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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将二度面对弹劾

图为香港特首梁振英路透社照片

香港特首梁振英借建制派议员周浩鼎之手修改立法会调查自已涉嫌收取澳洲企业UGL400万英镑的委员会工作范围一事继续发酵,秘密代替梁提出修订的委员会副主席周浩鼎争辩四天后终于辞去委员会职务,但未能平息纷争,民主派议员决定下月启动弹劾特首梁振英的议案,并动议谴责周浩鼎。

根据《基本法》第73条第9款,议员若指控特首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可动议提出弹劾,但梁振英的任期只余一个多月,未必有时间完成所须程序,不过,民主派议员仍决定启动弹劾程序,泛民会议召集人涂谨申会后解释,今次事件事态严重,原则上应让议员在大会上就事件作出严肃辩论,故此决定提出弹劾,民主派已草拟议案措辞,正传阅文本,希望在获得四分之一议员联署支持后提交立法会,预料最快在6月第一或第二个星期三的大会上提出。

弹劾特首须要过五关,预计此次会像上次弹劾案一样,只能通过须18名议员联署动议的第一关,在建制派议员占多的情况下,于第二关的议员分组点票中被否决,公民党议员郭荣铿承认胜算不高,但认为须向市民作出交代,让梁振英的“离谱”做法永存立法会的会议纪录内。

梁振英上任即爆出僭建丑闻,泛民质疑他在家居非法僭建一事上有秉隐瞒,于是在2013年1月提出弹劾,但在建制派护航下,弹劾动议遭否决。

面对弹劾,特首梁振英在网志反驳,指泛民不断炒作UGL事件,造成他持续被调查及被针对的形象;他又继续批评梁继昌罔顾利益和身份冲突,既向税局举报他,又加入UGL事件专责调查委员会,对此表示遗憾。

多名建制派委员和周浩鼎所属的民建联的议员亦同时针对梁继昌,以梁振英所提的理由指梁继昌有利益冲突,要求梁继昌辞任专责委员会。

泛民议员梁继昌拒绝退出委员会,重申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前已咨询主席谢伟俊及法律顾问,两者均认为他出任委员没问题,不存在利益冲突。

造成这次有如泥浆摔角的立法会两派争议的起源,是在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澳洲传媒报道,梁振英在2011年为参选特首造势后与澳洲企业UGL签订协议,分两年收取400万英镑,订明梁24个月内不会撬走他原来所属的测量行管理层,并同意不时协助UGL 推广业务,后者更没有列明时限。梁振英其后收款时已经上任特首,但没有作出申报,立法会于是成立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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