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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前副总统保镳 台退伍少校涉共谍案被捕

台湾近期接连揭发共谍案,继有大陆留学生被捕,前副总统吕秀莲的1名前任保镳,亦涉嫌被大陆收买成为间谍,并游说同袍变节事败落网。民进党立委认为,要遏止共谍行为,首要提高刑责。 

涉案的是46岁退伍少校王鸿儒,台湾媒体报道,他在2002至2003年底期间,担任过前副总统吕秀莲保镳,翌年退役后到大陆做生意,2009年在上海被天津市国安局人员收买。

王鸿儒返回台湾后,多次邀请当地情报官,协助刺探宪兵司令部机密。他周一(13日)由大陆返台时,被桃园地检署以违反国家安全法罪名拘捕。

民进党立法委员李俊俋周四(16日)接受本台访问,他将共谍问题归咎于前总统马英九执政期间,两岸人员往来过于频密。他指,现时首要是修例堵塞漏洞,提高刑责。

李俊俋说:现在的刑法109条规定泄露给外国,或者外国派遣的人员,才有比较重的刑期,也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但问题是,我们的法律又不把所谓的中国视为外国,所以大家都不用这一条,都用国安法来处理。但是国安法现在规定,(刑期)也只有5年以下,所以我们才加重国安法的刑责。

他认为,最重要是以立法形式建立机制,防止政府机密泄漏。

李俊俋说:这个其实在西方很多民主国家,包括英国、德国、美国都有。最近在台湾提到的“国家保防工作法”,我们希望针对这个,结合各种不同的相关法律,包括资讯安全、电讯,作整体的考虑,我们认为应该要立法。

台湾近15年共破获60宗大陆间谍案,九成涉及军事机关,不过台湾国家政策所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揭仲认为,近年大陆的情报收集行为,不再局限在军事领域。

揭仲说:譬如说网路、譬如说金融、譬如说一些通讯电缆等等,还有科学研究,这些跟国家安全有关的部门或视像,愈来愈分散在非军事单位里面,所以中国大陆最近的情报收集行为,甚至谍报行为,除了台湾,包括在美国、日本、欧盟,也逐渐从传统的军事情报,外移到非军事领域。

他认同,台湾对非军事人员从事间谍活动的刑责过轻。

揭仲说:不具军职身份的人员,甚至退伍军人,或者一般民众,被中国大陆吸收,在台湾协助从事谍报活动,一旦被破获,其实他们的刑度(刑期)相对的轻。甚至有个案,因为他在判刑前羁押了一段时间,判刑之后,碰到减刑,发现刑期比他羁押时间还短。

这是台湾在1星期内,第2次揭发共谍案。来自辽宁的大陆留学生周泓旭,涉嫌替大陆当间谍,向台湾多个公务机关刺探机密,蒐集台湾机密情报,上周被台北法院下令羁押禁见。有报道指,周泓旭是受国台办高层指使犯案,但国台办就指是蓄意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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