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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夏霖案二审12年改10年 借贷=诈骗

夏霖和他的儿子夏崇禹

曾代理多起重大敏感案件的中国维权律师夏霖被控“诈骗”案二审周五上午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2年减为10年,一审判决的剥夺政治权利3年改为2年。但辩护律师表示,法庭没有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律师提出的二审开庭审理要求也未获同意。夏霖家属认为,夏霖曾代理多起重大敏感的维权案件,他被判重刑是当局政治报复。

夏霖的妻子林茹和哥哥夏宏获准进入了这次不公开的法庭旁听宣判过程。林茹对美国之音表示,她认为二审法官虽然给夏霖减少了两年刑期,但是这个判决仍然不能接受,因为这个被起诉的巨额诈骗罪名根本就不成立。她说,夏霖欠朋友的钱是事实,但本质上就是民间借贷,她和夏霖一直在努力偿还欠债,而且这起所谓诈骗案根本就没有受害人,一审和二审的法官都没有让证人到庭作证。

林茹: “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借贷。我不认为他这个构成了诈骗犯罪。“

林茹表示,她和律师将在可以会见夏霖的时候一起商讨申诉的问题。她指出,从夏霖被抓到二审结束,自始自终没有人出面说自己被夏霖诈骗,当局把民间借贷说成诈骗,明显是为了重判,进行报复。

林茹:“ 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没有人举报他。到今天为止都没有人指证他。 没有一个受害者说他诈骗了我。没有这样的人。 我就觉得他们一定要把他弄成诈骗。”

夏霖在法庭上指出,他的案子实际上是当局因为他曾代理多起敏感的维权案件而对他打击报复。

夏霖的辩护律师仝宗锦对美国之音表示,夏霖在法庭上的表现是是平静的,因为二审没有开庭审理,他已经预感到二审获得改判的机会很小。仝宗锦表示,二审法庭没有采纳辩方的意见和新证据,对案件的定性是错误的。

仝宗锦:“在实际的定义还是错误的。它维持了一审判决的错误定性。程序上,我们认为本来这个案件应该开庭审理,但是没有安排开庭审理。我们认为非常错误。而且二审判决说理非常草率。没有回应我们提的一些意见。”

检方的《起诉书》指控 “2014年间,被告人夏霖以法院拍卖楼房、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及某某某(原文如此)共计1000余万元,并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赌债等支出。”

辩护律师仝宗锦3月27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夏霖与债主之间的经济往来是民间借贷关系,而且已经还请部分欠款。

这份文件指出,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均系一审判决之后出现的新的重大证据。其中王某龙的《情况说明》,确认其2015年11月8日所出具的声明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再次重申其与夏霖之间的经济往来只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其中罗某奎的《情况说明》,是其首次出具的关于其与夏霖之间经济往来是一般民间借贷关系的声明。这两份《情况说明》都直接否定了一审判决书确认的有关内容。同时,新证据中还包含了被告人所借王某龙、罗某奎全部款项均已归还完毕的证明材料。

仝宗锦律师在二审宣判前夕到看守所会见了夏霖。夏霖借此机会向支持者传话。

仝宗锦:“他委托我向关心此案的朋友们表达三个意思:一、此案起因是由于他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特别是代理郭玉闪案件时被认为牵涉香港占中事件(后证明并无此事)而被报复陷害的。他曾于二审提讯时口头向法官提出对有关责任人报复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的控告,但未有回应;二、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投降,更没有出卖朋友;三、请关心他的朋友们放心,他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更不会轻生。”

夏霖被捕前在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所在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曾代理湖北邓玉娇刺杀恶官案、北京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案等焦点案件并打赢官司。

夏霖2014年被抓时正在为知名公益组织人士郭玉闪一案作辩护律师,后者被认为支持香港占中示威抗议活动。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宝军对美国之音表示,夏霖被抓的时机敏感,抓捕和关押程序上也存在问题,包括未出具法律文件,严重逾期不准会见律师等。

周五上午,北京高院周围提升了警戒,有不少公安车辆戒备,并有很多警察及便衣在现场维稳。

夏霖的妻子林茹表示,开庭宣判9点半开始后很快结束。她说,法庭在宣判夏霖“诈骗罪”10年后没有让夏霖说话,法警便将夏霖带走,林茹表示,她和夏霖的哥哥没有机会跟夏霖说话,从法庭出来后他们看到夏霖已被带上囚车,就高喊夏霖的名字,从远处看到夏霖隔着车窗向他们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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