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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图穷匕现

——香港回归二十年回顾之四

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特区政府新班子的训话,与其说是工作指示,不如说是北京治港策略的盘点总结,反映过去二十年来的管治方针,由隐晦走向明显,远远超出“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原先构思。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邓小平提出回归后的香港,只需换掉一枝旗和一个港督,其余一切不变。北京其后在《中英联合声明》之中清楚表明,除国防、外交外,其余属香港内部事务,由九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而《基本法》的内容,不外以具体条文落实,体现“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原则。

无疑,《基本法》难免有暧昧之处,但当《基本法》解释权紧握在全国人大常委手中,事情就起了变化。起初北京只是应特区政府的请求才释法,然后由被动转为主动,以释法叫停和阻碍香港政制改革的进程。

到近年,人大释法由政制改革转向香港内政,以便取消某些立法会当选人的资格。此路一旦通行,正如我过去的文章所说,法治已经打开缺口,但从北京的角度看,只是如习近平训话所说的“中央依法行使权力”而已。

同样危险的是,习近平所说的一国原则,由香港回归中国,变成是“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发展利益”,而何谓“国家安全、主权、发展利益”,当然由执政党领导下的人大常委去解释,到时即使抵触国际人权规范,香港法庭亦莫敢不从。

显然,这是2003年董建华政府国家安全立法失败,北京检讨形势后所作的策略回应。在北京看来,立法失败,不在于法律得不得人心,而在于特区政府能量不足,反对势力无法驾驭,因此必须一面加强中央介入香港事务,全力反制反对者,一面加强爱国教育和宣传,争取民心回归,同时通过经济融合,提高香港对大陆的倚赖程度,也提高北京在港人心目中的地位。

政治上,更具体的做法亦有三方面。一是祭起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发展利益的大旗,压制反对者。梁振英在任五年,制造港独危机,增强中港对立情绪,让北京可引为借口,然后上纲上线,视个别主张港独者挑战国家安全和主权,并顺势重提国家安全立法,而即使立法未成,警方早以强硬措施禁止主张港独者的和平集会。二是加强民族主义教育和宣传,特别是针对年青人,运用软实力,使他们民心回归。三是通过法律手段,不论是用尽现有法律的授权,还是制订更多法律或者人大释法,再由特区当局加强执法,限制言论、集会、结社等等公民自由权利。这种三路并进的策略由来已久,习近平在港的讲话不过是一个阶段的总结。

经济策略上,当然要把香港纳入国家经济规划,用尽香港的优势为全国服务,也把香港经济前景限于大陆发展规划的一部份。由2003年开始的“惠港”措施(更紧密经济关系、自由行),到2011年推出的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计划,再到近日签订协议的粤港澳大湾区计划,均是中港经济和区域融合的部署。在特区政府失去向北京说不的能力下,香港将逐步失去九七前经济命运自主的独特角色,日后只能与大陆经济命运一致。

配合上述的政治及经济策略转变,北京亦调整工作组织。最高决策及统筹交由政治局常委主持的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同时在特区政府之外,组合从事香港工作的大陆干部,建立第二支管治队伍。在北京如此清晰的政经蓝图和组织细密的工作队伍下,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只能越缩越细,集中到习近平所讲的第五点指示,即如房屋等民生问题上面用功。

面对强大力量不断侵蚀香港的自治,民间社会若要追求民主,捍卫高度自治,必须抛开幻想,认清现实,加强团结,持续抗争,再没有分裂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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