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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认罪”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在无法与外界会见下,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在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关押超过2个月后,国台办26日表示,他已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据中共官媒新华社报导,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5月26日应询时表示,从国家安全部门获悉,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逮捕。

安峰山表示:“2012年以来,李明哲频繁进入大陆活动,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的活动。2017年3月19日,国家安全机关对进入大陆活动的李明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审讯,李明哲等人对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供认不讳,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对此,陆委会回应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完全没对外公布相关事证,仅含混笼统交待了事,无法令台湾人民及国际信服。在中国公布相关事证并提供应有权益保障前,对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台湾方面均无法认同。

同时陆委会要求中国尽速公布具体事证、尽速同意家属进行探视、尽速依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进行通报,保障李明哲应有的司法权益。

在709案中,许多涉案的维权律师多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而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却是首位被中共以此罪名逮捕的台湾公民。

李明哲长期关注中国民间社会发展,透过网络跟中国民间人士分享台湾民主经验,并帮助中国的政治犯家庭。而他身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成员这个身份在中共眼中一向敏感,在709案里,中共多半指控被捕维权律师与境外组织勾结,企图煽动颠覆中共政权。

但4月12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指出中国政府透过两岸掮客李俊敏向她传话,称李明哲是因广东地方政府因境外非政府组管理办法通过的业绩压力而错捕,要她低调配合,才能尽快释放李明哲,否则广东电视台就会马上播出李明哲的认罪影片。

值得注意的是,李明哲被广东当局抓捕后,外界一直无从得知他被关押在哪,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6日称,他被湖南省安全机关逮捕。

国台办称李明哲“认罪”一事,事实上也不让人意外,709案中的涉案人士多半“被认罪”,近期的例子即是维权律师谢阳。

日前赴美救夫的李净瑜在5月23日的访美感言中,提到她与维权律师妻子们会见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亚太资深顾问暨总统特别助理博明(M.Pottinger)时,博明表示他曾是《华尔街日报》驻北京特派记者,有被中国政府逮捕的经验,并被迫写认罪书,为了想快点得到自由,博明选择签名认罪。

因此对李明哲的遭遇,博明感同身受,在谈到李明哲回来后会遇到的情况时,当时他如此嘱咐李净瑜:“我知道你已经谅解他,但他回来后,你要帮助他,协助他,让他学会跟自己和解,原谅自己,对这一段被中国隔离秘密侦讯的日子里可能发生的种种屈辱、酷刑,他必须懂得释怀。常常,原谅自己是最困难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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