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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与卖淫的苏州女会计

贾敬龙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的一名青年。2013年,相恋四年的女朋友答应了他的求婚,婚期定于5月25日。贾敬龙把自家旧宅装修出来作为婚房。自装修开始,贾敬龙到处跑新房用的建筑材料,每天很忙但是都带着笑容,从来就没有觉得累,像机器人一样。他的姐姐贾敬媛说,‌‌“他为了装修婚房,常常干活到深夜……‌‌”。

他是如此爱惜自己的新房,连房间地面缝隙中的尘土,都要用毛巾一点点擦掉。为了精心布置自己的婚房,贾敬龙将积攒了很久的1分硬币亲手拼起‌‌“我爱我家‌‌”四个字,用镜框装起来挂在门洞里。

2013年5月6日凌晨,多辆黑色轿车围在贾敬龙的楼房周围,用砖头向房子里扔。第二天下午5点,村主任何建华指使的拆迁队强行来强行拆除他的婚房,贾敬龙在二楼阻止那些来强拆的暴徒。那些暴徒控制了他的父亲,并且打伤了他的表哥和堂兄弟,使他不得不妥协,从二楼下来,随即便被暴徒摁倒并殴打,头部被打伤流血。他姐姐报警后,被带到高营派出所录口供直至8日凌晨三点多。他的婚房被强行暴力拆除,婚房内的所有物品均被压在废墟下。

婚房被拆,婚期延后,婚约被毁。房子被拆毁两个月后,女朋友在父母的干预下与贾敬龙分手。据他姐姐贾敬媛说,被拆的房子是贾敬龙精心装修,每一处装饰都是亲手来做,像呵护像动物一样来精心布置自己心爱的婚房,买来家具迎接自己的婚期,谁知道结果是这样现实和残酷。

嗣后,贾敬龙曾多次写举报信给长安区检察院和区信访局,无果。房屋被强拆,又受到殴打屈辱,他一次又一次找村主任何建华商谈拆迁补偿的事宜,也无果。房子没了,补偿也没有;婚期毁了,媳妇也没了;工作丢了,所有的希望都破灭,所有的理想都被现实所践踏。

2015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近距离对准何建华将其射杀。

2016年8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死刑核准裁定。年仅29岁的贾敬龙即将因为他射杀殴打、侮辱他和家人,强拆他婚房,拒绝赔偿他1分钱的村主任何建华而被他所在的‌‌“人民共和国‌‌”合法地杀害。

29岁的王女士是湖北人,她在苏州一家企业做会计。结婚后,她和丈夫在苏州按揭买了一套房。夫妇俩月收入不到一万,生活费、房子的装修费以及每月要还的银行按揭使她的生活捉襟见肘。

为了尽快还上贷款,王女士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于某一起到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贴补。

2016年10月13日,扬中八桥派出所警察在对辖区旅馆进行排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女士和于某抓个现行。她们二人被执行行政拘留。

29岁的贾敬龙与29岁的王女士,一个即将被‌‌“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一个已经被‌‌“人民公安‌‌”执行了行政拘留。他们一个因为要开发房地产而被强拆且殴打羞辱,忍无可忍射杀村主任;一个因为沉重的房贷压力使夫妇俩再怎么勤奋工作都难以为继,不得不出此下策到外地去出卖自己的身体以贴补还贷。

在我看来,他们二人俨然就是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形象代表。一个自诩并自信有着全人类最为优越和先进的社会制度的国家,一边厢用暴力强拆来驱赶住户以低廉价格甚至无偿的方式取得开发房地产的土地资源;一边厢又以畸高的价格向民众出售只有70年使用权的房产。

我看到有许多人义愤填膺地吁求留下贾敬龙一命,甚至提到废除死刑从贾敬龙开始。兔森破,奶衣无,这压根儿就不是‌‌“法律‌‌”的事,只不过假‌‌“法律‌‌”的名义以及执行‌‌“法律‌‌”的方式来昭告天下:何建华为代表的利益集团的为所欲为是受到保护的;反对、威胁以及损害到何建华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是要受到处罚的。

我在几年前曾经代过一学期的《犯罪心理学》的课程,览遍了所有能够查询到的大陆版各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发现疏漏了两种特殊的犯罪行为。

一种是‌‌“正当犯罪‌‌”。当一个人受到损害或者侮辱,但他没有办法经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他无可选择只有通过违法的方式才能维护自己权益,那么,他因此而犯罪就具有正当性。

一种是‌‌“良知犯罪‌‌”。当一个人因为他的道德行为而违反不道德的法律时,他因此而犯罪就可以视为‌‌“良知犯罪‌‌”。

如果疏漏这两类犯罪,那么将从法理逻辑上就无法解释中国革命史中那些革命先烈们的事迹;也就无法对那些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以及那么多影视大片里的情节予以合乎法理和伦理的合理解释。如果贾敬龙因为违法犯罪该死,那么那么多革命先烈们个个都是该死的犯罪暴徒。

没有‌‌“正当犯罪‌‌”的概念,怎么解释革命先烈们违法分田的正当性?

今天,没有什么人比刷屏的贾敬龙和王女士更适合用来表征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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