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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倡港改上市规则 路透评论:语带威胁香港应向他说不

阿里巴巴主席马云早前接受《南华早报》专访,狠批香港的上市规则已经过时,又称要等香港改革好后,持有支付宝的“蚂蚁金服”才会考虑来香港上市。路透社旗下的BreakingViews发表评论文章,直指香港应向马云说不(Just Say No),“即使不破坏香港的股东民主制度(shareholder democracy),香港也可以创新”。

撰写评论文章的Pete Sweeney是BreakingViews亚洲编辑,是资深财经新闻工作者。他认为,香港证监会正推行上市架构改革,马云此际接受访问,明显是有意发放“隐藏恐吓”:若果不向双重股权结构(Dual Share Class)屈服,“蚂蚁金服”就不会在港上市,转而赴美,如同阿里巴巴两年前弃港赴美上市。

但文章认为,《南华早报》报道中提及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如何在Google、Facebook盛行,连新加坡最近也容许云云,作为游说策略,根本无关宏旨。原因是“蚂蚁金服”并不是实行AB股制度,其二是不同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持有中国境内银行牌照,拥有敏感的金融数据,中央政府难以容许“蚂蚁金服”赴美上市。

文章直指,马云过往已证明创办人若不受监督,乃是一把“双刃剑”,2011年,马云未经阿里巴巴董事会批准,便把支付宝转移至自己旗下公司,成为今天在阿里巴巴集团以外的“蚂蚁金服”,招致阿里主要股东雅虎、软银等其他股东强烈反对。

评论又批评,马云经常倚着自己权威,作出奇怪收购如并购报章等,“再说,有不少科技巨头,如微软、苹果,他们创办人的成功,也不必靠同股不同权的制度。香港监管者可以不予理会,坚守自己的立场。”

阿里巴巴2014年坚持要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合伙人制度,最终因股权架构问题来港上市不果,集团主席马云自此对本港上市规则非常“上心”,市场更不时传出关联公司蚂蚁金服再度“挑战”来港上市;马云在《南早》访问中再重申,“只有在这个城市准备好时,我们才会在港上市”,似是高调向港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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