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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中国会沦入《1984》吗?

——评中共当局互联网管理新规定

日前,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信办)出台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收紧对手机、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的控制。新规定从6月1日起实施。按照这个新规定,在内地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和网络发布非官方的新闻信息,将面临被罚款2至3万人民币,甚至被追究刑责。这是习近平当局进一步压制言论自由,使中国沦为《1984》的一个重大举措。后果极其严重,性质十分恶劣。

我们知道,所谓“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领导小组”是在2014年2月成立的,由习近平亲自兼任小组长。去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定于2017年6月1日生效。这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是为了实施网络安全法而制定的。换言之,新规定这笔帐,不能不算在习近平头上。

新规定划定,适用于通过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即时通信、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新闻信息的平台。新规定要求,上述平台必须取得许可才能发布新闻信息。这就是说,现在国内日渐成为信息沟通传播主要渠道的微博、论坛,以及微信、QQ等社交工具,如发布新闻信息都要领取许可证,否则违法,而许可证条件十分苛刻,如须设总编辑、由中国公民负责、须接受专业培训、持有政府颁发的记者证等。按照新规对网络新闻信息的定义,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这就是说,涉上述信息的发布,未经许可一律违法。举例说,内地突发事件现场网民用手机即拍发布,如未获许可证即违法;甚至擅自发表评论也不可。

不难看出,倘若上述规定得到严厉执行,那么,由网络造成的相对独立的言论空间将荡然无存。中国的言论自由状况将倒退到毛时代。

近二十多年来,尽管中共当局始终打压言论自由,但是在中国,还是出现了相当广泛而活跃的自由言论。这主要是得力于网络的普及。发生在各地的重大公共事件,人们也都是通过网络、通过自媒体得到发布和传播的。早就有中国网民说,互联网是“上帝送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我还可以说一句:中国的网民是世界上最好的网民。无怪乎美国《时代》周刊把中国网民评为2006年风云人物。在中国,网络发挥了两大作用。第一,网络创造出某种独立的言论空间。我们知道,共产党控制言论靠的是两手,一是以言治罪,一是垄断媒体。互联网的意义就在于它打破了政府对媒体的这种垄断。网民们可以借助于网络,不经审查而自由地发表文章或消息,政府只可能事后追惩,很难事前预防。于是,民间就拥有了自己的相对独立的言论空间。网络的第二个重大作用在于它增进了境内外信息的自由交流。毕竟,共产党的权力再大,它也只能控制境内而无法控制境外。共产党只能设法控制境内外信息的自由交流。在传统媒体的时代,这种控制比较容易。在网络时代,这种控制变得越来越难。

毫无疑问,网络的发明和普及对专制政权产生了有力的冲击。然而正像我早在十几年前就指出的那样,现今中国所享有的言论自由空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是靠互联网提供的。但唯其如此,我们才不可盲目乐观。因为当局可以利用其专制权力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极大地压缩倚托于网络的言论空间,从而控制言论本身。

可以想见,在新规定的压迫下,内地会有更多的人翻墙,会有更多的人使用境外的自媒体(如推特、脸书),出口转内销。境外的自由网络,包括人权团体和民运团体的网站,将扮演更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角色。早先,在没有互联网的时候,内地很多人用收音机收听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或BBC。网络和手机普及后,还听收音机的人就少了。现在看来,恐怕又会有更多的人重新打开收音机。针对着中国大陆情况的变化,在境外的人们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此同时,我们也寄希望于科技界,希望他们能早日发明更好的技术以打破中共当局的封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加强对专制者的正面抗争。无论先进的科学技术能给我们多大的帮助,毕竟,没有什么能代替我们对专制者的正面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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