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银监会称非法集资参与人要“愿赌服输”

郭树清履新银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亮相这一天,银监会回答非法集资问题显得尤为活泼。

“非法集资是一个‘由爱生恨,始乱终弃’的故事,”银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杨家才在3月2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用“少女爱上骗子”来形容非法集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一开始利益共同体,极少有举报的,即便各地都有举报办法,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政府开始干预的时候,很多人又觉得是棒打鸳鸯。等到知道失足,才追悔莫及,”杨家才称。

至于怎么在“爱”的阶段及时发现问题,杨家才表示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面简称“处非办”)即将推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现在处非办已经在起草,于去年7月提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面简称“法制办”),已经向各级政府普遍征求过意见,正在修改中,法制办正在积极推进。

去年4月27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处非办表示,201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地方政府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风险底数,依法分类处置。将形成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防控机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

根据当时处非办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法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

杨家才在2日的会上指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首先要明确,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让人们不要上当受骗,这样政府可以及时干预。至于谁来执法的问题,应当权归各级政府金融主管部门。

杨家才认为,非法集资的相关责任人有三类——非法集资的发起人、非法集资的协助人、非法集资参与人,“以前把投资者叫做受害人,但是之前受益了,我们揭示这个人是骗子,你还要跟他爱的死去活来,最后一拍两散受害,说我是受害人,找政府闹事,有点说不过去。愿赌你就要服输,而不是愿赌,输了你就找政府。”

对于这个问题,著名经济学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曾对澎湃新闻表示,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收益和风险,都要自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不等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收益,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对于投资者去政府维权的行为,许小年并不赞同:“冤有头债有主,你找那个卷款的人。跑到政府门口举一个大牌子要维权,维什么权?凭什么你赚钱的时候,不到政府门口举一个牌子,说我赚了20%,我要跟政府分享?你这叫无理取闹,政府和老百姓搅成一锅粥。我们国家的法律、政府,保障的是你的权利,不是你的收益。”

至于非法集资的高发地带互联网金融,刚刚走马上任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互联网金融我没尝试过,以后看情况,我们家有人熟悉这个业务,比如网购啊,余额宝啊,其他一些形势的手机支付,扫码支付啊,这对服务实体经济很有帮助,但是还是要注意风险。”

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网贷P2P监管,银监会副主席曹宇指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任何金融创新都应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监管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二是要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三是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曹宇称,自从2015年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形成了监管框架,有一定成效。P2P网贷行业风险正在下降,下一步银监会将引导其健康发展。关于P2P网贷的风险整治,曹宇提了四点:

一,明确P2P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本质属性。去年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强调P2P作为网贷中介需要符合普惠金融的特性,作为信息中介,线上经营要注重小微分散,专注主业,逐步回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

二、确立备案管理要求,明确了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的基本监管框架下,将备案作为监管前提与基础,按照新老划段原则对存量机构进行资质甄别,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明确监管范围,杜绝监管套利。

三、建立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与P2P网贷机构按照平等资源互惠互利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基金存管业务,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提出强制信息披露要求,网贷机构要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创造透明、公开、公正的网贷经营环境,实现行为可监测,过程可监控,增强市场信心。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