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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从严治党,唯有三权分立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在召开,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中国大陆媒体全面隆重赞扬,公民社会被全面从严管制。在此之前,构陷罹罪的人权律师被全面从重判决,所剩无多的异议人士被全面从严监。

“从严治党”在中共官僚话语中滥俗到都不好意思重复,习近平加上“全面”二字,就被认为“全面创新”了,“将在党的建设光辉历程中,镌刻下时代经纬”(新华社语)。其实,“全面”这样的大词,也从来都是专制者的癖好。在“文革”中成长起来的习近平,听到“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这些话大概仍然激动不已。

正如习近平上任初始,因为说了一句“打铁还需自身硬”,就被认为用语清新活泼,必有专门的语言班子协助其开启新政一样,言语上的陈词滥调反映了观念上的保守倒退。

毛泽东早就“全面从严治党”了

“从严治党”的主语不是社会和人民,也不是严格监督权力的制度,而是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没有处于权力顶端,他不大可能去治党,遑论全面。一旦他处于权力顶端,则成为最应该受到制约的人。如果一个人的权力大到可以“全面从严治党”,那么显然他本人的危险比党更大。

不仅道理上如此,历史也反反复复地展示这样的悲剧。在中共的权力争斗史上,还有谁比毛泽东更“从严治党”了吗?任何形式的反对,都有可能遭来杀身之祸。即便跻身于权力体系中的第二把交易交椅,不管他是刘少奇、林彪还是邓小平,也无论他曾经是如何忠诚的“文革战友”,一夜之间就可以让他人间蒸发,还有谁比毛泽东更铁面无私呢?

没错,相对于毛泽东在“文革”中的武器“走资派”来说,习近平更多地给权力对手贴上“腐败分子”的标签。人们似乎忘了,毛泽东也从来都高喊“严惩党内腐败”。他也一次又一次出台反腐法令,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6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还在1952年下令枪毙了腐败的“大老虎”刘青山和张子善。

虽然朝鲜没有那么多人去饿死或斗死,但是从传闻中的“犬决”和“炮决”来看,金正恩不想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行动上输给他的中共同侪。

病入膏肓,自己给自己开刀?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认为,反对腐败毕竟大快人心,值得鼓励和赞扬。不过,首先,这场反腐运动既不全面,也未从严。包括习近平家族在内的中共权贵,坐拥来历不明的巨额财富,并不是什么秘密。这场反腐运动不仅没有触动大多真正的权贵,而且还加强了他们的权力垄断,增加了腐败的机会。因为依靠一方权力打压另一方权力的反腐模式,必然要求更加集中的权力结构,对于效忠的自己人也更加放纵和庇护。多种调查研究显示,习近平借反腐名义已在各种重要岗位上安插好自己的人马。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腐败。

本届六中全会前夕,香港爆发了议员宣誓风波。两名议员因为言语及行为被视为不当而未能通过就职宣誓。非建制派议员则纷纷谴责政府以申请法院复核的方式干预立法会,14所大专院校学生会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政府以司法程序干预立法机关,破坏三权分立。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香港《基本法》并没有列明“三权分立”,在《基本法》框架下谈三权分立未必正确。

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导。“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分设、监督与制衡,它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核心。除此以外,《基本法》规定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无从实现。权力监督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三权分立”是其中最普遍、也最方便阐释和理解的一种。

中共不仅公开否认“三权分立”,“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也正在走向它的反面。正如毛泽东留给历史的遗产一样,严厉的独裁统治不会带来人们幻想的吏治清明,而是更加肆无忌惮的全面腐败。

据媒体报道,作为习近平反腐的铁杆搭档,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见政治学者福山(Francis Fukuyama)等人时感叹,“难啊,自己监督自己啊。我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医学上有自己给自己开刀的唯一例子,可以在网上查到,俄国的西伯利亚的一位外科医生给自己割过阑尾。这是唯一的病例,说明自我更新、自我净化很难”。

由此可见,当权者也心知肚明,如果“全面从严治党”包含中共自我更新、自我净化的含义的话,那么依靠一个政治强人也无法实现,而且多半会越治越烂。真正希望遏制腐败,还政于民,唯有“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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