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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上海化 政治西藏化

特府寻衅,伞运三子刑罚加重,锒铛下狱,大家都为这些年轻人嗟叹、惋惜;香港的法治因这次案件那不堪至极的二度裁判而崩裂,更是令人扼腕。特府官员面对“政治犯”的指控,不是像张建宗那样闪烁其词,便是如林郑般作铁嘴鸡式的乏理反驳,外强中干,靠的只是赤裸裸的权力。高院上诉庭那份以香港司法史前所未见的北方政治语言书写、以主观臆测的心理推论取代无合理怀疑的判词,导致法律界、舆论界排山倒海的质疑,统治阶级竟无一人有言以对。

一直以来,笔者对“法治已死”、“香港出现政治犯”的一类指控都有所保留,但经过这次官司,也不得不修改看法。大家记得,在4月19日的本栏文章里,笔者这样说:

“特府三年来以政治检控作为打压手段,人所共知;然而,本地这些被打压对象与典型的专制国家里的政治犯不同。后者往往是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同流合污或者行政系统完全控制了司法系统之后的产物。但是,香港的司法制度还是非常独立的,绝大多数司法人员都很努力顶住来自行政系统(和西环)的压力,力求保存司法独立。倘若‘香港政治犯’一词当下在国际上传开,世界各国的人误以为香港的司法系统已经投降了、跟政权同流合污了,那叫正在被政权鹰犬欺凌而坚持司法公正的大多数司法人员情何以堪?”

为此,笔者提出以“特殊政治犯”一词描述一众被“有法用尽”的行政系统以政治原因遭刻意检控、司法系统被动而不得已地履行裁判责任的情况底下遭判刑的那些人士。如此小心翼翼,乃是因为不忍香港法律界几十年来点滴建立起的驰誉国际的法治声誉毁于一旦。然而,经此一役,笔者用的“特殊”二字,已然不必。一纸判词,充份证明伞运三子都是不折不扣的政治犯:若然不是几位主审法官自己的丧心定见见诸文字,便是由法院系统已经设置的隐形党委书记捉刀或起码是经其“润饰”的产物,而绝对不会是如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说的“用了一些情绪性字眼”那么简单!

一叶知秋,政治犯出现了,即表示法治的根基已然松脱;此案若上诉无门或上诉不得直、判决结果施用到以后所有同类案件的判决上的话,香港司法从此被政权驯服而新加坡化,殆无疑问。然而,香港的法治崩坏,不会止于新加坡化。

商业法治危机四伏

新国政府行政系统固然能够、而且不断全面操控所有的政治检控和判决,但在商业、物权和其他民、刑事案件上,法治的根基依然健全稳固,但香港因为红色资本全面入侵,商业事务方面的法治已是危机四伏,政治环节的法治失守之后,商业及其他环节的沦陷便是必然,而且会来得很急促,因为背后的三权合作还要加上土豪金的第四权。也就是说,香港的法治,最后是上海化,在北方政权的眼中“止于至善”。

一片挞伐声中,特府及其说客与本地一众《环时》派用上了“求仁得仁”的说法。这是非常不仁的说法,不仅不伦不类,而且引喻失义、凉血、残忍,令人联想到林郑说她同情三子母亲,不过是猫哭老鼠假慈悲。这又一次证明,什么美好的东西,一到了共产党及其支持者手中口里,即变成垃圾、毒物。

“求仁得仁”一语出自《论语·述而》。(子贡)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答话的是孔子。关于两位“古之贤人”,故事是这样的。

伯夷、叔齐是商朝末年诸侯国孤竹国(今河北省)国君的长子和三子。孤竹国国君生前立叔齐为太子。他死后,叔齐却想把王位让给长兄伯夷,伯夷说:“父王遗命,不改动。”说完便走了。叔齐觉得自己不应该继承王位,也跟着走了。后来伯夷、叔齐听说岐山的西伯昌是位有道德的人,便依附于他。西伯昌死后,他的儿子、后来的周武王即位,带着西伯昌的棺木,进军伐纣,伯夷、叔齐不赞成以暴易暴,拉着他的马缰绳劝他说:“父亲死了不埋葬,却发动战争,这叫做孝吗?身为商朝的臣子却要讨伐君主,这叫做仁吗?”武王不听,进军灭纣,建立了周朝。伯夷、叔齐不愿吃周朝的粮食,跑到首阳山(今山西永济西)里饿死。

伯夷、叔齐悲壮殉义,距离孔子生活的时代约六百年;孔子以“求仁得仁”的说法对伯夷、叔齐作盖棺定论,是一种无上的褒扬。而且,孔子说这话,体现的是他的广阔胸襟。大家知道,儒家的政治道德基础就是“顺乎天而应乎人”的“汤武革命”,即古史上记载的汤伐桀、武王伐纣这两次犯上作乱、弒君的暴力革命。当时伯夷、叔齐反对武王伐纣,如果孔子不客气一点,会说他们两位的“仁”,不过是妇人之仁;但孔子没有那样说,而是认真地把这两位历史人物视为求仁而得仁的“古贤人”。

现实里的情况却是,一个对自己的人民动用武力绝不心慈手软的政权,把完全没有使用任何暴力的三子于抗命行动中与守卫员互相推撞而后者受轻伤的事件渲染为严重的暴力事件而把三子“绳之于法”,旁边插科打诨的说客随即以轻藐的口吻抛出“求仁得仁”这几个字。对比典故中的历史,马上照出这一批人的丑恶嘴脸。(说话的衮衮诸公当中,又赫然包括大律师石永泰。上周六的一个研讨会上,允石君要求,笔者为他作了纪念签名,想来后悔,只得希望那四字是这位言笑晏晏的番书仔不熟书而作的胡言乱语。)

法治上海化,那么政治上又如何呢?笔者认为香港不可避免西藏化。

这并非危言耸听。如果大家看得透香港和西藏表面上的各种差距分别,当会察觉两地的同病相怜及香港趋同于西藏的倾向和走势。对比中原的汉、共文化、宗教、语言、公德、道德和生活方式,香港和西藏都与之有深刻的差别,甚至如果仔细研究人种基因,也可得到同样的结论(最后这点笔者不只一次指出过,而且是引用大陆基因遗传学研究结果的报道)。

和香港一样,西藏也是“自治区”,1951年有与中共签署的《十七条协议》,精神内容与香港的《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类似,可是到后来都被中共一一否定、撕毁。在相同的待遇之下,难道西藏人与香港人的内心反应不会一步一步趋同吗?西藏早有分离主义和独立运动,香港最近也有了。那是有客观的基础,再加上政权所作所为火上加油生成的结果,并不是什么梁某人、林某人个别的行动话语导致的。

是的,西藏和香港的分离主义和独立运动都有国际背景,而且碰巧都和英国殖民主义历史有关。西藏曾经是英国的保护国,1912年至1949年之间,更在英国势力的帮助之下宣布独立,并且确实享受过几十年的事实上的独立。香港是前英国殖民地,现存的体制基本上是英国人建立的,藕断丝连,英国管治的余热依然影响着香港。这是历史条件决定的。1997年之后的香港管治搞得不好,人心思变、人心思独,十分自然。中共若是明智,处理香港事务必要像英殖后期那样如履薄冰,无奈不是那样。小棒则受,大棒则走;法治消失之后会有各种更强力的打压,香港成为中国的西藏2.0,看来已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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