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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官员会前祷告被诉,引发确立国教之争

罗恩郡郡政委员会成员站立祷告(NCLL)

美国的一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近在一起涉及宪法不得确立国教条款的诉讼中做出了一项具有争议的判决。败诉方律师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考虑将此案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且对反败为胜持乐观态度。此案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它触及了美国人对宗教问题的敏感。

官员会前祷告遭到起诉

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7月14日判决说,北卡罗来纳州罗恩郡郡政委员会官员在公开会议之前进行祷告并邀请与会者加入的做法构成违宪。罗恩郡郡政委员会多年来在举行公开会议之前,都会奉“耶稣基督”之名祷告,并邀请与会者一同站立祷告。此举惹怒了三名经常到会的非基督徒。

2013年,他们在美国民权联盟北卡分部的帮助下起诉了罗恩郡政府。他们指称,政府官员的做法是在偏袒和宣扬基督教,让他们感觉受到迫使和排挤。

南希.伦德 (中)与提出诉讼的另外两名原告在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外(ACLU of North Carolina)

原告之一南.伦德(Nan Lund)说:“我们郡有很多不同宗教的代表,除了有基督徒之外,还有犹太教徒、穆斯林、佛教徒、巴哈伊教徒和人文主义者。郡政委员会只允许某一宗教代表祷告,看上去是在为政府促进这个宗教。”

美国民权联盟北卡分部法律部主任克里斯.布鲁克(Chris Brook)阐述法律依据时说:“我们提出,这个做法违反了宪法的不得确立国教条款。该条款禁止政府胁迫个人参加类似这种祷告行为的宗教活动。”

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显然支持原告提出的论据,并适用于其管辖下的北卡罗来纳、南卡罗莱纳、马里兰和维吉尼亚和西维吉尼亚等州。布鲁克表示,包括原告在内的个人从此不必担心会被强迫去参加一些宗教活动。

政府律师强调三权分立

但是,罗恩郡郡政委员会反驳说,他们的做法并不象原告所指控的那样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不得确立国教条款,他们只是让作为基督徒的委员会成员以自己看为合适的方式祷告,而且郡政府既没有祷告方面的官方政策,也没有强迫任何人站立祷告,人们可以坐着祷告,也可以自由离开会议室。

这个案子中代表罗恩郡郡政府的“全国生命和自由中心“的主席及法律总顾问戴维.吉布斯(David Gibbs)说,当选官员以祷告等庄严的方式开始会议的做法在美国具有悠久的传统,它自美国建国以来就已经存在了。因此,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原告的做法是在力图淡化美国的这一历史和传统。

吉布斯认为,法官不应该对当选官员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指手画脚。他说,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做法是抓取宪法从未赋予它的权力。

他说:“我们认为,法庭命令当选官员,即这起诉讼中的罗恩郡郡政委员会官员必须以某种方式进行工作和召开会议,这是不应该的。我们把这称之为分权。我们认为,法庭在试图审查和控制这些官员的祷告上走得太远了。”

此案走向如何扑朔迷离

回顾这起历时4年的诉讼,可以看出联邦下级法官对待祷告的态度莫衷一是。2015年,一个联邦地方法院判定,罗恩郡郡政委员会违宪,并下令其停止会前祷告的做法。2016年,位于维吉尼亚州里士满的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3人审议庭判决说,只要不强迫与会者加入,委员会就不构成违宪。

但是,今年7月14日,该院由15名法官组成的全庭以10比5的多数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定罗恩郡郡政委员会在公开会议前进行祷告并邀请与会者加入的做法带有强制性,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不得确立国教条款。

一些法律专家提出,2014年,在格雷斯镇起诉加洛韦(Town of Greece vs. Galloway)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判决说,政府邀请基督教牧师在开会前带领祷告的做法符合宪法。因此,鉴于这一判决先例,一旦此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法院也同意受理,其判决很可能有利于罗恩郡郡政府。

但是,维吉尼亚州里士满大学法律教授卡尔.托比亚斯(Carl Tobias)指出,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先例与罗恩郡郡政府一案中的法律事实有所不同。

他说:“(在格雷斯镇起诉加洛韦一案中),最高法院认为不存在宪法问题,因为提供祷告的不是当选官员,而且祷告是自愿性质的。他们还允许所有信仰的代表加入,基督徒、犹太教徒和穆斯林都被允许提供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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