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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高棉兴衰系列(19/28):社会状况2

(一)朗温(Loung Ung)一家人被从金边赶到农村,她的父亲是个工人。一天,两个红高棉来告诉她父亲,一辆坏在村外的牛车需要他前去修理。父亲知道这是末日。他从此再没有回来。朗温的母亲也被毒打。朗温记得,村庄里的一个饥饿者捕杀了一条迷路的狗来吃,此人被红高棉处死,狗肉却被红高棉享用了。当时朗温仅7岁,有一天母亲要赶走朗温和她的兄姐,母亲说:“你们走吧,不要聚在一起,各走各的,再也不要回来!”这时朗温心中充满对母亲的怨恨。她恐惧地望着旷野。很久以后,朗温才懂得,当母亲觉察出红高棉要杀害其全家人的时候,只有赶在红高棉动手之前,让年幼的儿女们分头逃命。这是个让天下所有母亲都心碎但别无选择的决定。后来,母亲和一个女儿被红高棉杀掉,另一个女儿被饿死,然而逃往不同方向的另外女儿和两个儿子却最终活了下来。

(二)“他们(红高棉)随意杀死任何人。我记得在一个晚上的集体晚饭时,一个红高棉突然吼道:‘老头,我们要砍掉你的头!’这老人的一家现在仅剩两个亲属。我不知道他们要杀死这老人的原因,我惊吓得张着嘴无法说话。我看到一支步枪指著老人的头部。老人问他们是否能把他的唯一财物打火机留给他的外甥,但是红高棉不允许。他们反绑老人的手,拖着他离开大约500公尺,开枪杀死了他。我听见两声射击。在红高棉走回来之后,我仍然处在震惊中,我从来没有当面看到一个老人被杀掉。在后来的几年里,虽然我不断看见了许多年轻或年老的尸体,以及人民的各种苦难,但是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可怜老人在我的眼前被杀死。”

(三)“红高棉政权杀人,第一批杀公务员、军人、教员、医生、技术员、和尚等,第二批杀本地人民和华人,只要是曾经开店铺的,家里田地稍多的,房子比较大的,都杀掉。第三批杀表现不好的人(即红高棉认为‘懒惰’或悲伤的人),有时一次就杀掉十几个家庭。晚上是最难熬的时候,人们都躺着发抖,因为总是在晚上红高棉叫人去‘开会’,从此就不见了”;“把人杀死,剥下衣服来,分给活着的人。人们是从衣服上看出迹象,经常发现亲人或邻居的衣服被另外一个人穿着,才知道亲人或邻居已经被杀了。我的孩子误吃了某物,指甲和嘴唇都发黑了,靠认识的一个乡村土医生偷偷给了一些草药才医好。就是这样一个治病救命的土医生也被杀掉了。当时有两姐妹,没找到亲人,暂时住在那土医生家,也被当作土医生的家人拉出去杀了。十几公尺方圆的大土坑,里面埋的都是被杀者,红高棉称为肥料。”

(四)“一天,红高棉村干部捉拿阿音的姨和姨夫一起去杀掉,并问阿音:‘你要否跟你的姨和姨丈一起去?’我到听如此,就用潮语(中国潮州方言)说:‘阿音,你千万不要去,他们是捉你的姨和姨夫去杀掉的。’但是她回答:‘即使捉我去杀,我也愿意一起去。’结果,阿音和他们一起走了,从此再没见到她。”“自从磅清扬的红高棉来管理我村后,千余人民先后被他们杀得只剩50余人。劳动营的700余名男人被迫长期下水割麻,每天从天不亮到下午5时,一直浸泡在水里,天天如此,不少人因此病倒而死亡”;“因为没得吃,大家都饿得皮包骨,双脚肿胀,直到死亡”;“有一次我到乌祖县的贡抱山区,远看那里遍布著许多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就走过去看,原来都是人头骷髅,吓得我拔腿就跑。”

(五)“人民因饥饿而偷一点可以吃的东西,一旦被红高棉发现,没有谁可以逃过死亡。在我们村里一男子为了给产后的妻子补充营养偷了只鸭,最终被发现。村干部对他说‘晚上,你跟我们一起去森林。’他就明白了,他对妻子说:‘我这次一去不回。我们的孩子是养不活的,你要保重自己。’晚上红高棉带他到了合作社食堂,二话不说就把他的双手反绑起来,把他像畜生一样拖到森林里去。途中,他跪下苦苦地向他们哀求。但还是被他们杀死。”一个华人的孩子,因为饥饿在夜里偷偷进入食堂寻找食物吃,不慎把上衣遗落在食堂里。第二天他被查出,当天就被红高棉枪杀在田野里。

