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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增两外籍法官惹争议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曾表示,香港终审法院有海外法官只是过渡安排,回归50年后可以考虑修改。香港立法会有建制派议员周三(29日)提出,日后海外法官被委任前,应该先进行背景审查,以及接受立法会背景审查。但泛民主派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任命法官的程序不能够政治化。

香港立法会根据基本法第90条规定,周三通过委任澳大利亚法官范礼全,和英国法官韦彦德,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两人地位崇高,声誉卓著,任期由今年5月开始,为期3年。终院的非常任法官由现时的10人,增至12人,可以更灵活处理终院案件。

法律学者、“经民联”的议员梁美芬关注近期海外法官引起的争议,指公众质疑,香港主权归还中国已经20年,为何仍要委任海外法官,她认为委任海外法官应有更清晰准则,包括要有香港法官缺乏的专长。她表示,现时香港有3间法学院,在高级司法任命上,应尽量在本地法律界作提升,才可令外界质疑减少,重拾市民信心。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香港法制受到基本法保护,不应因政治理由受到质疑。

汤家骅:香港法制其中一个特点,是有很多外籍法律人士,都可以成为我们制度下的法官,更重要的是,我们法官的独立裁判,乃受到国际认可。有些人带著政治有色眼镜,认为法官的判决不公平。现时我们不是特意去委任外籍法官,只不过,有合适人选时,我们不会因为他持外国护照,或者是外国人,而不委任他。

在立法会会议上,“民建联”的议员周浩鼎提出,参考美国做法,法官在获委任前,先到立法会出席听证会,接受议员质询提问。

汤家骅指,美国和香港情况不同,法官获委任具有政治色彩,需要经由国会通过。香港大学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也认为,亲北京政党的建议颠覆香港固有法治观念。

张达明:香港和美国很不同。美国是一个很特别的普通法国家,引入了法官任命需接受审查。它的制度具有历史因素。把美国的一套引入香港,把其政治化,会导致有能力审案的法官却步,破坏香港法治。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2015年曾批评,香港有外籍法官不了解“基本法”和内地法律,认为“基本法”规定的50年不变过后,可考虑修改有关规定。退休法官胡国兴在参选行政长官期间,曾反驳有关言论, 指终审法院有外籍非常任法官的安排,目的在于巩固香港普通法的法制,和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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