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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期间七警殴打案:全部判囚两年

香港七名警员涉在2014年“占领中环”期间殴打示威人士曾健超,星期五(2月1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七名警员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区域法院法官杜大卫判刑时表示,由于控罪严重,不能判缓刑,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香港媒体说,法官以两年六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长时间服务社会,加上初犯,而且“占中”期间执勤承受巨大压力,而警员势必将被警队解雇并失去退休金,因此减刑六个月至两年。

全部被判入狱

第五名被告警员陈少丹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掌掴曾健超,另被裁定一项普通袭击罪成,被判入狱一个月,但刑期同期执行,因此亦判囚两年。

法官杜大卫判刑时表示,虽然曾健超当晚犯法,而众被告虽在执勤时承受巨大压力,但这不是将曾健超带到变电站袭击的理据。现役警员在执勤期间袭击曾健超,令香港在国际上的声誉受损,令警队蒙羞,坐监无可避免。

七名警员早前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其中一人另被控普通袭击罪罪成。在被裁定罪名成立后,七人被既时还押。

被判刑的七名警员分别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九龙东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以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

法庭宣布判决前,不少示威人士及警方支持者在场。有支持警员的团体约20名成员到场支持七警,亦有几人在场反对警方滥用私刑。

案中事主曾健超对香港媒体表示,经过漫长的等待,现在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方暴力的小胜。他希望政府和警方反省,改革警察监管制度、检讨警队文化。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所有人要尊重法庭裁决,认为判囚两年属于不轻的刑罚。他并担心警民关系仍会不好,甚至更差。他呼吁执法人员要保持政治中立及专业精神。

香港电台说,在庭外支持警方执法的团体“香港正义会”主席邓德成表示不满法官的判刑。邓德成认为,案中证人品德有问题,呈堂新闻片段经过删剪,但法官毫无保留接受。

他认为,七警案的判刑与同样被定罪的“占中”参与者,刑期差距甚远。邓德成表示将举行游行支持警方有效执法,并表达对司法界的不满。

事件经过

2014年10月15日凌晨,香港警方试图驱散金钟龙和道行政长官办公室外的示威者,拘捕多名“占中”示威人士。

曾健超被指当日凌晨在高处向11名警方人员泼淋有味液体,并反抗四名警员的拘捕。

不过,事发当天有电视台拍到7名警察涉嫌将被拘捕的曾健超移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

片段曝光让舆论哗然。多间媒体亦拍摄到曾健超被带到暗处前的片段。

去年5月,曾健超本人亦因被控袭警罪名成立,判监五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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