(六)“1977年12月22日晚上,我的家庭和邻居们,被武装的红高棉带着,出发去暹粒省的某处劳动营。那里有几千人在挖一个巨大的运河工程,我看见那里的人们全都处在最糟状况,他们的身体只剩皮肤和骨头。我们被强迫白天和几乎整夜地劳动,许多人因为中暑、生病、疲劳和饥饿在我面前倒地死去。我们这一队人也开始在泥泞中陆续倒下,他们甚至没有得到埋葬,因为我们都极度精疲力尽,无法埋葬死人。死者的亲属显示出既悲伤又庆幸的感情:死了的亲人不必再受苦了。一天,红高棉集合了我们79人,告诉我们要去洞里萨湖(Tonle Sap lake)为政府捕鱼。我们在通向大湖的一条道路上,向南走了大约6-7英里。一个孩子在途中死去,红高棉兵犹豫着允许了母亲就地埋葬了她的孩子。在晚上大约7时我们被命令转向一条森林小路继续前行。森林里突然出现了大约50个端着枪的红高棉,他们用枪瞄准我们,捆绑我们的双手,然后用刺刀和树棍打杀我们。我被刺倒,至少受到15下重击。一个男孩的头被打碎,一股血和脑浆喷在我的脸和身上。我醒来后好久才意识到我还活着,周围躺满了死人。这时是1978年1月1日的凌晨。我顽强地用肘和膝爬行离开了这个杀人场。我趴在水洼喝水,吃森林地上的野果,用了17天的时间,终于发现了森林附近的一个小村庄……”

“留着无用,杀掉不可惜”是红高棉的重要的国策之一。这个国策被写进红高棉内部文件而成为证据。也是迄今幸存的柬埔寨人民的十万份回忆录所共同记载。大规模屠杀人民的最无理的理由,却又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令人匪夷所思。这甚至不象极权暴政那样以意识形态为目的的杀人行为。此外,无法承受繁重劳动的病弱者被指为“懒惰”,有任何不满的人被指为“反革命”,悲伤情绪也被指为抵触“安卡”,某些稍有知识的“新人”自制一些省力农具也被指为“资产阶级伎俩”,还有“偷吃食物”、“捉青蛙或昆虫吃”、“采集野菜”、“低声私语”、“夫妻私会”、“讲错话”等罪名,都是当时很流行的处决罪名。对于民众来说,清白无辜和逆来顺受并不能防备无故杀害。对于红高棉来说,杀人不再是为了巩固政权或打击敌人,而仅仅是一种随意的、打发无聊或寻求一时兴奋的行为。红高棉为了取乐,最常见的杀婴幼儿方式是把嗷嗷叫的孩子抛起来,用刺刀迎接落下的孩子,或者对着大树活摔孩子。孩子的死活和痛苦挣扎都无所谓,反正那是必须被消灭的生命。这样的恶毒行为就是当时整个柬埔寨到处存在的普遍状况,人命从来没有被如此作贱过。人民被“安卡”逼到了崩溃绝望状态,他们感到被人类世界抛弃了,永远无法回到正常生活,希望也随之灭绝。许多人急需帮助或安慰,但他们最终无法坚强而自杀了,他们只能极其痛苦地违背了自己的“不杀生、不自杀”的佛教信念。

14、除了屠杀,红高棉的故意导致人们死亡的劳累饥饿政策,许多人民死于过度工作和持续饥饿。红高棉认为民众每天三次进食是不必要的,改为每天两次进食(红高棉人员仍是每天三次进食)。民众的食物配给是非常微薄的,远远不能支持人体的需要。

饥饿的柬埔寨民众骨瘦如柴,面部浮肿,头颅胀大,还被强迫以每天12-16个小时的繁重劳动。在任何季节里都没有歇息而被迫连续劳动:在雨季期间种大米,在旱季期间挖河修筑灌溉工程。原本,柬埔寨一年可种三季庄稼,仅马德望一个省出产的粮食就可养活全国人民。而现在,饥饿成为柬埔寨的国家特征。集体食堂的食物大多数是草类和野菜。人们偷吃一点芭蕉、玉米棒等等,会被捕到监狱或者就地处死。民众收割的大米被“安卡”运到空荡荡的城市存储,这些大米的下落不被人知,从来不会再分配给民众食用。

