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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如何离婚

离婚很麻烦,钱要分,孩子要争,从前的海誓山盟成了狗屁的一文不值,更别提撕破了脸皮、扯碎了衣衫,形同陌路是标配,你死我活也是常有的事。老祖宗们在面对离婚这件事时,倒有着超脱的态度,从敦煌出土的一份来自唐代的离婚协议书上说:“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一别两宽”的例子,在民国也不少见,比如陆小曼给王赓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还打掉了他们的孩子,王赓并没有把刺刀或子弹送给徐志摩,陆小曼和徐志摩结婚时,王赓甚至还送了贺礼,只不过,内心深处是否真的“生欢喜”,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欢欢喜喜离婚的例子,大约只有瞿秋白、杨之华和沈剑龙。

瞿秋白的第一任妻子叫王剑虹,是丁玲的闺蜜。丁玲回忆瞿秋白和王剑虹的第一次见面:“这个新朋友瘦长个儿,戴一副散光眼镜,说一口南方官话,见面时话不多,但很机警,当可以说一两句俏皮话时,就不动声色的渲染几句,惹人高兴,用不惊动人的眼光静静的飘过来,我和剑虹都认为他是一个出色的共产党员。这人就是瞿秋白同志。”丁玲是这对年轻人的媒人,然而,这段美满的婚姻仅仅过了七个月,王剑虹便患上肺病。瞿秋白的母亲和姐姐是患肺病死的,瞿秋白自己也患有肺病,他的爱妻王剑虹也很快因为这种病症,去世了。丁玲对王的去世不能释怀,她觉得瞿秋白对王剑虹的死负有责任,更重要的是,王剑虹去世四个月,瞿秋白便和杨之华恋爱结婚了。

杨之华是当时众口交誉的美女,丁玲说她“长得很美”,郑超麟说她“漂亮”,万亚刚(国民党中统)说她“长得非常漂亮,有‘上大校花’之称”,在认识瞿秋白时,已经是有夫之妇。她在20岁时和浙江士绅沈玄庐的儿子沈剑龙结婚,并且生有一女,取名“独伊”。1922年,杨之华只身跑到上海参加妇女运动,认识了向警予、王剑虹等人,并于1923年底被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录取。瞿秋白当时是社会学系的系主任,杨之华第一次听瞿秋白的课,就对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

杨之华的女儿瞿独伊回忆,据母亲说,“那一天,苏联顾问鲍罗廷要了解上海妇女运动的情况。向警予恰好不在上海,上海大学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通知杨之华去汇报。她到那里时,意外地遇见了秋白,秋白担任了他们谈话的翻译”。[1]

王剑虹去世之后,杨之华一直去看望瞿秋白,两个脆弱的人在一起,相爱是自然的事,瞿秋白向杨之华提出了结婚。

因为不知道怎么回应这段感情,杨之华回到萧山家里,暂时回避秋白。不久,学校放暑假,瞿秋白也跑到萧山找她。杨之华的哥哥和沈剑龙是同学,见到这种情况,就把沈剑龙也请到家里来。于是发生了最戏剧性的一幕。沈剑龙竟然和瞿秋白一见如故,对瞿秋白的人品与才华十分尊敬、仰慕。面对复杂的感情问题,他们三人开始了一场奇特的“谈判”:先在杨家谈了两天,然后沈剑龙把瞿秋白、杨之华接到他家去谈,各自推心置腹,互诉衷肠,又谈了两天。杨之华的妹妹杨之英回忆:“我那时很小,我就在外面听,他们一个晚上没有睡觉,他们讲得很投入的,也讲得很好,一点也没有生气,不是为离婚了,结婚了,大家闹得不得了,他们像朋友一样很讲的拢。[2]”

谈判结果令人愉悦,1924年11月27日在上海《民国日报》头版广告栏里,公开发表三则启事,原文如下:

杨之华沈剑龙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我们正式脱离恋爱的关系。

瞿秋白杨之华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我们正式结合恋爱的关系。

沈剑龙瞿秋白启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我们正式结合朋友的关系。

然后瞿、杨在上海举行了结婚仪式,沈剑龙亲临祝贺。从此,瞿秋白和沈剑龙也成了好友,经常书信来往,写诗唱和。更有意思的是,沈剑龙送给瞿秋白一张六寸照片——沈剑龙剃光了头,身穿袈裟,手棒一束鲜花,照片上写着“鲜花献佛”四个字,意即他不配杨之华,他把她献给瞿秋白。

后来的资料里,多提及沈剑龙和杨之华感情早就出现了问题,沈是个花花公子,并且出轨在先,不过,这位被设定为负心汉的沈剑龙,郑超麟却回忆杨之华自己对他说:“剑龙为人高贵,优雅,她自惭庸俗,配不上他”。这也许也是真话,沈剑龙要是不如此,也许也做不到这样豁达。

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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