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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的正确吃法

过节了,应该聊点吃吃喝喝的话题。所以,今天我就不做严谨的历史研究了,单和大家扯一扯饮食的最高境界——吃人。

吃人肉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

1927年,考古学家在北京周口店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些远古的人骨化石——北京人。根据化石中头盖骨和腿骨都被砸开、烤过的情况,有人类学家推测,这哥们儿用火烧烤自己的兄弟们来吃。当然,这些细节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教科书中,吓到小朋友就不好了。

在人类文明早期,吃人并非什么新鲜特别的事。因为原始宗教信仰,因为战争双方企图威慑彼此,更因为食物的匮乏,把敌人或自己的兄弟作为有限的宝贵资源加以利用是很普遍的现象。但随着文明发展,在绝大多数日益成熟的文明中,吃人逐渐变成了野蛮和罪恶的行为。

中国的历史则不然,尤其是进入信史时代之后,吃人几乎发展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因为天灾,因为战争,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仇恨等原因而导致的吃人层出不穷。我再要写“炊骨食肉”、“易子而食”、“两脚羊”、“想肉”之类的故事,大概又会被人嫌弃老生常谈,一点都不与时俱进,更加不符合这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所以,今天我就谈谈我们的“吃人”文化中另外两种更有意趣的吃人方式,比如因为某种远大理想而吃人,再比如爱你爱到吃掉你。

就拿这阵子一直很火《西游记》来说,作为每个寒暑假都被杨洁拍的86版《西游记》一眼一眼看着长大的一代人,很负责任地说,《西游记》就是一群形形色色的人变着花样想吃人肉而终于没有吃到的故事。

人们为什么执著于吃唐僧肉呢?那是因为唐僧肉不仅仅是美味,更加营养、健康,属于最上乘的有机食材。不然怎么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呢?

对长寿,乃至于不死的追求是国人一项甚为远大的崇高理想。老祖宗之一的黄帝在阳寿尽时,便得到天帝的召见,“乘龙升天”,长生不死去了。这以后,国人就在飞升和成仙这条路上乐此不疲,最著名的当然要数秦始皇和汉武帝。

秦始皇的不死仙药成全了成龙大哥和金喜善的旷世畸恋。当韩国大美女娇滴滴地对着大哥那张坑坑洼洼的脸深情地喊出“蒙毅”时,我总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总觉得蒙骜、蒙武、蒙恬、蒙牛……一堆蒙氏家族的牛人都会肉麻活过来。

汉武帝更直白,他说:“吾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履耳!”他说得出也做得到,诛妻灭子、杀女屠孙干得的确很麻利。

对嬴刘二人如此孜孜不倦地追求长生不死,还是唐代诗鬼李贺这句“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评价得入骨三分,只是稍显刻薄。

当然,这事得怨唐僧。他生活在唐代,还能和皇帝攀个亲,被认个“御弟”。要是早几百年活在秦皇汉武的时代,估计会被喊一句:“快到碗里来!”

《西游记》里的唐僧最后成了佛。现实中的高僧玄奘圆寂在大唐麟德元年,归葬白鹿原。

终究还是没人能有幸吃到唐僧肉,实现崇高且伟大的不死之梦。

接下来我就要谈谈爱你爱到吃掉你这个话题了。这很显然是个远比长生不死更加平易近人的话题,同时大家也不要想歪了,这不是一个变态恶心的话题,与安东尼·霍普金斯和汉尼拔教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个话题由一个涉及每一个人的文化传统引出——孝道。

孝道是中国家庭中一种最基础的情感维系,且超越了一切人与人之间的自然情感。亲子之爱、夫妻之情、手足之亲……这些正常的人伦情感在中国家庭中都远不及孝道重要。在古代中国家庭中,孝道的最高体现仍离不开吃、吃、吃。说白了,你要证明自己对家庭成员的感情,最好就是把自己的血肉牺牲出去,给人吃掉。

《宋史》中便有记载:“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所谓“割股”,即是指“割股疗亲”,用自己的大腿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重病。

韩裔美国人郑麒来在自己所写的书《中国古代的食人》中对中国历朝历代的历史书中所记录的吃人事件进行了一个统计:从《左传》、《战国策》开始,历史书中的吃人记录就不绝如缕,但一般都由战争、天灾或仇恨引发。从宋代开始,吃人的记录较以往的朝代倍增,不仅仅是天灾造成的吃人事件大幅度增长,还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吃人方式——尽孝。

据郑麒来统计,《宋史》中因为尽孝而发生的吃人事件有20次,《元史》中13次,《明史》17次,《清史稿》中记录的因为尽孝而发生的吃人事件竟然达到58次。

为了尽孝而吃人,除了我们前面所说的“割股疗亲”,还有割手臂疗亲、割胸脯疗亲、割乳房疗亲等等,甚至还有把肝、肺剖出来给人吃的。

在我们的想象中,割肉侍亲理所应当是男人们的营生。为了尽孝,为了博取孝子的名声以求功名,男人们舍掉自己的血肉似乎很正常。然而,郑麒来的统计却让我们大跌眼镜。

根据这些统计我们发现,综观中国的历史,这种因为“爱”而吃人的事件记录在案的共有653起。其中,媳妇将肉割下来给公公、婆婆和老公吃的事件达到461起,占比超过70%;而女性,包括媳妇、女儿、妻子、孙女、妹妹等为亲人奉献自己的鲜肉,这样的案例共有647起,占比99%。

看了这个结论突然有种内牛满面的感觉,敢情中国历史上拿生命在尽孝的都是女人啊!在所有这些因为尽孝而发生的吃人事件中,儿子割肉给自己父母吃的案例竟然只有区区5起。

这说明什么呢?我读书少,智商有限,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答案,且关系到人肉的正确吃法——女人肉最好吃。要不然,西天取经路上千难万险,那么多身怀绝技对唐僧肉虎视眈眈的妖精流着哈喇子等了一辈子,就算你孙猴子有七十二变,武艺超群,要不是唐僧是个男的,男子肉不好吃,早就给吃成个白骨精了。

人肉是“想肉”,越吃越想吃,而女人肉,特别是年轻女子的肉就更是“想肉”中的极品了。这不,前两天还看了则新闻:《医院清洁工将产妇胎盘偷回家炖汤》。还好,现如今杀人犯法,让家庭成员割肉侍亲也涉嫌家暴,更亏得胎盘从女人身上掉出来就塞不回去了。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事实上,从北京人到今天,整整70多万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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