劳动营里人们的证词摘录:

(一)“1公斤大米煮成一大锅水粥,每人分到一碗水粥,只有几十粒米。有些人就去挖野生木薯之类来吃。因为吃下了外表象木薯但有毒的植物,结果我们所在的劳动营有百多人中毒死亡。我们都不被准许住在村子里,而被迫住到原始森林里,森林里有‘瘴气’,许多人都染上疾病,病重的就死掉了。有20人被分派去种菜,他们每天每人要挑100多担水,种出的菜要满足当时1乡4区的几千人吃,哪里会够?没有米,每天每人分2根芭蕉,还有芭蕉头或树干都被砍下来分配给人民吃。”

(二)“那时我是16岁少女,因为吃不饱,又瘦又小,看起来只有10岁左右,即使这么瘦小也没逃过厄运,红高棉把我编入青年队,那是一等劳动力,每天天不亮就得起身,走几公里的路去插秧。我像其他大人一样,每天(被分派)插三普龙的秧,完不成插秧,会被罚减饭食。其实集体饭食只是两罐(罐头盒)的大米,加一大篓野菜煮成一大锅稀粥,每餐只分给我们一大勺子。我们本来就吃不饱,如果插秧完不成规定数量,稀粥就减到半勺子,这不是只等饿死吗?不过,挖土筑堤比插秧更要命。没有插秧的日子,我们(女子)每人每天(被分派)挖两立方米的土,河堤修得越高,挑上去越艰难。我个子瘦小,挑起泥土时,畚箕会触着地面,腿也发软,常常连人带畚箕一起摔倒在地上。”

(三)“陈雷是一名高大的华人青年,但在那个年代,高大也是一件麻烦事,因为食量大。在那种环境,别说吃多少,根本就没的吃。陈雷饿得患上浮肿病,不能工作。他每次去集体食堂都被撵出来,红高棉说他没做工,不许吃饭。2天后,陈雷饿得没办法,便拿起一把小斧头到食堂,向人们哭诉不准他吃饭的可怜情况,用小斧头一下一下往自己头上砸,鲜血往下流。人们都吓呆了,但除了同情和恐惧,谁敢出声?这时,一个红高棉村干部偷偷摸到陈雷背后,抢下斧头,把他抱住,又跑上几个红高棉,把陈雷捆绑像拖死狗一样拖到村外的一棵大树下,活活就给埋了。”

(四)一位在菩萨省嘎弄则村的证人说:“有一天,儿子病了,连续腹泻好几天,我接到消息后,好不容易才被批准去看孩子,把孩子抱到卫生站,但在那种缺医少药的简陋卫生站里,孩子喝了几天老鼠屎一样的黑药粒,毫无起色。当孩子在我怀中断气时,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在红高棉年代,每天见到太多的死人,每个人都已经麻木,不会哭也不会笑。直到有一天,丈夫从工地回来,我告诉他,孩子死了,我们夫妻俩才抱头痛哭。过不久,家婆也死了,接着丈夫和两个小叔也一个接一个地病死或饿死,7口之家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变呆了,一天到晚像哑巴一样,一句话也不会说,只默默地低头劳动,身心的折磨和打击让我成了一个只有身体没有灵魂的人。破草棚中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的亲人都死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在这破烂的草棚里,我哭了一整夜。第二天,还得拖着虚弱的身体去下田。过了几天,两腿肿得举步艰难,又得了夜盲症,晚上根本看不见,但队长还是硬逼我在晚上去田间劳动,我没办法,只得拖着沉重的肿腿摸黑出门,没走几步便撞到大树,把头撞破了,爬不起来,躺在地上不停地喘息。”

15、制造社会恐怖。目的是双重的:使人民经常处于恐慌和畏惧状态而成为驯服工具,也令人民不敢产生抱怨或逃跑的意愿。红高棉从来不屑使用、也没有能力使用思想洗脑方式,红高棉只使用很原始的恐怖方式:通过苦役、饥饿、残害和处死,使人民害怕并服从“安卡”。恐怖不仅仅针对“新人”而扩大到社会的所有群体,甚至包括受清洗机构威胁的红高棉干部。例如现在主管“科技部”的秀木(原西哈努克流亡政府财政部长)诉说:“当你听见安卡的名字时,让你心惊肉跳。”

