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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下林子健被掳

民主党创党成员林子健声称,曾于8月7日左右接到国安“语气很重”的电话,警告其勿把有巴塞球星美斯的签名,转交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否则后果自负;林子健没有理会之际,于2017年8月10日下午4时左右,在旺角至油麻地附近买印有球星美斯的球衣后,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两名说普通话人士掳走,箍颈被推上在街上停泊的客货车,车上约有4-5人,在殴打林子健及夺去其手机后,以迷魂气体令其昏迷;醒来时林子健被蒙眼绑在床上,被质问是否认识刘霞,以及美斯签名的下落,再毒打林子健的肚部,以及用钉书机在其大腿上打十字架钉,最后再被弄晕。

林子健称再醒来已身处海滩,及被穿回完整衣服,沿小路走发现有红色的士,才知自己身处新界的西贡,于凌晨3时多回到家,于3时半把受伤的照片传给民主党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接受其妻子的关心换洗衣服;李柱铭指清晨6:30见到照片后联络对方,知道已清洗衣服,其证据的缺失已不可弥补,因此决定先行于早上11时召开记招,然后再报警,由回家到正式召开记招之间,时间差距只有7-8小时。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事发后竟声称:“呼吁市民遇事要报警,因为可增加破案机会”云云,更令人质疑警方的中立性;事实上很多非法禁锢或强奸案件,受害人因受到过份惊吓,以及感到羞辱无法启齿,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冷静下来,才能前往报警;一如上星期五一宗屯门的强奸案,女事主于早上11时半被埋伏在门外的色魔强奸,女事主受惊未有即时报案,经商议后到傍晚6时多才报警求助。

连没有政治原因的案件,当事人一直留在家中,也会出现这种受惊的后遗症,何况根据林子健的说法,他先被迷晕再被移动到荒郊野外,醒来回家已达半夜三小时多;警方明知这是政治问题,如事实属实更加会令人质疑一国两制以及警方是否可信的问题,不但没有第一时间澄清,更反过来责怪受害者,单此态度本身,足证林子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的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天知道丧心病怪的中共会否一直跟踪,甚至上门恐吓?

此案的最基本问题,就是如果林子健所言属实,本身就是一件完全属于政治的案件,因此一开始就不能以“非政治”的情形来衡量;在一般情况而言,市民当然相信在非政治案件之中,警察大多都能做到公正与中立,但当明显涉及政治因素,特别是涉及中共国安的问题,林子健的反应当在预期之内,因为即使行凶的人被捕,如主谋涉及中国共产党,身在大陆主谋当可逍遥法外。

事件如属所谓“自编自导自演”,以中共的国家势力,当很快可以揭发林子健“说谎”的详情;反之则足以证明,事件的可信及可怕;当然最大的疑问,是为刘晓波已经去世,一张美斯的签名相予刘霞,中共又为何要反应如此激烈?究竟是负责维稳的部门已经嚣张到不理一国两制?还是中共故意宣示没有一地两检也敢放肆?还是中共的权斗故意要为当局制造混乱?这些都有可能,然而一旦事件属实,则再一次证明香港的“一国两制”已经名存实亡,香港的自由与法治,已经在全面的崩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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