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香港首位特首涉贪受审:禁报细节

2009年12月28日胡锦涛会见进京述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在批出一个数码电台牌照时,未有申报租赁有中资背景的电台董事黄楚标旗下物业,而提名为其物业负责室内设计的建筑师授勋时,亦未有申报利益,被指违反防贿条例,曾荫权否认所有控罪。这是相关条例修订以来,首位港府最高领导人因违例而受审。不过,法庭已就这宗瞩目案件颁下禁令,绝大部分详情将不为公众知道。

香港破天荒有领导人受审的案件预计审讯二十天,但法官陈庆伟开审时表示,应控辩双方要求,案件除涉事法官、律师及被告的身份、控罪撮要、案件是否需要押后以及一旦押后的日期及地点等行政安排资料外,其他内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道,除非另行通知。

受颁令影响,只有到庭旁听或在法院大堂观看直播的记者或公众可以得知涉案详情。

香港在回归前后一段时间,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港督和特首都不受《防止贿赂条例》规管,直到曾荫权任内的2008年7月,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将特首纳入条例中禁止公职人员索取或接受利益的规管范围,及后,曾荫权在离任前大半年被传媒揭发在行使职务时未有申报与相关人士有利益牵涉。廉署经过三年调查,即曾荫权离任后两年多的时间,才在2015年10月正式对他提出起诉。

曾荫权身负三项控罪,其中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是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离任前,以特首身分主持行政会议,期间,会议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公司)的广播牌照申请时,以至当电台申请控制权转移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他有租赁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旗下一个深圳豪华单位。另外,控罪又指他任内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授勋时,没有申报对方获聘为他物业负责室内设计工作。

至于第三项有关曾荫权涉嫌干犯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是指他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上述豪华单位的装修,作为考虑雄涛提交申请的诱因或报酬。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