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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人情味还是法治

今天想跟大家聊聊,我分别生活在台湾和美国的对比感受。

在美国和台湾分别住了很长时间,经常遇到有人问我:在台湾和美国生活,感受最大的区别是什麽?我觉得,就是人情味和严格的法治的区别。

我在洛杉矶住的,是一个小小的社区,一共才四户人家,平时出出入入的都会点头致意,大家彼此都很友善。我们的小区因为院子的空间有限,所以规定家裡来了客人,车要停到隔壁的巷子裡,不能停在社区的院子中。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来给我送一点东西,本想交给我就走,结果说到了什麽事,一下子就聊起来了,而且忘了时间。大概有半个小时左右吧,门铃就响了。我开门一看,大吃一惊,竟然是两名警察!!!原来是邻居报警,说我违反社区规定,请警察处理。警察当然是协调的态度,好言好语,我们可是吓到了,朋友光速告别,把车开走了,警察也笑眯眯地走了。

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台湾,大概会认为邻居根本就是欠债的仇家吧?其实不是。如果你问问长住在美国的人,大家都知道,很多邻里之间的纠纷,例如乱停车,开Party声音过大之类,在美国人的社会裡,很多人并不会自己亲自去邻居家表达意见,而是直接请警察来处理。而且说实话,我也并不会怨恨邻居,因为毕竟是我违规在先。第二天见面,我们并没有扑上去撕扯起来,依旧是微笑点头,昨晚的事情完全当作没有发生一样。重点是,以后我就很注意了,每一次家裡来客人,我都再三叮嘱,一定要先把车停到巷子裡,再来敲门。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台湾,会是怎样呢?我也有亲身体验。我现在住的是一栋集合式大楼,我住二楼,有一个露台。每天不定时的,总有楼上不知哪家邻居,或者是浇花或者是冲洗阳台,水就像《三月裡的小雨》一样,淅淅沥沥地洒落在我的露台上,如果正好我在露台上,还会撒到身上。如此有一段时间以后,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就找到大楼管理委员会,按照我那在美国生活的经验,问管委会主任要如何报警处理。主任好像看到外星人一样看着我,看了半天,才笑起来,对我谆谆教导说:在台湾社会,这样的邻居纠纷,一般都不会报警处理的,一般都是在楼道裡贴张佈告,道德劝说。我问,那如果道德劝说没用呢?主委笑了,说,那就没办法了,大家都是邻居,何必闹到警察那裡呢?就只好相互忍让一些好了。

既然都是邻居,哪怕权益受损,也应当相互忍让?!!这,大概就是我们提到台湾社会,常常说到的人情味?也许,不止是台湾如此,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就体现在这样的小事中吧。不管有什麽纠纷,都想私下解决,都不愿铁面无私地处理,都希望调节和劝说。这跟美国相比,当然是人情味浓多了,感觉很温馨。

但是瑞凡,这样的人情味的结果,是问题根本不会解决啊!到我写这篇专栏的时候,佈告已经贴在电梯裡很久了,楼上的人工小雨,还是照旧在阳光下洒落我的露台,我也只好摸摸鼻子,等‌‌“雨‌‌”停之后再用拖把擦乾地板。

我的困惑和问题于是产生:到底是美国那样,表面上看似没有人情,一切矛盾交给公权力和法律处理,成为一个严格的一切以法律为解决手段的法治社会好呢?还是像台湾这样,大家彼此仍然,牺牲自己的权益,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轻易不会动用到公权力的人情味浓厚的社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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