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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网购仿真枪收藏被判无期徒刑

律师徐昕指,其代理的四川省达州市18岁青年刘大蔚因管有“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重审案件即将开审。(徐昕早前与刘大蔚家属合照,拍摄日期不详)

四川省一名青年网购入20多支“仿真枪”收藏,被当局以“走私武器罪”拘控,被判无期徒刑;天津市一名经营气球射击生意的妇人,亦因管有6支“仿真枪”被判囚3年半。两宗案件近日在社会上极具争议。有维权律师指,当局现在对“仿真枪”作出“史无前例”的严厉打击,目的是想对民众加强管制,从而巩固当局的政权。

四川省达州市一名18岁青年刘大蔚因管有20多支“仿真枪”,被当局控以“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现正等待重审。而天津市一名51岁妇人,因经营气球射击的档摊,而被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囚3年半,而正等候上诉。本台周二(3日)致电代理该两宗案件的律师徐昕欲了解情况,但徐昕拒绝受访。

徐昕说:像这种案件不太适合接受外媒的采访,如果我有公开的言论,比如说是微信及微博上发表,你们可以用,好吗?

就当局对两名因持有“仿真枪”的人士被定罪,律师马连顺认为当局对民众管有“仿真枪”大为紧张,根本就是以法治为藉口,来巩固自己的政权。

马连顺说:从简单的按照法律办事来说,它们(当局)也算是依法治国了,关键是它这个法律就不是依法治国的那个法律,不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而是保护国家,即所谓的确保国家的统治权,确保防范老百姓有任何的威胁到统治秩序的,或者是社会秩序的这种力量存在。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负责人刘开明对本台表示,对于当局近年突然接连检控“仿真枪”物主亦感到莫名奇妙,很多民众亦指当局对管有“仿真枪”定下的标准太过严苛。

刘开明说:从小到大,(街上)应该有很多以气枪来打气球,摆摊的情况到处都有,这些应该不会在今天才出现吧!应该说是过去数十年一直都有(存在),从来都没有问题,现在就为何有问题呢?政府对民间的干预实在太大了,管制枪支及武器的定义标准定得太低太低了,定得这么低的话,所有人都有可能犯法的,这些气枪对人是完全没有伤害的。

另外,就天津有妇人摆摊射击气球而被抓,天津维权人士许乃来对本台表示,他认为政府希望限制人民拥有“仿真枪”,就应该从源头做起,现在当局就放松买卖“仿真枪”的途径,待民众得到“仿真枪”后才被抓,这样对民众是不公平的。

许乃来说:很多方面包括网上买卖,是公开的,谁管呢?没有人管,根本原因,就是体制所造成,实制上政府是可以做到的(管制枪械买卖),比如说言论这一方面,你说一句话就能找到人,为什么这些(管制枪械买卖)方面,政府不去做呢。

根据公安部2010年对枪械管制定下条例,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一直饱受争议,被认为过低,不合常识。

有关以上规定,香港射撃发展联盟负责人朱先生对本台表示,其枪会使用的气枪通常都是低于1.5焦耳/每平方厘米,而1.5焦耳左右的“仿真枪”一般杀伤力都不大。

2017年1月1日,律师徐昕表示,天津市一名妇人,因经营气球射击的档摊,而被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其女儿向他寻求协助。(徐昕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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