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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巴实名制涉侵犯私隐 律师兴讼要求赔偿

全国跨境长途巴士本月起推行实名购票措施后,因核对身份手续繁复,各客运站均出现混乱场面,令不少赶路的乘客不满。有律师更质疑私隐受到侵犯,已向巴士公司提出起诉,要求道歉及赔偿;又要求立即停止实名购票制度。

陕西律师常玮平周五(3日)对本台表示,已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交起诉书,要求西安城西高速客运有限公司向其赔偿因检查身份证,而错过班次的“误工费”1000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9元,他强调私隐受侵犯,要为自己争取权益。

常玮平说 : 因为现在她(法院)是受理,受理的话,7个工作日之内决定,是否同意立案,所以这个案子是不是最后也会立案,是不得而知,站在法律的角度,我是比较有信心的。此外,我个人亦会考虑一下,向国务院提交建议信,撤销有关实名制的一个规定,我个人来讲,我认为不能靠一般公众的感觉,又或是政府拍脑袋就想出来的一个想法,就这样作一个决定。

他又指,根据“身份证法”除了婚姻登记、银行开设户口及出入境等等,需要出示身份证外,乘搭交通工具是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周三(1日)早上他由西安市乘搭长途巴士到宝鸡市凤翔县,由于当天是首天全国长途巴士实施实名制,在车站出现长长的人龙,又要数次出示身份证检查,令他错过了原本7时半的班次,他批评客运公司这样做不但侵犯了乘客的私隐,简直就是劳民伤财。

常玮平说 : 我那天乘坐大巴的时候,买票的时候,他要比对身份证,那么进站的时候,他又要比对身份证,上车的时候,还要比对身份证,这是一个政府量化的问题,如果不采取实名制措施,会不会就出现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采取了之后,会不会必然导致或者明显降低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要考虑这个措施对社会造成的成本。

本台致电城西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查询,职员承认现在乘搭长途巴士,在购票、进站及上车都要出示身份证,但指他们亦没有办法,只是按政府规定做事 。

职员说 : 因为这个实名购票,不仅是咱们城西的客运站,而是全国的一个决定,不是说我们城西客运站侵犯他隐私,就查他的身份证,如果是这样说的话,包括他在全国坐火车,坐飞机都侵犯他隐私了,我们是按照交通部执行的,我们只是一个执行的机关,不是发布命令的机关,若是要告的话,应该去告发文的机关,不是告我们一个企业,至于(购票)秩序方面是要大家维护的,我们现在等于说整套流程是完善的。

对于有民众不满长途巴士实名制购票而控告客运公司,曾任职检察官的安徽省维权人士沈良庆认为,这宗案件根本没有可能胜数。

沈良庆说 : 一旦涉及到政治因素的(案件),是没有任何胜数的可能,像这种巴士公司要乘客实名购票,还要检查身份证,是当局要做的,当局要求做表面上的理由,我估计就是反恐及治安理由,是维稳的需要,可以肯定(这宗案件)肯定是败诉。

沈良庆表示,社会上很多的措施,只要政府认为有需要实施,对当局有利的,不论是实名制或是其他措施,往往亦很少听取民众的意见,民众透过法律途径与政府抗衡,根本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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