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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乾隆的褒奖敌人,到无产阶级专政

偶读前人笔记,见《上谕褒前朝忠义》篇,特有意义。

文章很短,是乾隆皇帝给编纂文史大臣的谕旨,文曰:“隆武诸藩,皆前朝支属,不得加以伪字。吏可法、黄道周诸臣,正当褒其忠义。”

意思是,编纂史料,对明朝皇室宗亲各王侯,不能使用“伪”字,对明朝吏可法、黄道周这样的大臣,要褒奖他们的忠义。

隆武,是明绍宗朱聿键的年号。

须知,明朝吏可法、黄道周这样的大臣,是清政府的劲敌。

史可法(1601年——1645年)是明末政治家,军事统帅。他是祥符人(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其师为左光斗,史可法是明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他因抗清被俘,不屈而死,是中国著名的抗清名将。

乾隆皇帝却以其忠义,追谥史可法忠正。

黄道周(1585年——1646年),福建漳浦铜山(今东山县铜陵镇)人。明末学者、书画家、文学家、儒学大师。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历官翰林院修撰、詹事府少詹事。南明隆武时,任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首辅)。因抗清失败被俘,壮烈殉国。

乾隆皇帝却追谥黄道周“忠端”,后道光皇帝还将其从祀孔庙。

可见,忠勇与爱国,敌人也赞赏。

乾隆这种对事不对人,讲品行、不讲政治的风度,可以为万世师表。

事实上,历朝历代,很少有滥杀前朝文臣武将的事情。

因为政治家们知道,前朝政府的文臣武将们要吃饭,要工作。而要工作,就必须忠于职守。

即使是辛亥革命,清亡民建,民国的国民政府也没有杀害、清算清朝的文臣武将们。他们中的少数人参加了辛亥革命,在民国政府任职,还有少数人当了寓公,大部分人归田经商,回乡养老。

在政府或军队任职是职业,职业不是犯罪。不能因为改朝换代,以他们在前朝担任的职务给他们定罪。除非他们在职责之外,另有血债和罪行。

而阶级斗争学说,却用所谓的阶级分析来强行给前朝的文臣武将们定罪,将他们全部划为敌人,给予镇压、专政。

在我的记忆里,一九四九年后,凡在国民政府担任过科员以上职务,在农村担任过保长以上职务,在军队担任过排长以上职务的人,包括资本家、地主、富农,无论他们个人有无罪恶,都属于阶级敌人,都要被无产阶级专政。

这是极其不公正、不讲理,没有法律观念和人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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