有证人说:“时时有安卡的人在监视,讲错话随时会被叫去‘开会’,一去就不能再回来。所以,我们每天在担惊受怕中过日子。”“死神随时会降临,但我们还是渴望多活一天。到天黑睡觉时,人躺着,可耳朵却格外注意动静,一有声音或脚步声,立时会全身绷直,恐怖到极点。每早上醒来,在庆幸自己逃过了黑夜之余,今天又可以多活一天的狂喜,支撑着我熬过这一天。”

16、对女人的压迫。配偶被安卡以集体方式任意指定或者隔离。由于禁止爱情和婚姻,柬埔寨女人承受着强迫的性关系和各种各样的性暴力。无论在军事单位还是在地方村庄,都有许多的集体强奸案发生在对女人的监禁期间和处死之前。一份证词说:“有目击者,在离我村不远的地方,红高棉每天捉走20至30个村民去杀掉,被他们捉走的女子,都被他们先奸后杀。”不少见证者都看见过怀孕女人被绑在树干上,红高棉活活剖开肚子,胎儿蠕动着从她们的子宫里被用刀具挑扯出来,血淋淋的,那情景真是无法言说的恐怖。他们还抽打那些正在死去的怀孕女人的青黑色脸颊。

红高棉控制人们的性生活,严格禁止指定交配之外的任何性关系。安卡决定所有人的交配关系,包括寡妇被强迫“出嫁”,连红高棉女干部也不能例外。女人们被教导必须把自己奉献给安卡。许多年轻女子拒绝或者推迟被指定的交配关系而遭到毫不留情的处死。许多营养不良的女性因为性逼迫而死亡。“那些受伤的红高棉兵,他们认为自己对国家来说是功劳非凡,漂亮些的少女必须‘嫁’给他们。许多少女为了躲避他们,只好穿上母亲的旧衣服,扮成大年龄的妇人。但即便如此,她们仍然逃不过。”

展示红高棉的婚姻政策的一个实例是,一个15岁的红高棉女干部被安卡分配“嫁”给一个运送弹药的红高棉兵。她的前男友爬上房子向她大喊:“我永远等着你。”她说:在当时她的周围已经有5对被强迫“嫁娶”的夫妇,如果在分配结婚的两人之中,一方拒绝对方,那么拒绝者将被送去“再教育”,也就是被打死。即使如此,红高棉的政策仍然另有不可思议:限制最纯粹的性生理需求。这女干部说:“(指定交配的)夫妇被安卡分开,配偶两人一个月也许能见面一次,还需分别贿赂村干部和女方单位。”该女干部以自己为例说:她的“新婚”仅为3天,然后夫妇被分开,不让他们在一起分享婚后的新生活。不过,在柬埔寨东部和西北部的一些稍微具有独立性的地区,还是短期允许被指定的“新婚”夫妇同住在一个自搭的小茅棚里。

17、政治童工的使用。红高棉专门建立了“少年劳动营”,达到6岁年龄的幼童就被红高棉从父母身边带走。幼童被饲养和教育成为反人性的工具“政治童工”。红高棉的政策设计故意打破孩子对父母的亲情。孩子并不被给予文化教育,而是被教给党的宣传,供红高棉从中选择未来的党员。在“少年劳动营”,孩子们没有玩耍和游戏,童年的所有快乐都被剥夺。许多12岁以上的少年是最残忍最不懂事的红高棉打手。这些对孩子的罪行是最不可原谅的。

西哈努克特别注意到红高棉对“政治童工”的使用,因为孩子们容易被灌输丑陋的革命思想。西哈努克写道:“这些少年兵被训练,比赛谁在杀害生命上更残忍”;“我在金边被拘禁的3年里,我看到负责看守的少年兵常常以折磨动物(狗、猫、猴子、壁虎)来开心取乐。”

一个证人说:“我们家庭有12口人。为了控制人民,红高棉拆散了全部家庭,以及隔离孩子们。人民的所有活动被控制,被严密监视。在1976年,我的3个兄弟和3个姐姐被强迫去青年劳动营。我8岁,被强迫与父母分开去了少年劳动营。我几次溜回家依偎父母。红高棉发现了我曾经偷偷摸摸地离开,不久后他们带我再回家去看看:尽管我们的家还在原地,但空无一人,我的父母都消失了,这使我再也不想溜回家了。在少年营,我每天被分派去砍灌木丛,晚上被强迫去田野里捉田鼠。睡眠不足,许多次我在田野睡着了,又被鞭子抽打唤醒。食物不足,营养缺乏,每个孩子只给一碗水样的米粥,能给盛满碗就是最大的幸福。”

