呈倒退趋势。

马连顺:前一段不是放开立案了吗?但现在它现在从司法解释上进一步明确,说是放开,实际上还是没有放开。而且信息公开也受影响了。向朝鲜转化、向文革前转化,比清朝都倒退。

目前行政诉权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趋势,大多数国家将其做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来对待。“德国行政法院法”也规定了对国家权力的严密的个人法律保护条款。对比世界各国相关行政诉权法规情况,有维权律师拟发起针对中国最高法行政诉权司法解释的抗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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