红高棉对孩子们也很凶恶。那位念念不忘要“活下去要找到妈妈”的10岁女孩“英”,被分派到“少年劳动营”。在那里,她心爱的、视同为妈妈的小篮子被红高棉故意踏烂,却并不为什么。她只好自己呜咽了一整夜。有一天在插秧时,她亲眼看见一个矮瘦女孩插秧稍慢,被一个穿着硬轮胎靴的红高棉监工,一脚踢得那女孩飞起1公尺高,摔在3-4公尺外的泥水中,疼得她在泥水里翻滚。“英”说:“那个女孩受了严重内伤,她呕血。不知道后来是不是活了下来。”

18、吃人。柬埔寨的历史记载显示高棉民族没有吃人的传统。而红高棉吃人并不是因为缺乏食物,而是在炫耀凶暴,把它当作“革命”的壮举。

一位证人说:“(越侨)阿联被当场打死了,红高棉干部拿刀来剖腹,取阿联的肝炒吃。我听到如此,不由自主地惊吓得尿裤。大家看到村干部动手剖腹,立刻丢下汤匙,爬进屋内。我好奇,又从屋里探出头来偷窥。我目睹干部把阿联的肝倒进炒锅里去炒。炒锅里切片的人肝不停地跳动,发出‘嘟嘟’响。干部问我们:‘同志们,谁要吃人肝?’大家缩成一团,不敢作声。他们大吃,还说‘好吃!’吃完,他们把阿联的死尸拖到他们开枪击倒他的地方,埋在一棵树下作肥料。”

红高棉干部苏克哈证明,当她正在橘井省的斯努尔(Snuol)区域柴科瑞(Svay Chreah)地方时,她亲眼看见一个红高棉干部捆绑并脱掉一个年轻女子的衣服,剜下她的两个乳房,油煎吃掉。这个干部名叫Ski,是少年劳动营的一个监工。苏克哈还在2000年指证道:这名干部现在还活着,只是不知道他的住址。读者会有何感受:那年轻女子胸前两个血淋淋的大窟隆,抽搐鬼叫惨不忍睹,红高棉干部却能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煎吃她的新鲜乳房。

在无法维持生存的情况下,一些人民也不得不偷吃人肉。“村里不时发生偷吃人肉现象,因为长期饥饿。每个人都浮肿,家家都有人死去,每个人都变得麻木,亲人死了也不会哭,因为眼泪流干了。活着的人都半死不活,没有人会想自己还有明天。每天都有人死掉,埋葬的坑也不深,有几次人们发现刚埋下的死人,第二天会露出一条腿或一条手臂,却缺了一大块肉,是被人割去吃。极度的饥饿使人失去了理性。在那个时代,为了活命,又有什么办法呢?”

19、把家庭关系放大到社会统治,是红高棉的另一个特点。塔莫全家和姻亲都担任要职,英萨利的妻子、宋成的妻子都是国家部长。英萨利的一个女儿被指定为金边医院(Calmette Hospital)的领导人。英萨利还把一个侄女作为英语译员指定在金边广播电台工作,而此人的英语能力极为有限。柬埔寨国家的一些部委,例如外交部和工业部,都被有权力的红高棉家庭所控制。

综合红高棉“社会革命”的上述特征,可以说,柬埔寨在表面上好象是一个独立国家,但是在现代定义上,它并不是个国家。柬埔寨人民没有任何自由意愿和生存权利可言,他们孤苦无助,也不知道今天是何月何日(不允许有日历),他们仅仅苦熬著,竭尽全力把自己单薄枯瑟的生命带入下一天。他们的生命意义是一片空白,不顾怎样殴打虐辱、不顾劳苦艰辛、不论给不给食物、也不论自己算不算人类,只是挣扎着活到明天,如同僵尸在坟坑前的无效打坠……。这个“国家”确实可以被描述为:人命贱如泥土,黑暗不见天日,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间地狱,一个骇人听闻的红色世界。你在地球上任何地方都不能发现它,在形形色色的法西斯或共产党诸国里,它也是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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